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和見刊有什么區別?錄用和見刊可以說是期刊論文發表過程中的兩個環節,錄用就是雜志社向作者發出了錄用通知,多數是電子形式或者郵件形式,告知作者雜志社同意錄用文章,而見刊則是文章錄用后經過反復修改,達到雜志社的發表要求后的環節,因此,錄用和見刊其實還是非常容易區分的,但有的作者有認知誤區,認為收到錄用通知就是文章成功發表的標志,或者認為文章見刊就是板上釘釘了,其實不然,從錄用到見刊中間還是有一定變數的,因此并不能代表文章成功發表。
收到通知先鑒別一下通知書是否真實有效,期刊論文錄用通知書通常需要包括雜志名稱、期刊論文名稱、期刊論文編號、刊期、通知書簽寫日期、雜志社蓋章等,作者如果確認發表該刊物,就要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如果對刊物不滿意打算發表其他刊物,作者到期不交納費用雜志社就視為放棄發表了。
確認發表后,文章會進入審稿環節,一般要經過三審三校,有的期刊審稿時間比較長,有的比較適中,雜志社會給作者一定的修改意見,需要自己修改一下,修改時還是要用心一點的,因為非常有可能修改不成功被拒稿,不過一般情況下拒稿的可能性不大,除非稿件修改好幾次還是沒法通過,雜志社失去耐心,這種情況并不常見,只要作者按照要求修改都會順利通過的。
修改符合要求后這時發表才算是板上釘釘了,作者只需要耐心等待出刊就可以了,這里提醒大家注意,如果作者交納費用后,又將文章投遞給其他期刊,這就是一稿多投了,要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因此是否發表該刊物一定要考慮清楚,繳納了費用就不要輕易變更了,以免帶來不利影響,給自己和雜志社都會帶來一定麻煩,關于期刊論文發表的更多資訊歡迎登陸期刊期刊論文網。
《錄用和見刊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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