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期刊的編輯規范問題,包括注釋的編輯規范,絕對不容忽視。我國學術界對注釋的認識不足,存在諸多問題:有的選擇注釋比較隨意,有的表述注釋比較粗疏,或不得要領,或過度注釋,或借注釋炫富……如此種種,不一而足。本文對學術論文注釋的功能及其存在的問題做些探討。
1、注釋的功能。
《中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編排規范》將注釋與參考文獻作了嚴格劃分,認為“參考文獻是表明引文具體出處的”,注釋是“對文章篇目、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這里說得非常清楚,注釋項應是“特定內容”,對注釋項質的要求是“必要”.注釋的必要性表現在注釋的功能上,即注釋的作用和效能上。學術論文注釋的功能定位應著眼于目標讀者的需要、論文學術價值的需要,“有利于學術理解、體現學術價值”.學術論文注釋的功能表現在釋疑、舉證、申說三個方面。
1.1釋疑:掃清閱讀障礙。
釋疑性注釋是對正文中的某一概念、判斷或材料進行解釋說明,為讀者解惑。
1.1.1概念注釋釋疑。
張維平的《論面臨挑戰的公共財政安全》正文說“近年來,‘城投債’遭遇發行與交易的困難,甚至拋售的危機……”,為便于讀者理解什么是“城投債”,作者作了注釋:城投債,又稱“準市政債”,是地方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這是對“城投債” 概念內涵的解釋。
1.1.2判斷注釋釋疑。
薛超、李政的《城市商業銀行績效:地區經濟、金融發展及跨區域經營》正文結尾指出:“盡管本文的實證結果不支持城商行在經濟和金融發展水平更高的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然而,當城商行經營達到一定發展水平后,可以考慮將本行產品研發等人力資本密集型的部門設立在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城市,從而充分利用當地豐富的金融資源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能力。”被注項是轉折連詞“然而”后面的判斷句,注釋中說:目前已有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如此設置,比如恒豐銀行總部設在煙臺,而其研究發展及市場等部門則在上海。
正文部分是個轉折關系的句群,“然而”的前面說“不支持”,后面又說出與之相反的意思,這豈不令人疑惑?作者在注釋中以恒豐銀行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事例,證明被注項的判斷言之有據,使讀者的疑慮頓消。
1.1.3材料注釋釋疑。
滕守堯在《文化的邊緣》第295頁正文引用了波德萊爾的詩歌《貓》,并對它的“對聯結構”特征作出詳細分析。作者對所引詩作注:“本譯文參照了原文和人民文學出版社1991年波德萊爾《惡之花:巴黎的憂郁》第150-151頁。”正文所引譯詩在別人翻譯的基礎上作了某些修改,與原譯不同,為避免讀者閱讀時引起疑惑誤解,特意加注說明材料變化的情況。
1.2 舉證:提高學術信度。
舉證性注釋是在注釋中為被注項的觀點提供必要的立論依據,以增強學術論文的可信度。舉證的方式或用文獻資料,或用考據方式,或用學術成果,或用實存事例。
1.2.1用文獻資料舉證。
羅根澤在《現實主義在中國古典文學及理論批評中的發生和發展》一文中說:“王充的杰出著作--《論衡》,本來一百多篇。現在還有八十五篇。”為了證實這一說法的可信度,作者在注釋中提供論據:“《論衡自紀篇》說:‘吾書亦才出百。’”因為現在讀者見到的《論衡》全集只有85篇,作者卻說它本來有一百多篇,如果不加注釋進行說明,那么論文所言與讀者所見必然相悖,現在以文獻資料中王充自己的話為依據,論證判斷的正確性。
