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亞里士多德對實踐的探討在真正意義上開創了西方實踐哲學的傳統。一方面,他繼承并發展了蘇格拉底的倫理化的實踐觀,把個人倫理和公共政治視為實踐的外在表現;另一方面,他從形式和質料的角度出發,認為思辨是實踐的深刻內涵和本質所屬。馬克思結合了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和創制,把實踐引入社會生活領域和歷史領域,從而通過實踐實現了人和世界的現實的和歷史的統一。通過對二者實踐觀在目的、價值取向、理論和實踐的關系問題這三個方面的比較,可以得知馬克思的實踐觀是對亞里士多德實踐觀的超越。
關鍵詞:馬克思實踐觀;亞里士多德實踐觀;實踐哲學;實踐
中圖分類號:A8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9)09-0055-04
《馬克思主義研究》系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來源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在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2007年度《復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量排名中,本刊列馬克思主義類第一名。
現代西方學術界越來越重視實踐哲學的研究,形成了一股研究實踐哲學的潮流。而我國20世紀80年代也興起了對實踐哲學的探討,其主要成果在于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解為一種實踐的唯物主義。有學者認為,實踐哲學的當代復興可能是哲學的出路所在[1],因而對實踐哲學史上最重要的兩個人物——亞里士多德和馬克思——做一個比較,有助于梳理實踐哲學的發展進路并厘清二者之間的關系,從而在真正意義上把握二者實踐觀的內涵和價值。
一、亞里士多德實踐哲學的思想源起及內涵
1.亞里士多德實踐觀的理論淵源
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實踐哲學的實際開創者,他對實踐的理解與改造奠定了實踐哲學此后兩千余年的發展路向。而在亞里士多德之前,人們已經開始有意或無意地提及或探討“實踐”這一概念,但是他們對這一概念的理解僅限于日常范式的使用,沒有脫離常識的概念框架。所以此時的實踐主要是指主體的最一般的實際行為或行為方式。與前者不同,亞里士多德所提出來的哲學意義上的“實踐”特指以實踐自身為目的的倫理行為和政治行為。這種具有強烈倫理傾向的實踐觀實際上最早來源于蘇格拉底。
蘇格拉底放棄了以往哲學家對本原的探索而轉向對人事的關注,第一次從總體上實現了哲學對人的關懷,這種關懷主要表現在“人應當如何過”的倫理性反思——這種反思成為后來亞里士多德實踐哲學的濫觴。
蘇格拉底認為,如果人要認識自然,首先要在心靈中尋找和認識德性,然后依照德性來規定自然。所以“認識你自己”就是認識人們心靈中關于德性的知識。德性在這里特指行善的藝術,即為城邦和公民謀取幸福的技藝。蘇格拉底把德性視為根植于內心且人人內省可識的知識,即所謂“德性即知識”。在他看來,人們的內心指導人們的實際行為,故人們認識善的知識是其行善的前提,而行善是認識善的目的。也就是說,一旦某個人認識到了善,那么他的行為必然因善而發。這樣,“行善”的“行”便被賦予了價值取向和倫理傾向,倫理學意義上的“實踐”便初露端倪。
蘇格拉底說:“只要一息尚存,我永不停止哲學的實踐,要繼續教導、勸勉我所遇到的每一個人。”[2]以上分析可知,蘇格拉底在這里所說的“實踐”并不是指最一般的實際行為,而是“德性”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應用。
但是亞里士多德并未完全接受蘇格拉底的倫理思想。蘇格拉底“德性即知識”的原則認為認識善是行善的前提,也就說明了如果一個人沒有行善,意味著他沒有認識到善,因此他所做的錯誤來源于無知。所以一切惡行都是在不知道善的情況下做出的。蘇格拉底的這一思想實際上表明人們并沒有選擇道德行為的權利,任何不道德的行為都是被動產生的,而非人們的主動行為。如果將“不道德出于無知”這一思想極端化,則意味著人們只需要對自己的無知負責,而非對不道德的行為負責。這便取消了道德的社會規范作用。亞里士多德看到了這一點,因而他用“實踐智慧”這一概念來說明人在道德及其行為上有選擇的自由。
