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媒體時代將我們帶入了一個網絡話語多元化的時代,基于新媒體傳播引發的社會輿論熱點層出不窮。檢察機關面對基于新媒體所引發的社會輿論環境的改變,應積極面對,發揮專業優勢更好地完成檢察宣傳工作檢察宣傳是檢民溝通的重要渠道,新媒體時代的到來對檢察宣傳和檢民溝通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
關鍵詞:新媒體;檢察機關;輿論;溝通
《中國檢察官》雜志創刊于1999年,由國家檢察官學院主辦的法學刊物,在力求反映法學研究的新成果的同時,特別關注檢察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立足檢察一線,服務檢察基層,倡導為檢察實踐服務。
新媒體時代的輿論環境,決定了誰主動,誰就有話語權,就能占領先機、贏得群眾、樹立形象。在新媒體時代的背景下,加強檢察宣傳工作是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提升檢察工作整體發展水平的具體體現,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提升檢察機關群眾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檢察形象建設、提升檢察機關親和力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新媒體時代將我們帶入了一個網絡話語多元化的時代,基于新媒體傳播引發的社會輿論熱點層出不窮。社會輿論是社會需要和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檢察機關面對基于新媒體所引發的社會輿論環境的改變,應積極面對,發揮專業優勢更好地完成檢察宣傳工作檢察宣傳是檢民溝通的重要渠道,新媒體時代的到來對檢察宣傳和檢民溝通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
一、新媒體的概念與作用
新媒體是相對于傳統媒體而言的,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以后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其概念是1967年由美國哥倫比亞廣播電視網(CBS)技術研究所所長戈爾德馬(P.Goldmark)率先提出的,是利用網絡技術、數字技術、移動技術,通過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新媒體技術使得信息的傳播主體、傳播方式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傳播成本更低,途徑更多樣。社會輿論與之同時也出現了新的特征:主體的匿名性與參與渠道的廣泛性、傳播空間的無界性與意見匯聚的實時性、議題生成的自發性與輿論發展的不確定性、價值觀念的多元性與價值取向的批判性、意見表達的失范性與群體行為的極化性。
新媒體也被稱為互動式數字化復合媒體,它極大改變了傳統的社會輿論形成機制和傳播方式,具有傳播速度快、傳播媒體多樣、宣傳覆蓋面廣以及及時互動性強等優點,但是,相對于傳統媒體,它也比較難以控制和管理。新媒體的社會輿論宣傳形成機制相對便捷,并能夠通過網絡、數字電視、手機短信等形式實現快速傳播,其傳播形式也多種多樣,涉及圖片、視頻、文字、聲音等各個方面,更能夠吸引群眾的關注目光。同時,網絡的及時發布和接收也有利于更好地實現信息發布者和接受者的雙向互動。但是,由于新媒體特別是網絡信息發布的任意性和分散性,也使得信息的傳播不利于被控制和管理。
在以互聯網+和微博為代表的新媒體時代,群眾對檢察機關執法行為的監督日益加強,甚至是用放大鏡審視檢察工作、評價檢察隊伍。大量的涉檢網絡輿情表明,個別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中的不規范、不公正、不廉潔行為,往往是負面涉檢網絡輿情的源頭或導火索。通過宣傳介紹,使干警認識到新媒體擁有更廣泛的受眾、更深刻的影響力和更強大的凝聚力,是廣大群眾表達利益訴求的便捷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快速通道,更是促進檢民交流、和諧檢民關系的重要工具。對新媒體的新認識提高了干警運用新媒體開展群眾工作的自覺性。
二、新媒體時代下檢察機關社會溝通能力的提升要求
新媒體為檢察機關強化社會溝通提供了多種途徑和手段,改善了社會大眾了解、參與檢察工作的技術手段,提高了社會溝通效能,降低了工作成本。而且,新媒體下的社會溝通在很大程度上脫離了組織層級的控制,避免了傳統溝通方式較為刻板單一、信息傳遞周期較長、信息傳遞可能出現失真等問題,對于改善社會溝通,提升執法公信力將發揮重要作用。雖然新媒體有上述好處,但它也是一把“雙刃劍”,再加上部分使用者對其認識和使用不夠科學、社會發展條件的制約和相關法律規范不完善等原因,新媒體時代檢察機關社會溝通能力建設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新媒體時代下,提升檢察機關社會溝通能力的唯一選擇就是遵循法治思維,法治思維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對新媒體時代下檢察機關社會溝通能力的提升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第一,憲法在法治實施過程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法治思維即憲法思維,檢察機關在應對涉檢網絡輿情時,務必明確自己作為法律監督者的憲法定位,保障人權,維護民眾的言論自由,在此前提下,認清形勢,創新方法,提升社會溝通能力。