上例舉證既列出資料篇名又引出具體內容,另一種方法是只列出資料篇名而不引出具體內容,如周俐玲的《試論〈寄廬〉的中國敘事》,被注項是“一部原本對一般中國讀者來說可能聞所未聞的英文自傳《寄廬》,因著魯迅、賽珍珠等人的議論評價,而成為20世紀30年代西方人中國書寫文本中一個留有故事感的事實存在”.注釋只列出文獻資料:有關姚克及魯迅對《寄廬》的相關議論評價,參閱姚克1933年11月11日《申報》“自由談”中《美國人目中的中國人》一文,以及魯迅同月15日致姚克的信。
資料中的相關評價很詳盡,注釋又不能喧賓奪主,細說原委,只好列出資料,指明立論依據,讓讀者去作深度閱讀,以實現學術認同。
1.2.2用考據方式舉證。
余光中在長篇論文《龔自珍與雪萊》第300頁的正文中說:“雪萊與龔自珍之間,有一點難以并比。
畢竟龔自珍在世多雪萊十九年,閱世更多,創作的時間更長。”注釋對“龔自珍在世多雪萊十九年”作具體考訂:“龔自珍生于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壬子)陰歷七月五日,卒于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辛丑)陰歷八月十二日。依中國算法,享年五十,依西法只得四十九。雪萊生于1792年8月4日,卒于1822年7月8日,尚不足三十歲。”如果作者不加注釋,文章也讀得過去,但是加注之后,讀者會對龔雪二人閱世時間的差異了解得更加透徹,對后文緊承的推斷也自然首肯。下文說:“如果他也像雪萊那樣死于三十歲,則不但寫不出《己亥雜詩》,連道光年間的文章也沒有了。”讀罷注釋便會覺得作者的這一假設推斷非常正確。試將這些作注的文字置于正文之中,不僅文脈滯澀,而且給人迂腐繁瑣之感。
1.2.3用學術成果舉證。
潘立勇的《從漢唐氣象到宋元境界》正文在論述“從唐韻到宋調:審美風尚的轉換”時指出:“如果說唐型美學的核心范疇與審美精神是‘境’、是‘神',那么宋型美學的核心范疇與審美精神則是’意‘、是’韻‘.” 作者對此作注:葉朗提出:“唐代美學中’境‘這個范疇是唐代審美意識的理論結晶,宋代美學中’韻‘這個范疇就是宋代審美意識的理論結晶。”(葉朗《中國美學史大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頁)李澤厚也認為宋代美學的一個規律性的共同趨向就是“韻味”.(李澤厚《美學三書》,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年,第159頁)該文接下去從宋代的社會態勢、社會心理、文化心理以及審美主體等方面深入論述從唐韻到宋調審美風格轉換的原因,而這些在葉朗與李澤厚的著作中鮮有論及。作者借用了別人的學術成果,在注釋中加以說明,可免瓜田李下之嫌。像這類補充型的論文,常在歷觀通變、斟酌異同的基礎上,吸收別人的優長,溯其源,摘其要,而又不掠人之美,在注釋中針對正文作些交代是非常必要的。
1.3申說:增強論文的深度。
申說是指在注釋中對被注項涉及的問題作必要的拓展,以增強學術論文的深度。
錢鐘書的《中國詩與中國畫》正文說宋祁的《新唐書·杜甫傳贊》不像西昆體領袖楊大年那樣“不喜杜工部詩,謂為’村夫子‘”,用以論證此段中提出的“中唐以后,眾望所歸的最大詩人一直是杜甫”這一觀點。注釋中將《新唐書》與《舊唐書》作比較,說“《新唐書》講到文藝,比《舊唐書》態度認真,說話也在行。如果依據《舊唐書》為信史,那末,唐代最大的詩人原來是--吳筠”!注釋中還引《舊唐書·隱逸傳》中對吳筠的贊譽之詞,略加點評:“在整部二百卷里,不論立專傳,還是入《文苑傳》的詩人,誰都沒有贏得那樣贊嘆備至的評語。”注釋為了證明宋祁喜杜,提出《新唐書》勝過《舊唐書》的觀點,并用歸謬法作假設判斷,從反面論證己說。
這樣申說式的注釋,既加強了學術論文的深度,也拓寬了讀者的學術視野。
又如胡曉明在《真詩的現代性:七十年前朱光潛與魯迅關于“曲終人不見”的爭論及其馀響》正文中論及朱光潛的詩學觀時說:“解脫的詩學進路,是朱氏詩學的根本,也與五四詩學進路不同。這是沿著王國維的路線走的。”那么什么是“王國維的路線”呢?作者沒有繼續論說,而是在文外加注說:“王國維美學的核心是’解脫‘觀,是其《紅樓夢評論》。
有兩種解脫:一是疲于生活之欲而解脫,是宗教的(惜春、紫鵑是也,前現代的,逃遁式的);二是順承生活之欲,而又以智力審美觀玩之,而得到解脫,是審美的、悲劇的、文學的、詩歌的……”這段注釋對被注項“王國維的路線” 尤其是“解脫觀” 作了深度論述,整個注釋有340字。看了注釋,讀者會對朱光潛“解脫” 的詩學進路與王國維的共同之處有著較為清晰的認識,從而加深對朱氏的理解。