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實踐智慧”與“理論智慧”并列。“實踐智慧”的思考對象在于通過具體的環境來考慮個別的事物,而“理論智慧”則是追尋事物的普遍本質和根本原因。因此,實踐智慧重視具體實踐的積累,而非如理論智慧般進行純粹的思辨活動。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德性確保目的的正確,實踐智慧確保實現目的之手段。”[3]這說明道德行為是具有目的性的行為,這種行為以人的內在德性為方向,人們則通過實踐智慧來選擇是否實施道德行為以及如何實施道德行為。
由此可知,亞里士多德批判地接受了經由蘇格拉底所改造的倫理化的實踐觀。他重視實踐的過程而不單單是結果,突出了人的自由意志在行為過程中的作用,克服了蘇格拉底實踐觀的缺陷,在此基礎上提出自己的實踐哲學。
2.思辨:實踐的內涵和本質
亞里士多德對其“實踐”概念的哲學內涵,集中體現在對人的活動的劃分之中。他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認為人有三種活動形式,即理論、實踐和創制。理論是完全獨立于質料的形式,因而在等級上是最高的活動,主要指通過理智把握事物的本質和原因。主要表現為對“真和假”的判斷;實踐位于理論和創制之間,是基于自身為目的而進行的活動,其所追尋的是合乎“善”的個體倫理行為和公共政治活動,“人間的至善在于實踐。”[4]因而實踐主要表現為價值上的“好和壞”的判斷;而創制和前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它不以自身為目的,而是以活動結果為目的,主要指的是對人們生活中具體產品的制作和制造。創制是人們在為求生存或生活的基礎上而搭建的人與物的關系,完全是質料層次上的活動。
“善”這一概念在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中占據極為重要的位置。“善”是一種目的,是事物在潛在狀態中得以現實化的方向。萬事萬物都有屬于自身的“善”,他說:“一切技術,一切規劃以及一切實踐和抉擇,都以某種善為目的。”[5]很顯然,各種“善”并不是并列的,它們根據目的的純粹性具有在等級上的差異。那么最完滿的“善”指的是什么呢? 亞里士多德認為,最完滿的善是幸福。也就是說,幸福的目的在于幸福本身,其他善都以它為目的。既然最高的善以自身為目的,那么其必定是不為質料所困的純粹形式,因而也是絕對自由的形式。根據亞里士多德的三分法,理論雖然作為完全獨立于質料的活動形式,其本質上也是自由的,但是顯然其追求的是本體意義上的認識;而創制則以他物為目的,因而創制必然是有條件的和非自由的,顯然其無法追求幸福。因此,以自身為目的的實踐是追求幸福的唯一道路。
亞里士多德說:“人是政治的動物,天生要過共同的生活。”[5]也就是說,他看到了人的基于社會共同體的政治屬性。亞里士多德認為,城邦是以家庭為單位而形成的社會共同體,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家庭的產生則是男女天性的自然組合。但是家庭無法滿足人的需求,因而是不完滿的,于是家庭聚居而形成村莊,而村莊也無法做到自給自足,于是村莊擴大其規模形成城邦。人只有在城邦中才能滿足自身的需要,這表明人只有在完善的社會共同體——在當時以城邦為表現形式——中才能獲得幸福。所以城邦作為家庭和村莊的目的、作為實現人自身價值的必要條件,是實踐作為獲得幸福途徑的首要和最高研究對象。亞里士多德注意到,城邦不是由一群人簡單地聚居而成——如果是這樣,那么人和群居動物就沒有什么區別了。他認為城邦的形成和建設必須得處在秩序之中,也就是說,處于城邦中的人要運用自己的理性制定法律、探索政體,積極參與城邦的公共政治生活,只有這樣才能謀求幸福。
城邦的善在等級上要高于個人的善,個人的善則以城邦的善為目的。他說:“人自身的善也就是政治科學的目的。一種善即或對于個人和對于城邦來說,都是同一的,然而獲得和保持城邦的善顯然更為重要,更為完滿。”[5]人自身的善指的是德性,表現為個人倫理行為——即過符合德性的生活。個人的德性生活是城邦穩定和有序的基礎,人在家庭中固然可以通過修身和學習來追求德性,但是家庭是不完滿的,無法滿足個人對德性的需求,因而人需要在家庭之外、城邦之中來尋求自身的德性,即通過對公共政治的參與來完善自身的善。
