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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不真實新聞,作者該承擔什么責任?
一、 新聞侵權民事責任承擔方式概說 依據《民法通則》第106條之規定,侵權行為是指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法律特別規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害行為。侵權行為具體化至新聞法學領域即為新聞侵權行為。新聞民事侵權(以下簡稱“新聞侵權”)是民事侵權行為的一種,但又與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不同。這是由于新聞侵權行為是發生于新聞活動過程中并利用新聞媒體等中介對他人構成侵權造成的。因此,新聞侵權,一般是指新聞媒體和新聞作者利用新聞傳播工具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不法侵害的行為。[1] 侵權行為的發生需行為人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34條對一般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等。[2]依《民法通則》的規定,以上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新聞侵權作為一種侵權行為,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也應適用《民法通則》的方式體系,考慮《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方式,而不應游離于其體系之外。但是,由于新聞侵權所具有的區別于一般侵權的特殊性,《民法通則》中規定的所有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又不是均可適用于新聞侵權的,新聞侵權的民事責任方式也不僅限于《民法通則》所列舉的規定之中。 首先,新聞侵權是一種侵權責任,《民法通則》所規定的一般僅適用于違約 行為的責任方式,諸如支付違約金等對新聞侵權是不適用的; 其次,新聞侵權是在新聞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且利用新聞媒體等中介對他人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并不直接以受害人的財物及人身為侵害對象。因此,對直接侵害財物和人身的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方式,諸如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等對 新聞侵權不適用; 再次,新聞侵權主要是侵權人利用新聞媒體這一工具而為侵權行為,這與一般的侵權行為不同,因而《民法通則》所規定的責任承擔方式并不能完全涵蓋新聞侵權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新聞侵權可以也應該有自己的一些獨特方式;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具體來說,適用新聞侵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種:(1)更正;(2)停止侵害;(3)賠償損失;(4)消除影響,恢復名譽;(5) 賠禮道歉;其中,更正是新聞侵權所特有的責任承擔方式;停止侵害既可以適用于損害他人財產的新聞侵權行為,也可以適用于損害他人人身的新聞侵權行為;賠償損失主要是適用于財產損害,但在一些特定的新聞侵權情況下也可以適用于精神損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主要適用于精神損害,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適用于財產損害。五種方式中,賠償損失一般被稱為“財產責任方式”[3],其余四種一般被稱為“非財產責任方式”,由于新聞侵權所造成的損害以非財產損害為主,所以,新聞機構對新聞侵權的民事責任也以非財產責任方式為主,財產責任方式的適用輔之。下面對新聞侵權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分別述之。 二、新聞侵權民事責任方式的種類及內容 (一)非財產責任方式 非財產責任方式是指采用非財產給付的方式對新聞侵權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非財產責任要求侵權行為人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受害人通過必要的積極或消極的法律行為達到停止侵害的法律效果,并不造成財產轉移的法律效果。 