筆者將注釋的功能從三個方面作了論述,分而論之是為行文方便,其實有些注釋是多功能的,我們在作注時不必拘摯。是釋疑、舉證還是申說,是單純式表達還是復合式表達,應視讀者、論文及作者的需要而定。
2、注釋中存在的問題。
注釋失誤現象很多,筆者僅就目光所及,略作分類,恐難窮盡。
2.1多余的注釋。
《土地征收理論研究綜述及啟示》(《河南社會科學》2013年第10期)正文說:“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把憲法第十條第三款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把’征用‘改為了’征收或者征用‘.”這一表達本來很清楚,可是作者又對此加以注釋:“《憲法》第十條第三款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注釋的內容甚至文字都與正文重復,顯然這一注釋是多余的,給人畫蛇添足之感。
2.2平庸的注釋。
平庸注釋的一種是廢話、空話,不能為讀者提供新的信息。如《社會轉型期“二代犯罪” 現象的法律解讀》(《河南社會科學》2013年第10期)引言中說:“近年,全國各地發生了一系列備受矚目的’二代犯罪‘事件。”作者對此作注:“諸多同類事件,在網絡媒體中多有報道,不勝枚舉。”注釋沒有針對被注項提供新的信息,完全是句空話、廢話。究其原因是作者缺乏問題意識,對注釋的功能不甚了了。
平庸注釋的另一種情況是對常識性問題作注。如《兵團哈薩克族牧民定居問題分析》(《伊犁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2期)正文在論述新疆建設兵團哈薩克族牧民定居后出現的問題時,說存在經濟方面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作者對“多米諾骨牌效應” 用54字加以注釋,其實大可不必。該刊同期的《經濟與社會視角下的新疆高校貧困生分布狀況探析》一文對“北疆”“南疆”“東疆”“新疆建設兵團” 也分別作注。對這些一般人都知曉的名詞作注,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論文的學術水準。須知某些名詞概念,剛進入研究領域時,讀者會感到陌生而產生疑問,所以須作必要的詮釋。可是一旦它們被普遍運用,為學界熟知,變為常識,就不必注釋了。況且學術論文的目標讀者是學術圈內人士,那些比較常見的術語、理論自然不必饒舌。
2.3誤置的注釋。
誤置的注釋是指注釋的內容是好的,是應該存在的,可是放置的地方不當,它的歸宿應在正文之中。例如《社會轉型期“二代犯罪” 現象的法律解讀》(《河南社會科學》2013年第10期)一文中,“二代犯罪” 是該文論述的關鍵詞,在一級標題、二級標題及正文中,作者多次涉及“二代犯罪”問題。
“二代犯罪”這一概念是全文論述的邏輯起點,有必要在正文中對它們的內涵與外延作出界定,可是作者在正文中沒有論述,只是在引言中對“二代犯罪”現象標上注碼,在注釋中作了解釋:民間輿論與學術界對“富二代”、“官二代”和“星二代”并沒有統一的稱謂,但其基本指稱內容是一致的,即都屬于富裕的、社會地位較高的優勢階層;本文從犯罪學的角度分析,將社會中優勢階層子女的犯罪統稱為“二代犯罪”現象,那么盡管普通階層的后代也會存在犯罪現象--甚至此類人往往是更高比率的犯罪者,但由于沒有形成社會學意義上的現象,而不在本文的評價之內。
這一注釋對被注項的內涵作了界定,并用劃分的加法限定了概念的外延。如果將這些論說的內容適當地納入引言之中,既可使論文的起筆開宗明義、順暢圓通,又可使讀者明悉論旨,避免翻檢文外注釋之勞。
2.4炫富的注釋。
這類注釋有廣告色彩、功利傾向,如《論當代國民人格的層次》(《理論探討》2013年第6期)一文中有個被注項是“筆者在追蹤《哲學人類學》和《主體人類學》二十余年的研究中,分析了眾多杰出人物及其成功與失敗的經驗,并在多個省份和城市做過人格調查和人格教育實驗,……”,注釋中說:筆者于1986-1987年曾組織42人在八地(長春、北京、西安、武漢、成都、廣州、深圳、上海)多次進行“人格及價值觀” 調查,于1995-2005年在吉林省、河南省和深圳市等多地進行“人格結構及完全人格教育”實驗,發表了《21世紀與中國現代理想人格模式》《中國人格大趨勢》等一批論著。
