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文章在分析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內涵的基礎上,結合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優勢建設內容、存在問題及發展目標,構建了涵蓋藍色經濟體系、資源保障體系、生態安全體系、軟實力支撐體系四個層次的評估框架;通過分析國家海洋局現有指標體系對單個保護區建設評估的適用程度,融入廣西打造“海洋經濟強區”、實現“三大定位”新使命的戰略要求,針對北海市建設現狀及實際發展需求,提出了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建議。
關鍵詞: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文明示范區,評估指標
建設生態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明確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并要求“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為貫徹落實“海洋強國”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國家海洋局下發《國家海洋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明確意見和目標;公布《關于開展“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海洋生態示范區建設是積極探索沿海地區經濟社會與海洋生態環境相協調的科學發展模式,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目前我國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的建設工作正處于發展階段,國家和地方強力推進并取得一定進展:2012年,國家海洋局發布《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指標體系(試行)》,提出了對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申報、建設、考核、驗收和管理的具體要求。
2013年、2015年,國家海洋局相繼批準建立了24個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各地圍繞地區特色積極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區域從縣域發展至地市規模。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個涵蓋海洋生態保護、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綜合管理、海洋文化宣教等多方面的綜合體系工程,其示范區建設任務意義非凡且任重道遠,如何科學制定績效考核機制,以準確把握建設區域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及時提出針對性改進策略成為當前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重點研究方向之一。
北海市是廣西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的“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對促進北海市海洋生態保護、海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廣西其他沿海城市生態文明建設起到示范帶動作用。本文旨在基于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本質和內涵,整合現有研究成果的優勢內容,結合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規劃目標,探討示范區建設評估框架構建及指標設定,為促進廣西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海洋強區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1材料與方法
1.1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評估研究進展
我國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歷時較短,以2012年國家海洋局下發《意見》為界分成了萌芽(2008~2012年)、發展(2012年至今)兩個階段[1]。對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理論、可行性、內涵、指導思想和原則、存在問題及對策等內容的相關研究正處于起步階段,尚缺乏對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評估方面的系統研究。
目前評估工作多局限于對區域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現狀的定性描述,內容基本圍繞海洋生態保護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等問題展開。如黃華梅等[2]根據《意見》分析了大亞灣臨海產業園區建設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的條件和挑戰,并探討了建設基礎和建設方向;王娟[3]從“用海護海”、“識海興海”、“親海凈海”三方面總結了浙江省洞頭市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做法和成效;肖曉春等[4]總結了海南省歷年來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主要存在問題,并給出相應建議;劉書明等[5]在分析海洋生態文明內涵及其科學性的基礎上,分析了天津濱海新區建設海洋生態文明面臨的挑戰,并探索了其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方向。
當前現行的量化評估工作主要基于2012年國家海洋局提出的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指標體系。該體系包含三級指標,涵蓋了海洋經濟發展、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生態保護、海洋文化建設、海洋管理保障5方面共33項指標[6]。歐玲等[7]基于該指標體系計算出廈門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總分值為80.2,滿足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并分析了主要存在問題,制定了相應的分期目標任務。可見,目前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評估工作仍停留在對國家政策的解讀和運用,定量評價多數針對短期的可持續評價,暫未建立考核評估的持續長效機制。
1.2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內涵分析
隨著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作用地位的凸顯,以及海洋生態問題的不斷顯現,海洋生態文明的理論和建設研究成為了當前學術界的熱點議題。陳建華[8]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分解成意識、行為、道德、制度、產業五個“生態文明”。
劉家沂[9]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人類遵循人、海洋、社會和諧發展這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的總和,也是人與海洋、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持續發展的文化倫理形態。王丹等[10]認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不是簡單地改善環境,而應以海洋經濟的開發成果維護生態平衡,以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助力海洋經濟發展,人與自然相互獨立且相輔相成,兩者和諧共榮。
俞樹彪[11]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推進海島和海洋生產與生活方式轉變的一種生態文明形態,其基礎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主題是人與海洋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及可持續發展,核心是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和海洋經濟科學發展。陳鳳桂等[12]認為海洋生態文明是人與海洋和諧共生的復合生態系統,其建設內容包括海洋生態系統以及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設立和推行標志著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從理論研究階段步入應用實踐階段。各學者積極開展了促進示范區先行建設的科學探索:黃華梅等[2]以大亞灣臨海產業園為例,將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的建設內涵分成海洋生態文明支撐體系、海洋生態文明運作體系、海洋生態文明彰顯體系、海洋生態文明保障體系4個層次。
張一[1]提出示范區建設的特殊內涵是“整體明確性”框架下對“具體可操作性”系統的規劃設計。另外,各學者就《意見》中提及的示范區建設要求論證了重點建設任務,包括完善生態制度體系[13]、發展海洋生態產業[7,11]、開展海洋生態治理[14]、培育海洋生態文化[15]、注重科技創新[5]、提升防災減災能力[16]等。