1.更正。更正即新聞媒體在發現差錯以后,通過發布公告改正侵權新聞中的不真實事實或錯誤內容的做法。[4]本方式主要適用于對受害人所造成的傷害比較輕微,行為的侵權性質較弱的情況,例如:非由于新聞媒體的故意發生了排版、編輯等技術上的失誤,而對有關當事人的權利構成了侵犯,如其顯著輕微,一般情況下,應由新聞媒體在鄰近下期或近期出版物上,刊載更正文字。確認本種責任承擔方式,有利于杜絕虛假新聞的產生,捍衛新聞真實性的原則。[5] 2.停止侵害。所謂停止侵害,是指要求侵權行為人立即停止其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適用本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時地制止新聞侵權行為,防止已經造成的損害后果進一步擴大。停止侵害是新聞侵權行為發生后承擔侵權責任的第一選擇方式。[6]針對停止侵害涵蓋的界定,我們認為采用停止侵害方式時應滿足一定的條件: (1)停止侵害只能針對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對已經終止的侵權行為不可適用本方式。侵權行為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停止侵害則表現為對這個過程的外力中斷,如果侵權行為已經終止,則客觀上只表現為靜態的損害后果,對靜態的損害事實進行外力中斷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2)停止侵害的適用對侵權人及公共利益的影響一般不能超出原告通過本方式所能避免的損失。新聞侵權往往指新聞侵權人所做的特定的新聞報道,如一味地強調對受害人利益的保護而武斷地采用停止侵害,則可能對侵害人所做出的未侵權的新聞報道產生重大影響,可能導致侵權人直至公共利益的巨大損失。 (3)侵權行為對原告的損害具有不可彌補性。[6]新聞侵權通常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人身權利,其損害后果不可逆轉,如果不要求侵權行為人停止侵害,將對受害人產生不可彌補的損害,在此情況下,應采用停止侵害的責任承擔方式。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所謂消除影響,是指新聞侵權行為人在發生了新聞侵害他人權益后,在相應的范圍內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的做法;恢復名譽則是指新聞媒體因新聞侵權而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損害后,采取必要措施使受害人的名譽恢復到未受損害時的狀態的做法。采用本方式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侵權的新聞機構承擔消除影響及恢復名譽的方式應與侵權行為所采取的方式一致。因為新聞報道往往有特定的受眾群體,新聞侵權所產生的影響也往往首先波及到特定的受眾群體,如責任承擔方式與侵權方式不具有一致性,此等補救措施則在實踐中難以收到成效。這也是新聞侵權同其他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不同的特點之一。 (2)消除影響與恢復名譽應當及時。因為不良影響的存續期間越長,其再傳播的方法與途徑越多,擴大的可能性越高,對受害人更為不利,同時也增加了消除影響與恢復名譽的難度。 (3)侵權人采用本方式承擔侵權責任時,必須注意不能對受害人造成“二次侵權”。一般來說,消除影響與恢復名譽都是公開進行的,所以用以消除影響與恢復名譽的聲明、稿件的內容,事先必須經過人民法院的審查。 4.賠禮道歉。賠禮道歉是指侵權行為人向受害人公開承認錯誤并表示歉意的行為。法律上的賠禮道歉不一定建立于侵權人自愿的基礎之上,它是侵權人所必須承擔的強制性義務。在大多數情況下,賠禮道歉是以公開的書面形式進行的。但是,賠禮道歉不應以公開形式為要件,加害人可以公開進行,也可以向受害人秘密進行。如果賠禮道歉以公開形式為必備要件,這種責任承擔方式也就具有了某種消除影響與恢復名譽的性質。 在訴訟過程中,加害人以賠禮道歉方式承擔了侵權責任的,而且為受害人接受,為人民法院所認可的,盡管可以不公開,但應將這一事項明確載入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 (二) 財產責任方式 1.財產損害賠償。新聞侵權不僅對受害人人身造成損害,有時也體現為致使受害人承受金錢上的損失,這種損失包括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各項費用(積極損失)和預期可得收入的減少(消極損失),財產損害賠償即指侵權人對受害人財產上的直接損失相應地給予補償。