第二,新媒體時代下領導干部應以法治思維作為執政思維。檢察機關只有以法治的眼光客觀看待新媒體時代涉檢輿情出現的新問題,才能找到應對良策,消除誤解,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而不能回避問題,做表面文章;切實提高檢察機關社會溝通能力,不僅要加強網絡輿論平臺硬件的建設,更要提升檢察干警的新媒體素質。
第三,作為科學發展觀的系統思維,法治思維要求檢察干警要不斷與時俱進,努力讓檢察公正形象的長久樹立、持續提升,不能僅為息事寧人做短期表面工作。要認真研究社會溝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完善機制,不能顧此失彼。
三、完善機制,提升輿情應對能力
要重視新媒體社會溝通平臺的建立和維護,通過新媒體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普法知識,介紹檢察機關的工作職責,發布檢察機關的重要工作活動及成果,積極推行電子檢務公開。要定期介入一些重點網站和論壇,及時了解輿情動態,真誠回應網民反應的各種問題,樹立檢察機關良好社會形象。要加強檢察門戶網站建設,正面宣傳檢察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檢察職能的認知,增強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信任感,為檢察工作贏得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群眾氛圍。要搭建交流互動平臺,通過開通QQ群、微博等即時互動平臺加強與民眾互動,察民聲、聚民智、解民憂。同時,由專人負責在線受理群眾舉報線索,利用當地“群眾關注度高的平臺,及時獲取職務犯罪線索使微博等平臺成為檢民關系溝通的良好紐帶。
要不斷加強對新媒體社會溝通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新媒體打交道是一項專業性工作,需要了解媒體、掌握規律、提高能力、更新理念、快速適應。因此,要建立新媒體社會溝通能力建設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機構,認真組織干警進行信息化科學技術培訓和新媒體基礎知識培訓,提高干警加強新媒體社會溝通能力建設的自覺性,逐步解決新媒體應用人才隊伍匱乏的問題。要增強輿情的收集和研判能力,新媒介時代,信息海量,如何去甄別信息成為檢察干警必學的一門技術活兒。堅持“涉檢輿情應對人人有責”,明確要求每位檢察人員均有發現并報告涉檢輿情信息的責任,對于可能引發涉檢輿情的檢察工作決定或者重大、敏感、涉眾案件,必須事前進行輿情風險評估,有針對性地做好矛盾化解、釋法說理、理順情緒、案后回訪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涉檢負面輿情的發生。檢察機關應及時、完整、全面地收集新聞媒體對個案的報道,正確對待新聞媒體的宣傳和報道。同時,要掌握輿情的應對技巧,遇到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斷處置,不等、不拖,快刀斬亂麻。對于新興媒體暴露出來的事件,要以疏為主,以堵為輔,疏堵結合,有效引導。
四、針對網絡傳播危機采用正確的溝通方式。
認真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建議。處理網絡傳播危機首先要保持平和開發的心態,不管是否信息被夸大或者事實被扭曲,都應該理性包容對待,坦誠地聽取各方的意見,了解輿論反應。面對網友質疑時,學會傾聽,只有向對方表現出足夠的尊重才能夠進行更好的溝通,切不可態度強硬,不留余地。無數案例證明,激烈對抗只會導致事態的升級。
以合作的方式全面告知事實真相。網絡危機爆發后,除了法律明確規定要保密的內容外,應該及時將事情的真實情況全面告知民眾,以合作的姿態消除民眾質疑。如果遮遮掩掩,言行不一,最終必然會引發更大的言論危機,削弱檢察機關的公信力。一般情況下,第一時間說明真相的,可以說三件事:一是我們知道了什么;二是我們什么時候知道的;三是我們對此做了些什么。要熱情接待控告申訴,耐心細致地傾聽他們的訴求,堅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法制尊嚴。同時要秉持“監督者也必須接受監督”的觀念,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自覺聽取批評、意見和建議,努力加強自身建設,提升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
暢通溝通渠道。這是一種保障性機制。主要是要與各類新媒體建立起制度化的信息交流和溝通模式,要在一些重要媒體,特別是一些網絡媒體上,建立反映問題的渠道和平臺。可建議新媒體對涉檢問題在專門的網站和平臺上發布,有問題時實現事前溝通化解,防止被動。也可以主動為媒體提供他們關心的信息,既搶占主陣地,也幫助媒體增強對涉檢信息的辨別和把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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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新媒體時代下檢察機關與群眾溝通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