筆者認為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是基于生態文明理念推進“人類—海洋—社會”復合生態圈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先行示范工程,最終目的是協調海洋生態保護、資源利用、經濟及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實現海洋生態系統與人類社會系統的和諧共生,其重點建設可歸納為:建立海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規范涉海利益相關者行為;積極帶動生態產業發展,保障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健康;弘揚海洋生態文化,強化生態文明意識;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等。
1.3研究區優勢內容及壓力因子識別
北海市地處廣西南部、北部灣北海岸,管轄陸域面積3337km2,海域面積3015km2(海洋功能區劃范圍),海岸線全長668.98km,是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始發港,區位優勢獨特,也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蘊深厚。北海市海洋環境質量優良,海洋資源豐富,海洋經濟發展態勢良好,具備良好的創建基礎。
2013年,北海市全面組織開展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申報和創建工作,提出“以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海洋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并重,科學開發海洋資源,培育壯大海洋優勢產業,增強全民海洋生態文明意識,努力將北海打造成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環境優美、海洋資源利用高效、海洋文化特色顯著濃厚的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規劃目標[17]。2016年1月國家海洋局正式下發通知北海市列入第二批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當前北海市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優勢建設內容包括海洋生態、海洋資源、海洋文化及海洋經濟等多方面。
近年來,北海市為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不懈努力:著手編制了生態補償、海域使用招拍掛、生態紅線、保護區管理等一系列生態文明制度文件;積極開展了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和建設、垃圾無害化處理等流域陸源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潿洲島珊瑚礁公園建設,開展了“美麗北海·生態鄉村”、“清潔海灘”、潿洲島岸線保護及珊瑚礁修復、廉州灣海域綜合整治等海洋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加強了生態環境監測、海洋災害應急和防災減災工作;推進了面向東盟各國及港澳臺、泛珠三角、西南、中南腹地的海洋產業開放合作;開展了“5.10政務公開日”、“5.12防災減災日”、“6.8全國海洋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生態文明意識宣傳活動。示范區相關建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受到陸源污染、有害生物、海洋災害、人為干擾、能力不足等壓力因子的影響,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快建設。
2結果與討論
2.1示范區建設評估指標構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建立了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評估框架,包含四個層次:一是藍色經濟體系,二是資源保障體系;三是生態安全體系;四是軟實力支撐體系。該評估框架包含了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實現“海洋經濟發達、海洋資源高效利用、海洋環境優美、海洋文化特色顯著濃厚”的發展目標,另外從宣教、科研、管理等角度完善了支撐示范區發展的相關內容。
2.2評估指標選取討論
綜合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發展現狀及趨勢,分析現有指標體系的適用程度,提出如下幾點建議,進一步完善評估指標體系。
(1)關注制度頂層設計。
生態文明制度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行為準則,是有效規范和引導實踐行為的重要保障。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要構建起由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空間規劃體系、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環境治理體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八項制度構成的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指引了我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發展方向。
現有評估指標體系在“海洋管理規章制度建設”中設定了評估對象對年度海洋環保、海島、海域、防災減災、執法等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相關指標,僅體現對現有管理制度落實程度的考核,建議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制度建設思路[18],加入對海洋生態紅線制度、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海洋生態補償制度等新制度建設工作的考核,掌握海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落實情況。
3結論
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實質上就是要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從總體布局的高度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科學意義。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是沿海地區響應海洋生態文明運用與實踐的現實解決途徑[19],其根本目的在于形成并實現人海和諧關系的良性運行[20]。
當前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優化路徑應在充分理解其基本內含的基礎上,針對實際發展要求及動態發展態勢而得出,建設內容應注重頂層設計和生態意識宣教,以制度體系建設和海洋文化建設為重點。隨著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持續推進,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顯得愈發迫切,這對于發現示范區建設過程中的不利因素并提供管理決策依據有重要意義,從而有效起到推進地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應用示范作用。
現有示范區建設評估指標體系的制定和推行是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長效評估機制建立的重要起點,普遍適用于創建區域的申報工作,但對于單個評估對象的持續性評價缺乏針對性。本文吸取現有研究成果的優勢內容構建了北海市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評估框架,并根據地區實情提出了評估指標的設定建議并初步構建了指標體系,下一步將在評估框架基礎上開展評估指標體系完善及量化方面的研究。
參考文獻:
[1]張一.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研究綜述[J].中國海洋社會學研究,2015,3:194-209.
[2]黃華梅,謝健,王平,等.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的構建內涵研究———以大亞灣臨海產業園區為例[J].海洋開發與管理,2013,30(7):65-69.
[3]王娟.洞頭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做法與成效[EB/OL].(2013-02-28)[2017-04-19].http://www.zjoaf.gov.cn/dtxx/gdxx/2013/02/28/2013022800004.shtml.
[4]肖曉春,王穎凌,劉亢.海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現狀及對策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6(2):65-67.
[5]劉書明,張文亮,崔曉健,等.關于推進天津濱海新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思考[J].海洋開發與管理,2014,31(2):73-77.
[6]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局關于印發《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國海發〔2012〕44號)[EB/OL].(2012-09-19)[2017-06-25].http://www.soa.gov.cn/zwgk/gfxwj/sthb/201508/t20150831_39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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