在新聞侵權民事責任中,財產損害賠償的側重點在于對受害人的補償而非對侵權人的懲罰,因此,在適用財產損害賠償這一補償性質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時,應堅持補償的范圍與損失的范圍相協調的原則。 2.精神損害賠償。指新聞侵權行為人對于因其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名譽等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損失用金錢形式予以補償的一種責任方式。我國《民法通則》并未規定精神損害賠償,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已經明確表示,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現通說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是經濟補償,其具備填補損害,撫慰受害人和制裁違法者等三項功能。[7] 由于精神損害賠償是一項懲罰性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它對侵權人的處罰較重,同時,其基本功能是為了彌補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因此,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1)精神損害賠償只能作為非財產責任方式的后續補救手段使用。作為一個基本原則,對于非財產損害,通常應以非財產方式予以救濟,只有當其他非財產責任方式無法完全撫慰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時才可適用。 (2)只有當新聞侵權人的主觀狀態是出于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才能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由于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侵權人的懲罰,因此,只有侵權人的主觀上具有當罰性時才可適用精神損害賠償。如侵權人是出于輕微的過失或意外事故,則對其無懲罰之必要。 (3)精神損害賠償只適用于精神損害,而不適用于財產損害。 (4)精神損害賠償的額度應與受害人的社會地位、人格形象、侵害人的主觀狀態、侵權行為的情節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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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中文核心類的圖書館情報類期刊:1.中國圖書館學報 2.大學圖書館學報 3.情報學報4.圖書情報工作 5.圖書館論壇 6.圖書館 7.圖書館建設8.圖書館雜志 9.圖書情報知識10.情報理論與實踐 11.情報科學12.現代圖書情報技術 13.情報雜志14.情報資料工作 15.圖書館理論與實踐 16.圖書館工作與研究17.圖書館學研究(分為:《圖書館學研究.理論版》和《圖書館學研究.應用版》 18.圖書與情報 19.國家圖書館學刊 現在期刊審稿周期和版面費都差不多的。
吳秀波的雜志有哪些
【2000年】 1.《北京晚報》(6.22):為愛而戰的“堂.吉訶德”:吳秀波 2.《國際音樂交流》:(6期)(轉載) 【2005年】 1.《半島都市報》(10.13);吳秀波“改邪歸正”(《道可道》) 【2006年】 1.《北京娛樂信報》(4.19):《新英雄虎膽》讓觀眾看戲抓特務 2.《生活報》(11.1):吳若甫.吳秀波正邪對決《29天半》(黑龍江報) 3.《電視劇》(11期):中國電視劇男星108宿.29.天罪星:吳秀波(演反派角色) 【2007年】 1.《北京青年晚報》(3.12):《相思樹》:轉戰北京拍攝 2.《長江日報》(4.22):《追查到底》:評錢海洋 3.《上海電視》(167期) 【2008年】 1.《電視劇》(8期):《相思樹》:守望愛情 2.《電視劇》(17期):《義本同心》:彼岸開花 【2009年】 1.《音像世界》(1月):吳秀波:我不相信演技 2.《上海電視》(5D);《上海.上海》:看段奕宏變大享,吳秀波摳戲不摳音 3.《電視劇》(7月.總213期):《上海.上海》:如臨實境的大轟炸;無處不震撼的梟雄救美;真“材”實“料”的殺人越貨 4.《電視劇》(6月.12期):《上海.上海》:一場繁華夢 【2010年】 1.《南方廣播影視》(1月):吳秀波:拍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2.《精品購物指南》(3月第23期):吳秀波的婚姻迷城(談《昏迷不醒》) 3.《電視劇》(3月第6期.總226期):《追捕》:小心你的情人 4.