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清末時期北京以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市政建設為起點,開啟了市政近代化的序幕。東交民巷作為由外交使團管轄的區域,其公用事業、公共衛生等市政建設并非由其獨立完成,中國政府和企業通過合作參與其中,對東交民巷的市政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中西交流中,中方話語權逐步增大,并未盲目借鑒西方的經驗,而是結合實際探索出了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近代化道路。
關鍵詞:東交民巷;市政建設;中外合作
中圖分類號:K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20)06-0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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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后半期,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的擴張,一系列通商口岸的開放,中國傳統社會開啟了近代化的轉型,北京的城市風貌也開始具有了近代色彩。東交民巷使館區相對獨立于北京整體市政建設的框架之外,為了保證使館區內外國人西式生活方式不變,依托于中國企業和政府的合作與互動,公使團對東交民巷進行了近代化的市政改造,使館區成為了北京地區首個具有示范性意義的近代化社區。在合作模式下,中方新型公共事業企業逐步發展壯大,新式市政管理機構出現,中方因素作為內在動力推動了這一時期北京地區城市近代化的進程。清末中外在市政建設中的合作與互動,為研究中國自身發展與西方因素影響之間的關聯提供可靠的案例,本文擬通過對東交民巷區建設與管理的分析探討北京近代城市市政建設與發展的模式和途徑。
一、東交民巷的市政管理與市政建設
自明代以來,東交民巷就是歷代中央政府設立對外機構的主要地區。1860年英法聯軍進駐北京后,先后在該地區設立使館,1901年《辛丑條約》規定東交民巷使館區由外交使團管轄,確定了使館區的界線,包括整個東長安街路南到內城的南城墻的范圍,占地面積11.25平方千米,約占北京內城面積的4%。①之前雜陳于這一區域內的寺廟、衙署、府邸、商鋪、民居等均被占用或遷出,并由各國軍隊進行守衛。②這使得原來僅占東交民巷二十分之一的使館區擴展到了整個東交民巷,原歸清政府的部分權力完全移交給了公使團,其中包括了市政管理權。由此東交民巷成為一個獨立、封閉的區域,逐步建立了市政管理機構,成為了北京地區第一個近代化的區域。
在1914年之前,東交民巷使館區內的市政管理并沒有一個專門機構負責。此時東交民巷使館區內分為東區、西區和英國區三部分,分別行使市政管理權。其中東區有奧、德、西班牙、比利時、意大利和日本等使館,設立東區委員會作為市政管理機構,負責該區域的市政維護、街道清理、公共衛生等,費用由各使館依據其在使館區所占面積按比例分攤;西區轄美、俄、荷三國公使館,并未形成統一的行政管理機構;中區為英國公使館,單列其中。為了改變三區分立造成的管理不便等問題,1914年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正式成立,“凡使館界內事務,由該署與警廳及北京地方官直接來往”③,其由五名代表組成,其中三名由“辛丑條約國”使指定,兩名由使館區內居民選舉產生。作為區域內市政管理機構,統一負責使館區內公共設施的維護與建設、道路交通、環境衛生、供水、供電等方面。
在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成立之前,東交民巷使館區已陸續出臺了多部有關市政建設規范的章程,時間上早于同時期北京城其他區域。1905年出臺的《各國在華使館界章程》是第一部詳細規定轄區內市政規范的法規。對于交通秩序方面,規定駕車乘馬者“應各循左手徐行,并不得在太近便道旁溝邊走”④,夜晚時“凡轎車、人力車均須點燈,乘馬者務須緩行”⑤。對于區域內市容市貌方面,規定一切有違風化的行為一律禁止,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乞討,禁止挖地,“禁止傷毀便道溝渠、路燈電桿以及一切公用之物”⑥。對于衛生方面,規定“一切穢物不準置于專門拋置穢物地方以外”⑦,有氣味的穢物不準拋入明溝,規范了糞夫的工作與場合,限定了不同季節運輸穢物的時間。