必須注意的是,最高的幸福一定是一種不夾雜任何質料的純粹形式,但城邦生活和個人品行則不可能完全獨立于質料之外。由此可以得知,這二者雖然對獲得幸福而言至關重要,但它們本身并不能讓人獲得幸福。亞里士多德認為,只有作為完全獨立于質料之外的實踐,即作為純粹形式的實踐才是獲得最高幸福的途徑,他認為作為純粹形式的實踐只有一種,那就是思辨。思辨活動完全獨立于質料,表現為沉思和反思。在思辨活動中,思辨不僅是思想自身,也是對思想的思想。因此,雖然人們對城邦和倫理所做的思考是以質料為對象,但是這一思考本身是形式的,因此對這一思考的思考——即反思——是完全獨立于質料之外的。故思辨作為實踐的內在形式是人們通過實踐獲得幸福的內在原因。
由此可知,實踐外在表現于政治生活和個人倫理,而思辨則是實踐的深刻內涵和實踐背后的本質所屬。
總之,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是以目的論為其理論基礎的道德哲學,其通過內外化兩個形式以自身為目的而展開對善的追求。他關于德性和實踐智慧的思想是其實踐哲學的核心概念,也決定了其德性倫理的性質。故他的實踐哲學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可以稱之為道德實踐哲學。
二、馬克思實踐哲學的特質
1.馬克思實踐哲學的生成理路
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確立了其此后兩千余年的倫理學路向。例如處于希臘哲學晚期的伊壁鳩魯便認為哲學的性質在于其實踐性。他的實踐哲學被稱為快樂主義的倫理學,他認為快樂是善而痛苦是惡,人們趨向快樂而回避痛苦是自發和自明的,是顯而易見的真理;但在此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哲學家們對實踐哲學的研究逐漸式微,形而上學的玄思成為主流,哲學成為神學的婢女;直到康德為了面對休謨的挑戰,提出他著名的三大批判,大大深化了實踐哲學的深刻內涵,“實踐”才作為一個哲學概念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很明顯,康德的目的是要從本體論的高度恢復亞里士多德的倫理意義的實踐哲學;此后的黑格爾則第一次把勞動引進“實踐”這一概念,實踐不再單純是具有倫理傾向的行為,而是將其范圍擴大到人的一切目的性活動。也就是說,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創制”,在黑格爾看來也是一種實踐,這無疑是一種進步。但是黑格爾這一觀點的提出是從其創立的無所不包的哲學體系出發的,他認為實踐只是“絕對精神”外化而形成的活動,其仍然要受到普遍必然的理念所制約;費爾巴哈則第一次從唯物論的角度去理解實踐,但是他的實踐只是一種直觀,他并沒有真正意識到實踐具有自覺能動性,沒有注意到人在實踐中的主體性作用。馬克思正是在這樣一個流變中展開對實踐的探討。
馬克思所處時代的德國相對于歐洲其他國家較為保守,而英法等國的經濟勢頭和政治革命則波瀾迭起。在此背景下,馬克思意識到哲學不應該再是游離于天外的玄思冥想,而應該回到現實生活中,從腳下的土地出發重新審視人和世界的關系,重新思考哲學對社會變革的作用。這意味著馬克思將采取一種和傳統形而上學截然不同的思考路向。
于是,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神圣家族》等著作中展開對黑格爾哲學的批判——雖然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馬克思已經初步闡釋了實踐哲學的主題在于基于現實變革的人的解放,但是此時他并沒有形成系統的實踐觀,因而馬克思對黑格爾的批判主要是基于費爾巴哈的直觀的唯物主義——馬克思否定了黑格爾關于“思維過程是現實事物的造物主”這一說法,認為觀念是物質映射在頭腦中的產物。他站在唯物主義的基本立場上,認為應該基于現實而去理解物質本身,不能“以頭立地”,忽視感性的客觀現實而單純做概念上的思辨運動。
值得注意的是,后來馬克思對實踐概念所形成的獨特理解,正是站在對包括費爾巴哈在內的舊唯物主義的批判之上。他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說道:“過去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6]他認為舊唯物主義僅僅從直觀的角度把握物質世界的客觀性原則,卻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和主體性作用,“他沒有把人的活動本身理解為對象性的活動。”[6]因此一旦進入人的活動領域,尤其是歷史領域,舊唯物主義便無可奈何地走向唯心主義。
