期刊論文發表整個過程比較耗時,而很多作者發表時間緊,一些作者為了提高期刊論文發表的效率就想到同時投稿多家雜志社,認為這樣可以提高中稿的幾率,期刊論文發表可同時找幾家期刊么?這里提醒作者,同時發表幾家期刊就構成了一稿多投的行為了,這在學術界是明令禁止的行為,一旦作者的一稿多投行為被明確查出,很可能影響作者今后的個人晉升,所以希望作者引起注意。
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體不同作者, 在期刊編輯和審稿人不知情的情況下, 試圖或已經在兩種或多種期刊同時或相繼發表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期刊論文。
一稿多投的條件
1、相同作者:對于相同作者的認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順序。鑒于學術文章的署名順序以作者對期刊論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貢獻而排列,調整署名順序并且再次投稿發表的行為,應當從學術剽竊的角度對行為人進行處理。
2、同一期刊論文或者這一期刊論文的其它版本:將期刊論文或者期刊論文的主要內容,以及經過文字層面或者文稿類型變換后的同一內容的其他版本、載體格式再次投稿,也屬于“一稿多投”。
3、在同一時段故意投給兩家或兩家以上學術刊物,或者非同一時段且已知該期刊論文已經被某一刊物接受或發表的情況下仍投給其他刊物。
4、在編輯未知的情況下的“一稿多投”。
通常情況下,以下重復投稿或發表不屬于一稿多投:
(1)在專業學術會議上做過口頭報告,或者以摘要或會議板報形式報道過的研究結果,但不包括以會議文集或類似出版物形式公開發表過的全文;
(2)對首次發表的內容充實了50%或以上數據的學術期刊論文;
(3)有關學術會議或科學發現的新聞報道,但此類報道不應通過附加更多的資料或圖表而使內容描述過于詳盡。
以上再次投稿均應事先向編輯說明,并附上有關材料的復印件,以免可能會被編輯或審稿人誤認為是相同或相似成果的重復發表。
因此如果是以上三種情況就不算是一稿多投,除了這三種情況外的任何情況都是一稿多投了,一稿多投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而且影響深遠,因此在職稱期刊論文發表之路上一定要杜絕這種行為。
《期刊論文發表可同時找幾家期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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