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報條件
(一)破格晉升高級工程師職務條件(浙職改辦[1992]23號):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不滿五年的工程技術人員,在符合政治條件的前提下,具備下列六項條件中的三項者,可破格晉升高級工程師職務。
1、在國際或國家專業性學術會議或報刊上,至少發表過三篇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
2、獲國家三等獎或省、部二等獎(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發明獎,下同)及其以上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3、國家或省、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或省、部技術進步優秀管理工作者,國家或省、部科技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4、獲國家或省、部科技攻關重大成果獎的項目主要負責人或獲科技攻關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稱號者。
5、主持國營大中型企業(或建設項目)主要工程技術工作,成績突出,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或獲國家級優秀新產品一、二等獎或省部優秀新產品一等獎;國家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金銀質獎或省、部一等獎;國家優秀產品金銀質獎;國家優質工程金銀質獎或二項以上省優質工程獎;國家質量管理獎;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二等獎或省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指主要研究設計者或技術決策并實施者)。
6、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二)破格晉升工程師職務條件(甬建發[2007]173號)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不滿4年,具備下列條件中兩條及以上者,可以破格申報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1、獲縣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項目的完成者;或獲省廳技術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本專業市級以上獎項(“甬江杯”、市優秀勘察設計一等獎、“市標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獲本專業縣級兩項工程質量獎、標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現職以來被評為市級以上(含建設系統)專業工作先進工作者、優秀項目經理;或被評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指黨委、政府頒發的獎項,不含年度考核優秀)。
3、主持本單位相關業務技術工作三年以上;或長期(指滿10年以上)在基層第一線工作并取得工程類相關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如二級建造師、二級建筑師等。
4、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以上;或具有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