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教師職稱系列與小學教師職稱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改變了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的規定小學教師評副高級職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承擔五年以上副高職務工作。
2.教學成績卓著。
3.發表、出版過有創建性的科學論文、著作或教科書,或有重大的創造發明。
4.在教學管理或科學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組織領導能力。
(副高) 一、評審范圍和條件:
(一)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 1.承擔五年以上中一職務工作;或獲得博士學位且已承擔兩年以上講師職務工作。 2.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門學科發展前沿的狀況。
3.教學成績顯著,能較好地對學生進行啟發式教學,培養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發表過有一定水平的科學論文或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教科書;或在教學研究方面有較高造詣;或在實驗及其他科學技術方面有較大貢獻。
(三)在中學學校承擔教學、管理等任務的教學和管理人員。
1.中學一級教師任教五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者。
2.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的、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顯著;或者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較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并做出顯著的成績。
3.從事中學教育、教學某一方面的科學研究,寫出理論聯系實際、具有一定水平的經驗總結、科研報告或論著,或者在培養提高教師的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顯著貢獻。 (四)在小學學校承擔教學、管理等任務的教學和管理人員。
1.小學一級教師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師范學校及其他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文化專業知識,教學經驗比較豐富,并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教學效果比較顯著。
3.掌握小學教育有比較扎實理論,善于根據小學生的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顯著。
4.具有指導教學研究的能力,并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或者指導小學一、二、三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并在培養提高教師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成績。
5.小學教師或管理人員獲省、部級以上獎勵及特別優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