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刊論文發表過程中,通訊作者是非常關鍵的角色,如果說第一作者是文章寫作發表的主要執行人,那么通訊作者就是文章寫作發表過程中的主要策劃人,與此同時,通訊作者還肩負著對外聯絡、項目經費、團隊管理的職責,所以如果能以通訊作者身份發表期刊論文,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可以證明作者自身能力水平的,發表期刊論文的通訊作者能有幾個人?這要看刊物的具體要求。
國內國外刊物都有不少只允許有一位通訊作者的,即便署名標注了第一通訊作者和第二通訊作者,期刊也會默認排在第一的是通訊作者,而不認可排在后的第二通訊作者,如果刊物認可并列通訊作者,這樣的署名標注就是可以的,即便刊物認可,建議通訊作者人數最好不超過兩位。
有些刊物要求比較靈活,如果文章有特殊情況或者特殊需求,需要署名若干通訊作者,只要向雜志社說明情況,雜志社也會予以準許,比如有的科研項目難度大,需要數個團隊協作完成,這時署名多個通訊作者在有些刊物是被允許的,所以對通訊作者的署名要求要看刊物的具體要求。
一般來說,通訊作者都是老板或者導師,這是最常見的情況,除了期刊的署名要求外,一些約定成俗的規則也要遵循,以免由于署名問題給期刊論文發表帶來一些阻礙,以上就是對通訊作者人數的介紹,期刊論文發表的更多疑問可以咨詢期刊期刊論文網在線編輯。
《發表期刊論文的通訊作者能有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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