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創業是鄉村振興的有效路徑。在決勝全面脫貧之后的“后扶貧時代”,如何通過滿足創業農戶的金融需求、幫助貧困地區農戶提升創業項目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是關系到能否鞏固脫貧成果、加速貧困地區鄉村振興進程的關鍵問題。
【關鍵詞】農戶創業 信貸需求 異質性 傾向得分匹配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17.013
《甘肅農業科技》(月刊)創刊于1963年,前身是《農業科技簡訊》,1970年改名為《甘肅農業科技簡訊》,1973年更名為《甘肅農業科技》。1980年經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批準向國內公開發行,1988年經國家科委和新聞出版署批準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不同類型農戶的信貸需求有鮮明的層次性和差異性,創業農戶亦然。農戶的一個關鍵特征是其生產投資性需求和消費性需求同時存在,且二者之間常常并不相互獨立。[1]對于創業農戶來說,其創業后的信貸需求可能同時包括了因創業引致的生產投資性需求、原有的一般性生產投資需求和一直存在的消費性需求,三者在實際使用中常常難以區分子丑寅卯。因此,對創業農戶信貸需求進行研究,精準定位創業引致的生產投資需求至關重要。本文使用傾向得分匹配(PSM)模型,利用反事實的原理,將創業引致的信貸需求進行“提純”,從村莊類型、融資偏好、創業類型和創業動機等農戶異質性的角度比較分析貧困地區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特征及差異。
研究設計、樣本來源及分析
對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提取使用了傾向得分匹配模型,其核心思想基于反事實原理。具體來說,對于任意農戶?,記Yi={Yi0,Yi1}代表農戶產出,其中Yi0為農戶沒有創業的產出,Yi1為農戶創業的產出,由于農戶不可能同時處于這兩種狀態,我們只能觀察到其中的一個產出Yi=Yi(Di),其中Di∈(0,1),表示農戶是否創業。則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的平均處理效應,即“參與者平均處理效應”(ATT),表達式為:
ATT≡E(Yi1-Yi0│Di=1)=E(Yi1│Di=1)-E(Yi0│Di=1) (1)
本文具體使用Logit模型估計傾向得分,使用最近鄰匹配法對傾向得分進行匹配得到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即ATT的值。
本文數據來自課題組于2016年7~8月在廣西省、貴州省、四川省的6個國家級貧困縣調查獲得的959份有效問卷。本文中我們將農戶創業定義為,農戶通過投資行為改變產業結構、經營方式、組織結構、生產技術等生產因素而導致其面臨的獨特性風險、預期收入、社會身份發生較大變化的經營行為。樣本農戶中創業農戶占33.68%。從創業類型角度,本文將農戶創業分為三類,即農業創業、非農創業、同時進行農業和非農創業,分別占樣本總體的10.74%、17.21%和5.74%。從村莊類型看,樣本農戶中非貧困村與貧困村農戶分別占52.76%和47.24%,其中,非貧困村的創業農戶的占比略高于貧困村。從融資偏好看,相比于非創業農戶,創業農戶更加偏好于正規融資渠道,55.11%的創業農戶在有信貸需求時優先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從創業動機角度,本文將農戶創業動機分為生存維持型、效益追求型和價值實現型,分別占創業農戶的26%、53%和21%。
考慮到信貸約束的普遍存在,本文分別從總體信貸需求規模(loant)和正規信貸需求規模(loanb)兩個角度對貧困地區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進行考察。農戶總體信貸規模為農戶的正規信貸與非正規信貸發生額之和,樣本總體、創業農戶和非創業農戶的總體信貸需求規模均值分別為3.82萬元、6.69和2.37萬元,創業農戶和非創業農戶最大值分別為80萬元和30萬元。本文把信貸約束情況下農戶對正規信貸的需求定義為,農戶在自身條件水平下在正規信貸渠道上愿意且能夠獲得的正規信貸規模。根據這一定義,本文借鑒劉西川等[2]的識別方法將因受到正規信貸配給而正規信貸金額為0的農戶樣本予以剔除,共剔除228戶。剔除后的樣本基本保持了與全樣本一致的特征分配比例,樣本總體、創業農戶和非創業農戶的正規信貸需求規模均值分別為2.82萬元、4.60萬元和1.67萬元,創業農戶和非創業農戶最大值分別為50萬元和30萬元。
結果分析
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如表1所示,農戶創業使農戶的總體信貸需求增加了3.433萬元(ATT),總體信貸需求效應水平(ATT%)[3]為111.46%,農戶創業的正規信貸需求增加了2.809萬元,正規信貸需求效應水平為156.49%,表明總體上農戶創業顯著增加了農戶的總體和正規信貸需求。此外,表1中匹配后的創業農戶的信貸需求增加量(ATT)明顯變小,說明傳統的模型估計方法確實高估了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
