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我國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制度成果,是人類制度文明的偉大創造。從性質、地位上講,根本政治制度是這一制度最基本的制度優勢;從領導核心上看,黨的領導是這一制度最根本的政治優勢;從內在價值上看,人民當家作主是這一制度最本質的民主優勢;從治理實踐上講,依法治國是這一制度最有效的治理優勢。制度優勢是根本,政治優勢是關鍵,民主優勢是本質,法治優勢是保障。四大優勢相互作用、相輔相成,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顯著的優越性。
關鍵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優勢;治理效能
中圖分類號:D6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20)06-0001-07
《北京黨史》辦刊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刊登黨史研究成果,提供歷史資料,開展宣傳教育,以史為鑒、資政育人。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歷史和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①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制度成果,是人類制度文明的偉大創造,是我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支撐,是創造“中國奇跡”和實現“中國之治”的制度密碼。2014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做到“四個必須”,即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②“四個必須”是我們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及治理效能的思想指南和理論遵循。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要深入“做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也要全面“用足”這一制度的治理效能,更要充分實現制度優勢與治理效能之間的有效“轉化”。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性質地位、結構體系、運行機制、治理功能等方面全面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及治理效能,是堅持和鞏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前提,也是完善和發展這一根本制度的必然要求。
一、根本制度的制度體系優勢與效能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在國家政治制度體系中居于根本地位,發揮著“決定性”的制度功能,體現出“整體性”的制度優勢。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性質和地位決定了其作為根本制度的最基本優勢。從性質上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體形式。政治制度是立國之本,反映一個國家的制度性質,體現一個國家的道路選擇。政治制度的核心問題是國體和政體問題:國體即國家的性質,主要回答和反映“誰是統治階級”“誰掌握國家權力”的問題;政體即政權組織形式,主要回答和反映“怎樣掌握國家權力”“國家權力如何運行”的問題。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二者相輔相成、辯證統一。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同這一國體相適應的政體形式,只能是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權組織形式。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作為“主權者”,人民通過委托、授權,產生并組成國家各級權力機關,運行并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這是我國國家政權實現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途徑和形式,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性質和根本原則。從地位上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我國其他各項政治制度的基礎和源泉。“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構建和形成了我國的制度框架和結構體系,為三者提供了有效的制度載體、先進的實施平臺和可靠的運行軌道。首先,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和組成國家權力體系,配置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監督權等;其次,產生和形成國家組織體系,產生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監察機關、軍事機關等;最后,在權力體系、組織體系基礎上,創制和形成國家的政治制度體系,構成一整套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轉高效的制度體系和規范體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以國家制度和國家法治的形式把社會主義構建起來,把共和國支撐起來,把人民群眾組織起來,把國家機器運轉起來。顯而易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體系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國家權力的總系統,居于根本性和全權性的統攝地位。“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核心內涵、基本特征和本質要求,代表我國政治生活的整體面貌,是各項制度產生和運行的基礎和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屬性和地位決定了其制度價值、功能和作用,能有效克服西式民主制度的多元化、分散化帶來的國家制度碎片化、沖突性危機。它位居中心并統攝我國各項國家政治制度,充分發揮根本制度的優勢和效力。
眾所周知,制度是事關一個國家的根本性、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長期性的問題。人類制度作為一般性社會存在,是一個社會歷史范疇,是一個歷史選擇和歷史變遷過程。新中國成立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醞釀、確立到發展、完善,充分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發揮了獨特的國家治理效能。一是立制建國,構建和支撐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樓大廈”。創立一個什么樣的新國家、如何創立一個新國家,是近現代以來我國有識之士苦苦思索的問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革命實踐中,不斷探索與尋求與本國國情相適應、體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政權形式。伴隨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為指導,吸收中外政權建設的歷史經驗,集中人民群眾的實踐智慧,決定“拋棄君主專制制度,走向民主共和制度;不硬搬西方民主制度,效仿蘇維埃民主制度;不照抄蘇維埃民主制度,選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⑥,從而繪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國藍圖。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宣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確立,標志著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正式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議行合一的政權結構形式,產生共和國的“一府兩院”,建構起新中國的立法、執法、司法系統,成為新中國國家制度的起源和基礎,為新中國的國家建設和國家治理現代化構建了制度基石。二是建章立制,構建和支撐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四梁八柱”。制度是人類社會關系的反映,是規范和約束社會關系的要素集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科學化、立體化、系統化的制度體系:縱向而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文化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結構和根本形態;橫向而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包含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文化制度、社會制度、生態文明制度,形成“五位一體”的制度總布局。新中國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根基,構建起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政治制度體系,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三位一體”的基本經濟制度,建構起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的文化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及保證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明制度,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四梁八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能夠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道路、奠定社會主義制度正當性、合法性、有效性的根本政治制度,是能夠確保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能夠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黨的領導的制度保障優勢與效能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⑦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政治優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締造的新中國政體形式,又是實現黨的領導的總體制度安排。