《電視指南》(4月):上海難.年代鏡像;《兄弟門》.一場風云,一場殤;《上海.上海》.再現上海百年歷史;吳秀波戲的騎士 5.《電視劇》(5月下):《上海.上海》.人生幾度秋人涼;吳秀波.匪與義.恩與怨 6.《上海電視》(6月)(11A) 7.《電視指南》(7月)淡定吳秀波 8.《天下美食》(8月):秀波與海青 9.《新青年》(9月第21期):當事者說:娛樂圈“心術”修煉指南;演員生存法則:海青VS吳秀波:見心見性,方能淡泊名利 10.《三聯生活周刊》: 11.博客天下(2010.9.15.) 2010年第20期“黎明”前后 吳秀波蛻變 半月刊1日、15日出刊 【2010年10月】 1.《人物周刊》:不惑之年的淡泊人生(22期) 2.《北京電視周刊》(40期):吳秀波我是一個幸運的人 3.《電視指南》:《黎明之前》:被信仰浸透的情懷 4.《電視劇》(19期.總239期):《黎明之前》:暗黑局中局 5.2010.1013.南都娛樂周刊 2010年第41期吳秀波:很懷念給劉蓓做助理的日子 逢周三出刊 6.《大眾電影》(20期)_吳秀波:隱蔽戰線的表演方式 7.《大眾電視》:吳秀波 諜變 8.《天下美食》: 9. 《電視指南》: 【2010年11月】 1.《北京青年周刊》 2.《重慶新女報》 3.《電視劇》(23期):《追捕》:轉型贏突破;吳秀波將自己揉進角色;劇友社:讓我們一起看電視劇.黎明之前.曙光乍現 4.《名匯》:吳秀波:別鬧,我是老人 5.《文史參考》(22期):國共隱蔽戰線較量真相 6.《精品購物指南》(86期.總1612期):磨劍十年,秒殺天下;吳秀波:有一場戲我只想喊停 7.《電視劇》(21期.總241期):《黎明之前》.以諜戰之名止戰之殤 8.《精品購物指南》:《黎明之前》:職場生存王的秘密手冊 9.《電視指南》:吳秀波:如此引力 10.《精品購物指南》:《心術》中的“末知數” 11. 2010.11.15.人物畫報(2010.11.15.) 第22期吳秀波 懵懂地紅 坦率地活 半月刊1日、15日出刊 【2010年12月】 1. 《搜狐電視月刊》; 2.《時尚北京》: 3.《大周末Hotspot》: 4.《優格》: 5.《都市婦女》:吳秀波:不堅持的人生 6.《時尚北京》:吳秀波:英雄不止戲中 7.《大周末》:吳秀波“黑”名單 8.《南方人物周刊》(44期):吳秀波晚成之魅 9.《優家畫報(102期):吳秀波“一片成名”與我無關 10.《優格》;看吳秀波走過“黎明之前” 11.《星庫》:名劇解碼:黎明之前,專業諜戰類型劇開山之作 12.《北京青年周刊》(52期.總796期):吳秀波:夢里不知夜太黑 13.《電視劇》(總242期):半月談:該紅不紅,圈里難容 14.《北京青年周刊》(七匹狼.名士堂特約刊):吳秀波:黎明之前凸顯魅力 15.《大眾電影》: 16.《博客天下》(20期): 17.《看天下》(11月.30期): 18.《三聯生活周刊》(37期.8月):吳秀波:迷惘的一代 19.現代青年·細節版(2010.12.15.)第12期吳秀波的黎明之前 當月15日出刊 【2011年1月】 1.《職場》:尋找最好的自己 2.《優品》:后黎明時代 3.《星庫》:向前走,去尋找新的奶酪 4.《運動休閑》:又見兵戈的孩子 5.《家庭生活指南》:吳秀波患上恐飛癥,硬漢背后一顆慈父心 6.《東方娛樂周刊》:美劇之后,黎明之前 7.《時代郵刊》:吳秀波紅的晚,紅的炙手可熱 8.《尤物》:吳秀波 秀的就是老男人的“文藝范兒” 9.《戀愛婚姻家庭》:吳秀波 自古成功在嘗試 10.《和諧之旅》:和諧之旅 心想事成 11.《少年博覽》:不同的舞臺,一樣的魅力 12.《先鋒人物》:吳秀波隔斷人情,我想慢下來 13.《當代青年》:吳秀波 三十歲之前亂糟糟的 14.《電視指南》:(標題不詳,有知者請補充) 15.《精品購物指南》: 16.《中等職業教育》 2011年01期 吳秀波的黎明之前 17.幸福·情愛版(2011.1.15.第1期)臥底吳秀波:黎明前后都有一顆父親的心 當月15日出刊 【2011年2月】 1.《北京廣電報人物》周刊: 2.《好主婦》:我的“獎”在我兒子的夸獎里 3:《現代婦女.愛尚》:吳秀波的黎明之前 4:《上海電視》:大器晚成是一種恩賜(2D) 5:《上海電視》:諜戰劇之英雄本色,劉新杰 6.《名牌》:男人四十一枝花不甜舌不醉人入喉醇香 7.《讀者.原創》:演員吳秀波評價媒體 8.《時尚COSMO》《時尚芭莎》:新熟男時代22。 【2011年3月】 1.《旅游新報》: 2.《時尚芭莎》:男人四十剛開始 3.《時尚》:越潛伏,越迷人 4.《達人志》:由心出發,順流而下 5.《時裝男士》:家人是我的唯一動力 6.《男人裝》:簡單比經驗好 7.南都娛樂周刊(2011.3.29.) 第13期海清 吳秀波 再度曖昧私會 周二出刊 8.《嘉人》:魅力先生,午餐拍賣 9.《生活周刊》:這個行業里我是個手工藝人 10.《青年文摘》:尋找最好的自己 11.《新周刊》:2010中國臉.吳秀波 12.《意林》: 13.《大周末》:“100C我秀XXX”視覺大賞(2月份) 【2011年4月】 1.《睿士》:邂逅金色理想 2.《男人志尚》:做一個面面俱到的男人很重要 3.《心理》:我就像一只爬上火車的蝸牛 4.