針對行人安全,規定“一切碎磁、玻璃有傷行人者,均不準拋置路上”⑧。關于衛生防疫和動物管理方面,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制定了《動物傳染病管理章程》,對于飼養的動物出現流行病癥狀時應及時上報,并規定了相應的隔離機制和處理辦法。可見,這些章程以科學的方式對于市政管理涉及的多個方面進行了規范,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在具體的市政建設層面上,由于庚子之變使東交民巷內原有建筑大量損毀,20世紀初使館區內或將傳統中式房屋擴建為各國領事館,或重建為軍營等附屬設施。為維持轄區內歐美人的西式生活,空余房舍多設立銀行、郵局、洋行、飯店等設施,“樓閣雄偉,街衢整潔”⑨,“人們可以找到所有常規的歐洲或者美國建筑”⑩,這些建筑是北京地區較早出現的西洋建筑群之一,打破了北京城舊有的建筑格局,并與周邊地區的傳統建筑產生了極大的反差,“不僅在外觀上,從房屋設施來看也較現代,自來水、電燈、暖氣片等樣樣俱全”,現代的衛生、電氣、供暖等設施使得居住環境大為改善。為了改善道路設施,便于出行,使館區內將北京舊式道路翻修并增加照明設施,1903年后用電燈替代洋燈。并于1915年鋪設了北京地區第一條柏油馬路。1917年后隨著汽車逐漸增多,車行大多分布在使館區周邊的王府井大街、東四牌樓、西單等地區,相應的汽車交通規則也是首先在東交民巷使館區內制定實行的,隨后施行于整個北京地區。在自來水供應方面,1909年以前使館區用水主要通過中國水夫送水、水井取水。1909年京師自來水公司開始為使館區提供自來水服務,不僅滿足區內生活用水的需求,還在使館區內建設了公共消防用水設施。在供電方面,1899年德國西門子公司獲清政府特許,建立了北京第一個商業發電廠為使館區提供電力服務。隨著區內的發展,使館區內西式建筑林立,并有電燈照明與自來水供應。
外交使團對于東交民巷地區的市政管理和建設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其原因在于西方各國已積累了多年的市政管理、建設經驗,相比之下清廷此前對北京的管理并沒有近代意義上的市政管理經驗和措施,無論是道路修造維護、垃圾處理,還是消防、供水、公共衛生等方面均相對落后。可以說,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市政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對北京其他城區產生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東交民巷建設時期的中外合作
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市政建設并非完全由外交使團獨立完成,諸多市政工程的建設都有賴于中方的配合,中方行政機構和中國企業、商人在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北京市政建設的進步,使館區管理當局和北京市政管理機構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依托中方的合作,使館區的市政建設得以順利地實施。
1.中外行政部門之間的合作
市政建設牽扯到方方面面,無論是基礎設施的修建、維護、供給保障,還是道路交通的管理,均需要多方的統籌配合才能最終完成。東交民巷某些地段毗連使館外,因此外交使團并不能自行獨立完成跨界基礎設施項目,凡是涉及跨界的工程就必須由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與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在建設方案、施工安全等問題上共同商議,以達成一致意見,中方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例如,1935年舊都文物整理實施事務處委托工務局代辦東交民巷口敷文牌樓的修建工程。工務局以公開招標的形式將此項工程交由建筑廠商承辦,工程分為重建和油飾彩畫兩部分。牌樓整修工程的施工地點部分位于使館界內,極易造成交通擁堵,由于工務局沒有管轄權,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在答復工務局的函件中提出了解決方案,“茲查此舉原為市容壯觀起見,只得通融照準。請即派員來署接洽以便開工”,并派遣巡警前往協助維持交通安全,保障施工順利進行。同時作為承辦方的中方廠商也采取了相應措施,在牌樓周圍設置指路牌,留出通行便道以利車馬。施工人員白天懸掛紅旗、夜晚懸掛紅燈以提示行人。該地段電線密集,部分線路有礙施工,電話局等相關部門及時給予協助,臨時移除,以保證工程按時完成。