堅持黨的領導是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科學發展的政治保證,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鮮明的政治特征和最大的政治優勢。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在國家建設與國家治理中處于領導核心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棋局中,黨中央是坐鎮中軍帳的‘帥,車馬炮各展其長,一盤棋大局分明。”⑧首先,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初心和使命決定的。就性質而言,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就宗旨而言,中國共產黨是使命型、革命型、服務型政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初心和使命而言,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黨的性質、宗旨和使命決定了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最先進、最革命、最純潔、最具代表性的政治力量,決定了黨作為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和領導核心是邏輯的、客觀的必然。其次,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是在革命、建設、改革實踐中形成的,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一部黨的歷史就是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不懈奮斗的歷史。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改革開放新的偉大革命,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只有共產黨才能救國、興國、富國、強國,這一點已由歷史證明。最后,黨的領導核心地位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必需的。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主心骨”,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領導者、組織者和實施者。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歷史課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歷史任務,統攬偉大斗爭、偉大事業、偉大工程、偉大夢想,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是戰勝一切困難和風險的“定海神針”。所以,“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⑨,也是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的核心所在、優勢所在。因為,黨的政治領導指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及治理的根本道路和政治方向,黨的思想領導形成了國家制度及治理的科學方法和精神動力,黨的組織領導匯聚了國家制度及治理的主體力量和社會資源。這個領導優勢始終貫穿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全領域、全方面、全過程,充分體現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創立、發展、完善、運行、實施之中。
黨的政治統領在國家建設和國家治理中具有先導性、決定性、根本性作用。⑩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執政,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其主要實現途徑和制度載體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方面,中國共產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締造者、領導者、實施者、發展者。從制度創建來看,中國共產黨在發展和創新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礎上,汲取人類政治文明的寶貴經驗,凝聚人民群眾的政治智慧,創造性地設計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明確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價值目標和性質地位,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遵循原則和使命任務,設計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結構框架和制度體系,在人類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和開創性意義。從制度運行來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是讓黨的意志和黨的組織凌駕于國家政權和人民意志之上,而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匯集人民意志,把黨的意志、主張、路線、方針、政策上升和轉化為國家意志,變成國家法律、國家政策及國家行為,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志和人民意愿三者之間的相互轉化、相互促進、相互統一,真正保證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這正是黨的領導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制度實施來看,黨的科學執政依托人大政權機關,民主執政依靠人大制度系統,依法執政通過國家法治體系,轉變領導方式、提高領導能力、提升執政本領,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面領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制度中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從制度發展來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與時俱進地進行制度變革、制度改良和制度完善。中國共產黨主導、支持和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不斷進行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實踐創新。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的領導提供了制度載體、實施平臺、實現渠道和制度保障。制度是人類社會實踐的產物,是人類社會關系的反映,是人類社會交往的工具,具有明確界限、形成秩序、提供預期、營造環境的基本功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實了黨的領導目標,豐富了黨的領導內容。黨是為了人民而領導和執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既是“為人民執政”的基本制度,又是“靠人民執政”的基本制度,這就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目標和國家功能的有機統一。與此同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構建了黨領導社會主義國家的制度體系,搭建了黨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實踐平臺,提供了實現黨的領導的基本途徑和運行渠道,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實現了黨的領導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此外,黨的領導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中國特色的制度合力。在我國制度體系中,黨的領導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具有統領和核心地位,其他一切制度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創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政體和根本地位,其他各項國家權力制度是由人大制度產生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了政治優勢、思想優勢、組織優勢,人民代表大會則有效發揮了制度優勢、民主優勢、法治優勢,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人大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是統一的,兩大根本制度相輔相成,形成制度合力,共同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
顯而易見,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最大政治優勢。黨的領導根本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關鍵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實。引領人大建設方向、凝聚人大發展力量、夯實人大制度根基、優化國家治理環境、厚植人大制度優勢,都離不開黨的領導。所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具有生命力和優越性。
三、人民民主的制度價值優勢與效能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是現代國家的主體,民主是現代國家的存在形式,國家制度就是人民本質性和主體性的集中反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人民民主的基本實踐方式和基本制度形態。
