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應將論文的研究體系、主要方法、重要發現、核心結論等,簡明扼要地加以概括。
撰寫摘要前必須明確摘要的要素和基本要求。
一、摘要的要素:
(1)研究目的:準確描述該研究的目的,表明研究的范圍和重要性。
(2)研究方法: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基本設計, 結論是如何得到的。
(3)結果:簡要列出該研究的主要結果,有什么新發現,說明其價值和局限。敘述要具體、準確。
二、摘要的撰寫要求:
(1)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并擁有一次文獻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閱讀文獻的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因此,摘要是一種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
(2)用第三人稱。作為一種可閱讀和檢索的獨立使用的文體,摘要只能用第三人稱而不用其他人稱來寫。有的摘要出現了“我們”、“作者”作為摘要陳述的主語,一般講,這會減弱摘要表述的客觀性,有時也會出現邏輯上講不通。
(3)排除在本學科領域方面已成為常識的或科普知識的內容。
(4)不得簡單地重復論文篇名中已經表述過的信息。
(5)要客觀如實地反映原文的內容,要著重反映論文的新內容和作者特別強調的觀點。
(6)要求結構嚴謹、語義確切、表述簡明、一般不分段落;切忌發空洞的評語,不作模棱兩可的結論。
(7)要采用規范化的名詞術語。
(8)不使用圖、表或化學結構式,以及相鄰專業的讀者尚難于清楚理解的縮略語、簡稱、代號。
(9)不得使用一次文獻中列出的章節號、圖、表號、公式號以及參考文獻號。
(10)要求使用法定計量單位以及正確地書寫規范字和標點符號。
(11)要求使用眾所周知的國家、機構、專用術語盡可能用簡稱或縮寫。
(12)長度要在雜志要求的下限與上限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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