同時,對于牌樓修建過程中施工材料的堆積給周圍地段的交通帶來的不便,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也常常需要尋求工務局的配合,工務局亦對此配合,“當已飭令承攬廠商公和祥于該牌樓南邊務須留出通行便道,不得阻礙交通”。
對于使館界內排水設施的整修,1937年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在東交民巷東口修筑地溝,但修砌此段暗溝需掘動崇文門大街路面,并接通崇文門內大街的公共溝渠以利排水。由于該路面由北平市工務局管轄,因此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必須經過工務局的同意才能動工,“貴署先后函,以擬在東交民巷東口修砌暗溝一道以資曳水,刨掘崇文門內大街油路,請予同意并允納油路修復工料費等因。茲本修砌暗溝,有益公共衛生,自應準予辦理”。該項工程最終由事務公署工程師會同北平工務局共同勘查,并“掘動油路”“方可接通崇內公溝”。地溝筑成后得以連接公溝,便于東交民巷的排水與公共衛生。
電力的供應是市政建設的重要保障,使館區嚴重依賴北京城為其提供必要的資源供給。自清末起,東交民巷使館界內所用電力由西門子公司提供,并在使館區內建立了北京城第一座商用發電廠。當時的電廠依靠煤炭提供動力,1925年北京出現煤荒,使館通過外交部沈次長救助于交通部設法接濟,以滿足電廠每日用煤之缺,交通部回函:“已議定由京漢路即日編組運煤車五列專運山西紅煤,京奉京綏兩路亦限定每日必須裝運大宗煤到京亦資救濟,嗣后每日源源運京,當無煤荒之患。使館界電燈廠每日僅需煤四頓,自可隨時就近購用。”中方政府機構的大力協助,使得使館區內電力得以保證供應。隨著汽車的出現,使館區較早出臺了相應的交通法規,用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對于違反相應法規的車輛,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積極與警察公署、工務局等機構配合,共同追責。1934年4月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函報北京市政府公安局,稱“一七四〇號汽車一輛開駛甚速,不服章程,請飭該司機嚴加罰辦”,經公安局第三科訊問詳情,對于司機罰洋四元。
從上述史料中,我們可以看出東交民巷的一些市政建設項目和管理中,中方如果覺得契合本市需要的情況下會主動做出決定,并未忌憚東交民巷使館區的特殊性。同時使館區內進行的市政建設與管理也往往需要中方相關機構合作完成,雙方處于相對平等的地位。
2.華人公司與外方管理部門的合作
由于華商公司得到了東交民巷一些工程項目的建設經營權,其在進行工程建設或經營業務時不可避免會涉及外方的管轄權,雙方即有合作產生。華商在東交民巷的市政活動集修造、經營、維護及售后服務為一體,在使館區的運營具有長期性與自主性的特點。這些華商不受北京當局的嚴格轄控,可以不經過市政府直接與使館區有關機構進行互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京師自來水公司。
1908年京師自來水公司成立,最初供水并未覆蓋東交民巷地區。為擴大經營范圍、增加銷售利潤,自來水公司與外交使團進行接觸。1909年雙方達成協議,京師自來水公司正式向東交民巷使館區提供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京師自來水公司在經營東交民巷自來水業務過程中,如需要挖掘使館區的馬路或墻面用于安裝水管及消防用水龍頭等,除了需要通過瑞記洋行與使館區某客戶商定好時間,還必須通報專管路政、警政的東交民巷巡捕總局,經其批準方可動工。工畢,自來水公司需負責修復所掘路面。“定于明早八點鐘施工,工竣即由敝公司將該路照舊修復。用特函送,即祈查照準予施工為荷。”
同時,巡捕總局若對使館區某個公用設備提出維修與安裝的要求,也必須通知自來水公司前往完成,如1917年10月使館界巡捕總局致函自來水公司,要求其修理向外滲水的兩座消防用水龍頭。東交民巷共安有12個消防龍頭以防火災,消防龍頭的鑰匙由東交民巷巡警房收存管理。救火時水龍頭打開的時長由自來水公司與巡警房各自進行統計,并據此來計算流量與費用。