由此可知,唯心主義片面夸大了人的主觀能動性而忽視了物質的客觀現實性,因而它在具體的社會生活中無法解決實有與應然之間的矛盾;舊唯物主義則因其反映論而否定了人作為主體的能動作用,因而其始終無法在歷史領域內立足。基于上述矛盾,馬克思認為要在物質的客觀現實性和人的主觀能動性之間找到一個交匯點。須知獨立于世界的人是無法想象的,而獨立于人的世界是沒有意義的,因此人和世界的關系一定是處在具體的交互作用之中,這種交互作用即是人基于世界而對世界進行的實踐活動,即人的感性活動本身。實踐構成了人和世界的統一。
2.作為哲學而非“科學”的實踐哲學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6]放棄脫離實際的思辨而從現實的角度出發去尋求哲學對現實的變革作用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路向,因而實踐作為起變革作用的人和世界的中介便成了新哲學創立的邏輯起點和構建原則。馬克思的實踐不僅僅是對世界的物質性改造,其最終目的還是要歸結于人本身,人只有在實踐中才能確證自身。因此馬克思的實踐哲學本質上是一種“人本”哲學,所以對物的關注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對人的關注這一層面上來。對人的關注要求實踐不僅要從人與物的關系上去理解,還要從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出發去分析。人總是處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之中,其本質是基于勞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總和,而實踐則是在社會關系總和中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
所以說對馬克思的實踐哲學便要從其概念自身去理解,而不應將其庸俗化和實用化。后者將讓實踐哲學失去其哲學性和思辨性,從而變得教條和僵化。雖然馬克思的實踐觀相較于亞里士多德的“實踐”而更接近于“創制”,但并不能和亞里士多德的“創制”對等。它不是單純對物的創造和改造,而是以“具體的個人”出發,重視人的主體作用。它從根本上來說是以現實為基礎的關于實踐的具有思辨特質的理論,因而它自身是一種思維方式。
作為一種思維方式,實踐哲學可以對“實踐”及其范疇進行歷史地和抽象地總結,從而為現實的實踐提供一種新的詮釋和反思的視角,也就是說,實踐哲學對“改變世界”這一哲學任務的意義不在于從“科學”的或具體的角度去實現變革,而是在世界觀層面上對實踐進行指導。故而,將實踐哲學詮釋為一種“科學”的方法論,一方面會失去其作為哲學的反思力量,另一方面也忽視了人的主體性作用和實踐在社會關系中的作用。
三、亞里士多德實踐觀和馬克思實踐觀之比較
1.實踐作為目的的比較
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是處在目的論系統之中的實踐,實踐的目的完全在于實踐本身,因而實踐不充當任何手段。從這個角度來看,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完全沒有實用性和功利性的追求。所以亞里士多德才為此區分實踐和創制——創制以他物為目的,是一種不自由的具有強烈實用性的活動。因此亞里士多德的實踐不關心人和物的關系,而只關心人和人的關系。具體而言,包括體現人與自身關系的個人倫理和體現人與他人關系的城邦政治。馬克思則重視作為物質生產活動的實踐。他從歷史的和現實的角度出發,認識到物質生產活動在人類社會和歷史中的決定性作用,因而把勞動作為其實踐觀的深刻內涵。所以馬克思的實踐實際上更接近于亞里士多德的創作。馬克思的勞動是一種自由自覺的活動,是人自身的本質確證,它蘊含著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因而馬克思認為勞動應當作為目的而不是手段,作為手段的勞動是異化的和不合理的。在馬克思看來,實踐不僅僅是人對物的對象性活動,更是處在社會關系中的活動,所以從目的性這一角度上看,馬克思并沒有完全拋棄亞里士多德的實踐,而是把他的實踐和創制進行改造后結合起來,并把創制的地位放在實踐之上。通過二者的結合,馬克思的實踐哲學在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實踐的手段性和目的性的統一。