這段注釋詳細列舉作者開展調查實驗的時間、地點以及發表的一些論著。其實沒有這一注釋并不影響讀者的理解,如果作者想作些交代,不妨將注釋中的某些有用信息納入正文。這樣作注缺乏對注釋目的性的認識,反而有炫富之嫌。
2.5游離的注釋。
游離的注釋是指注釋與被注項缺乏內在關聯。如《論公民環境友好行為的規塑路徑:價值浸潤與空間規引》(《理論探討》2013年第6期)正文有個被注項是“傳統社區”,注釋中說: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住房制度的改革、就業結構的變化和人口的流動與集聚,以居住小區為紐帶的“業主委員會”成為整合城市居民的基本組織形態和力量。另外,通過相應機制創新和組織載體再造實現對政治職能的對接,還原自治組織的“自治功能”.因此,生態社會與傳統社區一樣,在現階段都需強調“自治”功能的提升。
這一注釋的第一層意思說明“業主委員會” 形成的原因及性質,第二層是說要提升社區的“自治”功能。這些都是說的非傳統社區即“生態社區”,而不是對被注項“傳統社區”的解釋。由此可見,這則注釋無的放矢,游離了被注項。
2.6堆砌的注釋。
堆砌的注釋是指缺乏對正文被注項的審視,在注釋中堆砌與之重復的資料。例如《論“文德”:文學“中國夢”的核心精神》(《浙江傳媒學院學報》2013年第3期)正文說:“文之德,用現代文藝理論的話來說,就是文學的本質和特征。對這個問題,今天有種種回答,諸如’文學是社會生活的反映‘,’文學是作家思想情感的抒發‘,’文學是以語言為材料的一種審美創造‘,等等。這些當然是不錯的,在中國古代文論中也都能找到類似的說法。”姑且不論上述判斷、對接是否正確,僅以注釋而言,就存在問題。作者對“中國古代文論中也都能找到類似的說法” 一語作注,摘錄了大量的古代文論資料:《樂記》云:“樂者,樂也,其本在人心感于物也”;陸機《文賦》云:“詩緣情而綺靡”;蕭繹《金樓子·立言篇》曰:“至如文者,惟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
如果不加節制,還可以摘錄大量資料。筆者再讀正文,發現作者又引用了《尚書·堯典》的詩言志說,劉勰的“發憤著書”和“風雅之興、志思蓄憤”,韓愈的“不平則鳴”,李贄的“奪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壘塊”等。正文中的資料與注釋中的文獻大同小異,給人疊床架屋、重復累贅的感覺。顯然,這條注釋應該刪去。
2.7過度注釋。
學術論文的注釋要注意適度,該繁則繁,該簡則簡。該簡而繁就是過度注釋,就像醫生治病一樣,過度治療會造成傷害,過度注釋也會傷害文意。例如《尼采與海德格爾對虛無主義理解的差異》(《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期)被注項是國內有些學者已經指出海德格爾哲學是一種“主體性形而上學”.注釋中用760字不厭其煩地列舉了鄧曉芒的幾篇文章,并引用大量有關論述的文字,以及俞吾金的大段話語。筆者以為,這一注釋中的引文過多過繁,存在過度現象,作者應該針對讀者與被注項的需要撮其要者而注之。
追索上述諸例誤失的原因,有目的不明、對象不清、方法不妥等,但關鍵還是對注釋的功能缺乏學理認識,而要提高學理認識,必須在作注時增強問題意識、讀者意識與學術意識。問題意識是指注釋要從問題出發,有疑而注(當然要避免假問題)。
讀者意識是指注釋者應了解目標讀者的層次及需要,做到有的放矢,正確地擇疑、釋疑,從而在注釋與讀者的對話中實現完美的視界融合。學術意識是指注釋者應具有學術眼光,使注釋有助于讀者的學術理解,有利于學者的學術探討,體現精研深究的學術精神。
總之,把握好注釋功能,提高注釋技巧,將必要性、適度性與可接受性體現在注釋之中,這樣才能避免誤注,提高注釋的質量,為學術論文增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