使館區內日常用水的計費有兩種方案可供客戶選擇,各用戶根據其住宅面積、人員數目及用水需求等情況選擇。帛利宅、大豐洋行、美國使館等均選用按表計費,用戶可選擇租表或買表,租價每月1.5元,水表售價為54元。而中法銀行、照相公司等選擇包月方案,包月方案須由自來水公司派員前往勘測,統計用戶房內的人數和安裝水嘴的個數,估算每月所需水量,因此各處包月費并不一致,如美國洗衣房水價每月45元,中法銀行每月6元。
根據京師自來水公司的歷年賬目清單可以看到,在民國早期階段,東交民巷使館區整體用水情況比較穩定,除去1922年水費增幅較大外,其余歷年變化不大。穩定的用水需求對于京師自來水公司的運營有著積極的作用,客觀上有助于中國企業的發展壯大。同時,由于東交民巷使館區自身的區位原因,無法建設自來水廠來滿足區域內居民的需求,中方自來水公司的建立為東交民巷使館區提供了清潔的自來水,保證了使館區市政建設得以順利開展。
3.中外商家之間的合作與互動
京師自來水公司作為清末首家為北京地區提供自來水服務的中方企業,其創辦之初舉步維艱,受制于近代中國制造業落后的現實,自來水廠修建及管網鋪設等所需的設備只能依托洋商代為采購,德商瑞記洋行承包了相關設備的采買,雖在之后的設備交付過程中出現了器材不合格等問題,影響到了自來水廠的修建,但也正是在這種中外企業的合作下,中國新型的公共事業企業得以邁出了第一步。
1911年2月20日,德國瑞記洋行與京師自來水公司簽訂合同規定:瑞記洋行擔任自來水公司與使館區的中介,代理賬款收繳、設備安裝、用戶合同訂立變更等各項用水事宜。同時,瑞記洋行與外交使團簽訂協議,瑞記須根據后者擬定的計劃供水。自來水公司付給瑞記洋行代理酬勞,即售水收入的10%和設備出售收入的5%。兩者的互動主要涉及賬款的催繳核對與費用糾紛的處理。
雙方經常圍繞賬款的催繳核對互發信函,出現這種狀況有多種原因:雙方記賬方式不一,一方誤算水費,文字翻譯出現錯誤,賬目謄抄時發生遺漏和筆誤,瑞記洋行偶爾賴賬等。雙方互動的另一大內容是處理用戶繳費糾紛,一些用戶以水表計數不對、包月費用不當、設備出現故障、時間計算錯誤等為由,拒絕按賬單付費,自來水公司只得通知瑞記出面代為交涉。有時用戶與自來水公司各執己見,瑞記無從辦理,兩者間需來回多次信函才能解決。如關于俄使館包月費用的協商,雙方就來回致函9次以上。關于東城觀音寺洋人住宅水費是否包含在海關包月費用內,雙方來回致函6次以上。
由于瑞記洋行并不總是積極維護自來水公司的利益,致使自來水公司有時不得不直接致函瑞記洋行天津總行要求處理此事。“東交民巷使館每月用水各事委托貴京行辦理已有年所。自華洋經理易人,遇事不甚接洽,邇來收取水價往往積至數月不能交款”,“貴京行負有責任,前經函請,并不與伊理論,僅以該使蠻橫二字答復,希圖了事。竊惟此事,緣起實由貴前任華洋經理極意招攬始克有成,雖由京行辦理,而遇事皆與總行直接”。
從京師自來水公司與瑞記洋行的互動中,我們可以看出雙方在經營地位上是平等的,然而這種平等并非總能帶來公正的結果。瑞記洋行責任心的不足,自來水公司處理糾紛能力的不足都是互動中經常暴露出來的問題。涉及部分用戶的費用糾紛往往還是以自來水公司做出讓步結束。
東交民巷市政方面的中外合作與互動總體來說還是順暢的,互動雙方可謂“雙贏”。東交民巷使館區雖相對獨立于北京整體市政建設的框架外,但十分依賴于中方提供的各種支持。中方企業在合作中接觸到了西方先進的理念,積累了寶貴經驗,以自來水公司為代表的新興公共事業企業的壯大,為使館區內市政建設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保障了東交民巷的各項市政舉措能夠順利運行。
三、中外合作模式下對市政建設的影響
20世紀初北京開始了有體系的近代市政建設,在中外雙方的合作模式下,東交民巷使館區早于北京其他區域成為了近代市政建設的典范。中外雙方在合作與互動中,對當時諸多領域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首先,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市政建設,轉變了民眾的傳統觀念。不可否認,20世紀初東交民巷使館區的確立極大震撼了國人,“國中之國”的現實令民眾無不痛心疾首,對于打破了古都北京傳統城市風貌的使館區,廣大國人,特別是北京市民的態度前后經歷了巨大的轉變,由最初的厭惡、屈辱變為接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一轉變是隨著民眾對這一區域的認知程度的改變而改變的。大學士徐桐就曾怒罵其住宅毗鄰公使館乃是“與鬼為鄰”,社會中亦充斥著大量憤恨的言論,“北平使館界是世界間畸形的組織”,“其損害中國領土主權,和國家榮譽真非淺鮮”,“實屬破天荒未有之奇聞”。隨著使館區馬路的鋪設、路燈等設施的逐步完善,新式道路、自來水、電燈、汽車等逐步擴大到北京市民的生活空間中,使館區相比周邊已不再突兀,市民的認知在弱化了政治因素的干擾后,對于東交民巷使館區內近代化的市政建設多有正面的反響,“予每驅車入東交民巷”,“及一入門,則頓覺耳根清靜,安適非凡,可以催人入睡”。這說明民眾對于使館區的認知由政治層面逐漸回歸于理性,逐漸關注于市政建設帶來的改變,開始以相對客觀的角度來看待東交民巷使館區。