創業類型對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影響。如表2所示,從效應值(ATT)來看,不論是總體信貸需求效應還是正規信貸需求效應,同時進行農業和非農創業的農戶最高,僅從事農業創業的農戶相對最低。從調研樣本來看,進行非農創業(含同時進行農業和非農創業中的非農創業)的創業行業主要集中于批發零售業(38.64%)、建筑業(14.09%)、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2.27%)及住宿和餐飲業(8.18%),這些非農創業內容平均而言對創業的初始投資和流動性周轉資金有較大需求,從而創業的信貸需求較高。
村莊類型對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的影響。如表3所示,非貧困村農戶的創業的總體信貸需求效應(水平)和正規信貸需求效應(水平)均明顯大于貧困村。究其原因,非貧困村農戶創業主要集中于非農創業(60.22%),且有15.05%的農戶同時進行農業和非農創業,而貧困村農戶創業則主要集中于農業創業(41.61%),因此可以認為貧困村與非貧困村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差異受到了農戶對創業類型選擇的影響。
融資偏好對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的影響。如表4所示,偏好正規金融的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均在1%水平下顯著為正,但偏好非正規金融農戶創業的正規信貸需求效應不顯著,表明農戶的融資偏好未因創業發生改變。從效應值看,偏好正規金融的農戶創業的總體信貸需求效應大于偏好非正規金融的農戶,由于前者可同時從正規和非正規融資渠道獲得資金,意味著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化正向影響了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規模。
生存動機對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效應的影響。如表5所示,三種創業動機的創業信貸需求效應均顯著為正,持有生存維持創業動機的農戶其創業的總體信貸需求效應值和效應水平均最高,效益追求型的創業農戶相對最小。在創業的正規信貸需求效應方面,三種創業動機的正規信貸需求效應水平遞減,價值實現型農戶最低,表明價值實現型農戶因所需投資規模相對較大,在信貸約束的背景下,其在正規信貸渠道獲得的資金略顯不足。
平衡性檢驗、敏感性分析及結論
本文對所有模型進行了平衡性檢驗和敏感性分析。結果顯示,所有模型的變量聯合顯著性p值匹配后接近或等于1,表明所有模型均滿足“條件獨立性”條件;除偏好非正規金融的群體外,其他樣本的總體和正規信貸需求效應的sig+和sig-在伽馬系數取1.1、1.2甚至1.5時依舊顯著,表明結果比較可信。
本文研究表明,首先,同時從事農業和非農創業的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最強,非農創業農戶稍弱,農業創業農戶信貸需求相對最弱。其次,農戶所在村莊的經濟水平間接通過農戶對創業類型的選擇影響其創業的信貸需求,非貧困村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更為強烈。再次,農戶對正規金融的偏好對創業的總體信貸需求有正向影響,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化正向影響農戶創業的信貸需求規模。最后,生存維持型創業農戶總體信貸需求最強,價值實現型創業農戶正規信貸約束嚴峻。
本文的政策啟示主要有:首先,金融機構可結合貧困地區創業農戶的差異性信貸需求特征優化產品結構,提高信貸產品的針對性。其次,完善農戶創業擔保貸款、政府擔保基金等政策金融扶持機制,強化貧困地區農戶創業的信貸支持,緩解創業農戶信貸約束。最后,強化金融教育,提升貧困地區創業農戶的金融素養和享受正規金融服務的能力,使農戶能夠正確認識并合理利用正規金融,提升農戶創業的發展能力和水平。
注釋
[1]FEDER G.,LAU,L J.,LIN J.Y. et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edit and Productivity in Chinese Agriculture- A Microeconomic Model of Disequilibrium,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1990, 72(5), pp. 1151-1157.
[2]劉西川、黃祖輝、程恩江:《貧困地區農戶的正規信貸需求:直接識別與經驗分析》,《金融研究》,2009年第4期。
[3]此處借鑒并改進了李銳和朱喜估算農戶福利損失的方法來考察農戶創業所增加的信貸需求幅度,公式為:ATT(%)=(ATT/匹配后控制組系數)×100%。參見李銳、朱喜:《農戶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損失的計量分析》,《經濟研究》,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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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論生態農業的邊界、原理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