在我國,人民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是人民主權、人民主體、人民統治的有機統一,是代議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基層民主的有機結合,是全過程、全方位、全員化的民主形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載體、根本運行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從主體上講,唯物史觀把現實的、具體的人和實踐的人作為認識和解讀人類社會的邏輯原點,馬克思把“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作為“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而現代政治制度把人的主體性作為民主國家的第一要義,把民主看作是一種人民自主和自治的制度。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體,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既是“主權者”,也是“統治者”,更是“實踐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人民為主體,通過制度體系,表達民意、了解民情、匯聚民力,做到權力為民、制度利民。事實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僅贏得了人民的信賴、支持和擁護,而且有效克服了西式民主的“代表的狹隘性”“利益的集團性”等弊端。從內容上講,人民民主是一個復合民主系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個多元制度體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由構成要素、具體制度、運行機制、各子系統之間相互聯系、相輔相成形成完整的制度結構體系,既有“靜態”的制度結構,由代表制度、選舉制度、立法制度、會議制度、監督制度等構成;又有“動態”的運行機制,由參與機制、運行機制、制約機制、法律機制等組成?;诖讼冗M而復雜的制度系統,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既有制度上的合理性、穩定性,又有運行中的靈活性、發展性。從過程上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人民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職權劃分,遵循中央統一領導、地方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原則,完成國家權力縱向、橫向的分配,并主導國家權力系統的協同運行,讓社會主義國家機器按照人民民主的邏輯與法則有效運轉。可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程序民主與實體民主、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互融合、相互統一,是先進的、發達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形態。
一般而言,人民的主體性、代表的廣泛性、統治的合法性、實施的真實性、治理的有效性等,被看作是評價民主制度廣度、深度、效度及優劣的標準和標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產生、發展、完善始終植根于人民、服務于人民,它的顯著優勢始終體現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人民作為國家政治制度的“力量之源”和“制度之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首先,在民主政治建設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實現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人民民主用國家根本制度形式確定下來,通過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創新民主方法,保證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參與民主選舉、開展民主協商、參加民主決策、實施民主管理、進行民主監督,實現民主制度的“全覆蓋”,民主運行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參與“有秩序”,讓人民真正掌握國家權力,充分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其次,在人民權利保障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實現和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權利自由。“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制度是國家權力的防火墻,是公民權利的保護傘,以根本制度保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公平正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權自由,保障了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選舉權、財產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人格權、隱私權、發展權等。全面動員全體人民以國家主人翁身份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煥發出最大積極性和無窮的創造力,凝聚起廣泛共識和磅礴力量,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廣泛性和真實性。最后,在民主制度運行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和保證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以民主為目標和內容,以集中為形式和手段,以民主夯實集中的基礎,以集中落實民主的效力,保證國家各個機關統籌協調、高效運轉,保證國家各項事業有效組織、有序運行,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科學發展。通過人大制度的統合,人民民主與權力集中相結合,切實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了國家和社會的進步,有效防止西式民主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等弊端,生動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有用性和有效性。
毫無疑問,“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人民當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征,是最本質的民主優勢。只有堅持人民民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護人民的人民優勢、民主優勢,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工作優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始終擁有深厚堅實的制度根基,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效能。
四、依法治國的制度實踐優勢與效能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與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立法機關、代議機關的統一體,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制度樞紐”,是實現黨領導人民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權力中心”。
社會進步永無止境,制度發展永無止境,國家治理永無止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是一個歷史過程,是堅持與完善、加強與改進、鞏固與發展的實踐過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是政治治理、民主治理、法治治理、制度治理的統一體系。只有堅持與時俱進、守正創新,不斷進行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不斷豐富理論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才能永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生機活力和制度優勢,才能在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偉大實踐中走向更加光明的未來。
注釋
?、佗诹暯剑骸对趹c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求是》2009年第18期。③《〈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頁。④《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5頁。⑤⑦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人民日報》2017年10月28日。⑥浦興祖:《人大制度優勢與國家治理效能》,《探索與爭鳴》2019年第12期。⑧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央廣網,http://m.cnr.cn/news/20150202/t20150202_517616157.html,2019年6月3日。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43頁。⑩陳一新:《“五治”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本方式》,《求是》2020年第3期。王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日報》2019年11月19日。《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9頁。蔡文成:《民主形態論:中國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31頁。習近平:《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年9月22日?!读暯疥P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第14頁?!读暯疥P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5年,第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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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論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及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