其次,新型公共事業企業通過合作與競爭,開啟了發展的進程。自來水與電力,是近代市政建設得以發展的重要保障。20世紀初,北京地區先后出現了中方背景的京師自來水公司和京師華商電燈有限公司。京師自來水公司作為清末北京地區唯一的自來水公司,采用官督商辦的形式建立,在舊有觀念的支配下北京市民對其充滿了抵觸,“內城滿人以為洋水,疑畏不敢飲”。而東交民巷使館區為京師自來水公司提供了穩定的用戶群體,良好的宣傳效應也為擴大自來水公司的業務起到了促進作用。在合作中,北京地區的自來水事業逐步發展起來。而京師華商電燈有限公司的建立,使得電力供應由皇家和使館區擴大到了北京市區,與自來水公司不同,其建立的初衷是為了打破了洋人電燈公司對于電力的壟斷,這是中國民族資本對于西方經濟滲透的主動出擊。在與西方電燈公司的競爭中,中方企業始終控制著北京城電力的供應權,這不僅使民族資本取得商業利潤,也防止了西方控制電力事業進而威脅到國家的安全。兩大新型公共事業企業的成立,為北京市政近代化建設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再次,中方市政機構“西為中用”,促進了市政近代化發展。在合作中,東交民巷使館區的市政建設的成功經驗,促進了近代北京市政法規、基礎設施與公用工程的產生與發展。1906年北京第一批近代市政法規陸續頒布。《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規》《改定清道章程》《清道執行細則》《管理大車規則》《管理人力車規則》《車輛夜行不燃燈處罰規則》均模仿了使館區相關的法規。1928年頒布的城市管理法規《北平特別市整理步道規則》《北平特別市管理重載大車規則》《北平特別市掘路規則》《北平特別市廠商承攬工程取締規則》亦借鑒了使館區內的相關管理條款的內容。在經過簡單模仿東交民巷使館區市政經驗后,中國新式官員也開始自主探尋適應本國實際的市政建設方法。1914年京都市政公所的建立,開啟了北京成體系的市政建設之路,與舊時的北京市政建設相比,此階段具有西方留學背景的官員比例上升,他們將西方市政理念與當時的國情相結合,在維持古都風貌與城市近代化中尋求到平衡點。在對東交民巷的市政建設具有了話語權與影響力后,努力使東交民巷成為整個城市改造計劃中的一部分。
最后,在中外合作中,中方話語權不斷提升。東交民巷使館區作為由西方使團控制的獨立區域,往往存在著不平等的現象。在市政建設的層面上,中方在與使館區的合作與互動中,積極應對不公正的對待,維護本國的利益。1911年,公使團以華人鐵輪大車對于區域內道路造成損害為由,禁止華車通過,此舉使得北京市民大為不滿,北京市區的其他街道并未限制外國車輛通行。對于這項不公正對待,北京市政機構與公使團據理力爭、溝通協商,在強大壓力下,使館區當年便廢止此令,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不公平的對待,維護了中方的利益。
結論
東交民巷使館區在進行市政建設的同時,北京城也在市政機構的領導下進行著近代化的嘗試。如上文所說,使館區內市政建設并非由外交使團獨立完成,中方企業與中方管理機構在合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使館區這個“窗口”,中方可以更直接地接觸到先進的市政建設理念、科學的管理方式、實用的科學技術,有利于將學習到的知識運用到北京市政建設中去。同時使館區的市政建設、西式生活方式的維持,往往也依賴中方提供的物質保障。隨著北京市政建設的現代化轉型加快,城市近代化取得了明顯成效,使得東交民巷市政建設的影響力不斷減弱,中方力量對使館區建設的“反作用力”日益增強,中外雙方在相互合作與互動的關系中取得了雙贏。
雖然使館區內的市政建設與管理經驗有著一定的示范作用,但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其并不是中國城市近代化的決定因素。在中外合作下的東交民巷使館區市政建設乃至整個北京地區的市政發展中,中國企業以及中國市政機構作為內在推力的強大作用是不可忽略的。作為市政建設的兩個實施者,政府機構在政策層面的推導,民間企業在商業層面的助力,推動著古都北京的近代轉型。國人在中國社會由傳統走向近代化的過程中,以自身需求為準繩,西為中用,對西方市政理念、科學技術加以中國化的改造,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這對于當今我國城市發展道路的探尋有著一定的借鑒作用。
