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論文署名要用真名(學術論文)而不用筆名,并寫明工作單位和郵政編碼,以便聯系和供讀者咨詢。本刊編排順序為工作單位、郵政編碼,而后是作者。集體創作應在文末署上執筆人或整理者的姓名,以明責任,便于查考。
署名不可過多,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必須參加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參加本文章撰寫,對文章內容負責并能進行答辨的人。署名次序應按貢獻大小依次排列,起主要作用的人列在前面。根據目前各省晉升掌握的情況看,署名太多也無意義,一般3-5人即可。指導者、協作者或列在姓名中,或在文末致謝中寫出。不要出現一篇短文或臨床報道出現十余作者的情況。
署名本身是一件很嚴肅的、科學性很強的事,但由于近年來社會上一些不正之風也同樣沖擊著科學技術界,作者的署名也無例外的出現了一些問題:①署名過多;②署名過亂;③帶名;④掛名。論文第一作者必須對全文負責,不能無原則的亂署名,尤其不能將與本文章無關的人員署上。決不能以署名做為替人晉升創造條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