2.實踐作為價值的比較
馬克思生活的年代距亞里士多德長達兩千余年,實踐哲學發展到馬克思這里,其內涵已不再單純是倫理學意義上的實踐。馬克思的實踐作為“橋梁”重視的是主客體的交互作用,但這并不意味著馬克思完全拋棄了原來實踐概念上的價值取向。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實踐的價值取向在于實踐不為質料所累地即自由地通過純粹的思辨而通往最高的幸福。因此亞里士多德的實踐觀在價值取向上看既是自由的又是幸福的。馬克思的實踐觀從現實的角度繼承了這一點。在馬克思看來,社會發展的任何一個階段都是上一個階段的必然結果和下一個階段的必要準備,因而任何一個社會階段作為通往理想社會的必要環節都有其生成和被取代的必然性。而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作為生產力徹底解放的、每個人自由發展的理想狀態則是馬克思實踐觀作為幸福和自由的價值取向。所以馬克思的自由不是脫離質料的純粹形式,而是面向現實的追求;幸福不是沉思的目的,而是自覺活動的必然結果。
3.對理論與實踐關系的不同看法
在亞里士多德那里,理論和實踐的區分在于二者的作用對象不同。理論作用的是不變和永恒的知識,關注的是事物的第一因,是一種思辨的外求;而實踐則作用于人和人之間的關系,關注的是政治和倫理,是一種思辨的內省。正因如此,理論和實踐被嚴格地區分開來。古希臘哲學的一個特點是靜觀,那時的哲學家大多認為永恒不變的統一對象才是真實的和實在的,而恒常變動的和雜多的對象則是不真實的,所以研究不變對象的理論必然高于研究恒常變動的實踐。而馬克思則認為“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6]理論要基于實踐才能做出檢驗,脫離實踐的理論只是“空中閣樓”。“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6]人及人類社會的發展歸根結底都是實踐活動的結果,社會生活的一切內容都能在實踐中尋得根源。所以說實踐是馬克思哲學的出發點和核心概念。因而實踐作為人的深刻基礎,必然也是理論的深刻基礎,因此理論從屬于實踐。需要注意的是,亞里士多德和馬克思對理論和實踐關系的不同看法是源于二者的理論起點和概念范疇的不同,我們不能因此說明亞里士多德是錯的而馬克思是對的。基于靜觀的哲學特點決定了亞里士多德對實用性創制的排斥和對純粹思辨的推崇,因此純粹形式的理論高于實踐和純粹質料的創制是邏輯上的必然結果。而馬克思從現實的人出發,對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做出總體性的考察,認識到人的生產勞動在社會關系和社會發展中起到絕對作用,因而馬克思的實踐深挖到了歷史演進的邏輯起點。這說明馬克思在對實踐的分析上要比亞里士多德深刻得多。
綜上所述,通過對二者的比較,我們可以得知馬克思對亞里士多德的實踐觀是一種批判繼承上的超越。馬克思結合了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和創制,這種結合突出地體現為實踐作為人和物的活動和作為人和人的活動的統一。換句話說,馬克思結合了實踐作為實用性的生產勞動和作為作用于人類自身的社會關系活動。實踐從此不再單純是一個目的或手段,這正是馬克思高于亞里士多德的地方;亞里士多德賦予實踐這一概念的自由和幸福這兩個價值理念在馬克思那里得到了繼承,馬克思的高明之處在于從現實的人的角度出發去闡述人的自由和幸福,從而真正揭示了它們蘊含在實踐中的意義;馬克思把理論歸結為實踐的延伸,即理論依賴于實踐,事實上,就某種角度而言,人和社會的一切都可以通過實踐來解釋,乃至于有學者把馬克思的實踐觀稱之為“實踐本體論”。他最終通過實踐揭示了人類歷史的神秘面紗,建立了歷史唯物主義,為現實社會的變革提供了新的視角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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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馬克思實踐觀和亞里士多德實踐觀的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