注釋
①宗緒盛:《老北京地圖的記憶》,中國地圖出版社,2014年,第9頁。②《辛丑條約》第七條:“大清國國家允定各使館境界以為專與住用之處,并獨由使館管理,中國民人概不準在界內居住,亦可自行防守。”③《京師警察廳行政處公函》,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181-018-03488,1914年。④⑤⑥⑦⑧丁進軍:《清末北京使館洋界巡捕道路規章史料》,《歷史檔案》2010年第3期。⑨徐珂:《增訂實用北京指南》,商務印書館,1923年,第35頁。⑩Juliet Bredon, Peking, a Historical And Intimate Description of Its Chief Pleaces of Interest, Shanghai:Kelly&Walsh,1922, p.36.引文為作者自譯。Henri Borel, The New China: a Traveller′s Impressions, London: T. F. Unwin, 1912, p.32.引文為作者自譯。《北平市工務局關于修繕東西交民巷及金鰲玉蝀等牌樓暨西安、地安兩門工程等開標日期、工程規范、工程標價表等事項與文物整理實施事務處、公安局、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等的來往函》(第1冊),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17-001-01228,1935年。《北平市工務局關于修繕東西交民巷于修繕西安門、地安門工程所需工及金鰲玉蝀等牌樓暨西安、地安兩門工程等開標日期、工程規范、工程標價表等事項與文物整理實施事務處、公安局、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等的來往函》(第2冊),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17-001-01229,1935年。《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請修筑東交民巷東口地溝與北平市工務局的來往函》,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17-001-01499,1937年。《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請修筑東交民巷東口地溝與北京市工務局的來往函》,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17-001-01499,1937年。《交通公報》,1925年第940期。《北平市政府公安局管理使館界事務公署關于本界內有一七四〇號汽車一輛行駛太快不服章程對司機嚴加罰辦的呈》,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181-021-28764,1934年。《京師自來水公司關于東交民巷用水之水價、管線維修等與瑞記洋行和各用戶的來往函》,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17-001-00079,1915年。《京師自來水公司關于東交民巷各用戶的水費、安管工料等問題與瑞記洋行等的來往函件》,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案號:J067-001-00074,1914年。章熊:《北平使館界》,《認識周報》1929年第4期。周鯁生:《不平等條約十講》,太平洋書店,1928年,123頁。丁鶴:《中國外事警察概論》,丁鶴著譯室,1937年。求幸福齋主:《東交民巷瑣記》,《紫羅蘭》1926年第8期。王錫彤:《抑齋自述》,河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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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清末民初北京市政建設中的中外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