《風尚志》:巨大幸福伴著迷茫 5.《智族》:牛仔變形金剛 6. 伴侶 (2011.4.6)第4期吳秀波:硬漢背后一顆慈父心 月刊當月 6日出刊 7. 感悟(2011年第4期)吳秀波的黎明之前 月刊 【2011年5月】 1. 第一期試刊號CCTV《第八頻道》 2. 京華周刊 2011年第9期“哲學戲子”吳秀波 半月刊周二 3.《商界時尚》:演藝圈的哲學教父 4.《明星時代.他生活》 5.《新少年》:爸爸讓我擁有一顆慈父心 6.《紅人.上海電視節特刊》:還原一個真實的吳秀波 【2011年6月】 1.《商界時尚》:詮釋一個詞:男人 2.《世界旅行》:對末來旅途充滿期待 3.《風尚周報》:我就是一個戲子 4.《舒適》:低呤淺唱 5.中華兒女 (2011。6.15。第6期)吳秀波:演員的經歷是筆財富 每月15日 【2011年7月】 1.《經貿實踐》 2.《大眾電影》:生命與藝術的輪回 3.《北京青年周刊》:男人四十一枝花 4.《上海電視》:雙面處女作(7D) 【2011年8月】 1.《精品購物指南》: 2.《生活周刊》:壁壘森嚴 4.《品味》:平靜中略帶喜悅 5.《環球生活》:內心篤定才能所向披靡 6.《芒果畫報》:擰巴的后青春 7.《電視劇》:請你原諒我,無心之過 【2011年9月】 1.《費加羅.創刊號》:我現在終于有能力天真 2.《時尚健康》:心懷大愛 3.《智族》(標題不詳) 4. 時代青年(上半月) 2011。9.3.第9期吳秀波:向前走,一路真實 當月3日 【2011年10月】 1.《嘉人》:跟自己握手言和 2.《世界時裝之苑》:成功意味著其他 3.《達人志》:黑夜盡頭是黎明 4.《范雜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5.《意林》:血脈父子,無畏人生 6.《電視劇》:請你原諒我,擺渡到彼岸 7.《北京電視周刊》:我能感受到吳越散發的香氣 8.《人物周刊》:吳秀波,坎坷是演員最可貴的賬富 9.《攝影之友》 10).北京紀事 2011年第10期吳秀波:后黎明時代更精彩 月刊 11).2011.10.19.出版 2011.10.16. 資治文摘 2011年第10期“哲學戲子”吳秀波月刊當月16日出刊 12).2011.10.11《舒適廣告》吳秀波 內外兼修的紳士2011年第10期 13).2011.10. 12. 南都娛樂周刊 2011年第41期吳秀波海清約會聊勁甚歡 周三出刊 14).2011.10.20. 現代家庭吳秀波每天說一聲我愛你2011年第10期 月刊 當月20日出刊 【2011年11月】 1).《大周末》:戲劇工作者的三頭六臂 2).《外灘畫報》:冷暖當自知 3).《光影世界》:《趙氏孤兒》 4).《風尚志》:我的眼是你懂我的媒介 5).《風尚志》:時間旅行者 【2011年12月】 1.《時尚先生》:2011年度時尚先生 2.《時尚芭莎》:《芭莎男士》2011品位成功年度人物.“絕對吸引力”明星大獎.吳秀波 3.《和諧之旅》:在路上行走就是方向 4.《明星時代.他生活》:人生中那些玄妙的事 5.《電視劇》:亂世三人行:《黑狐》,三言兩語:吳秀波“我反應總比別人慢半拍,也比較懶散” 6.《伊周》:華北城市風:吳秀波:我和時間的雙重漫游 7.《大眾電影》 【2012年】 1)2012-01《電視指南》 吳秀波 彼岸春暖花開 2)2012年1月 新僑報 吳秀波:角色是我的保護殼 3)2012-01《安徽商報》吳秀波:真有末日,也要把戲拍完 4)2012-02《精品購物指南》吳秀波 文藝中年 當下不二 5)2012-02《心理月刊》吳秀波:我最大的欲望,是擁有看見的能力 6)2012-03 《凱撒裝苑》 哲學戲子隨談時尚:我的時尚源于緣分 7)2012年3月號 《舒適》吳秀波 四十城邦 8)2012年3月《三聯生活周刊》吳秀波:有緣與你,同生共死 9)2012-03 《OURS汽車時代》:亦正亦邪吳秀波 10)2012-04-28 南方都市報 吳秀波飾演情圣“二師兄”:醫生也是人 11)2012-04 春季刊 《ROUGE如絲》吳秀波:我在為人民服務 12)2012年05月10日 法制晚報 吳秀波自稱 生活中很悶 導演說開拍溫度立馬上來 13)2012年05月09 新浪娛樂 獨家對話《心術》吳秀波:我在無影燈下 14)2012 05月06 第12期《環球人物》 吳秀波:“戲子就是戲的孩子” 15)2012-05 《紅秀GRAZIA》 201205 總第83期) 吳秀波老師說:我覺得我從事的是服務業 16)2012-05-11 沈陽晚報 《心術》熱播,“霍思邈”噴發 吳秀波:我熟悉海清就像熟悉自己 17)2012-05 金陵晚報 “心術”美化醫患關系?吳秀波勸觀眾“千萬別較真” 18)2012《BOSS臻品》:吳秀波 俠肝義膽與戲子人生 19)2012《上海電視》煲劇指南:《心術》 20)《電視劇》(2012.第10期):心術 21)《北京電視周刊》(2012.第18期):心術讓我們心心相印 21)大眾醫學(2012.5) 22)《申江服務導報》(2012.5.30)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