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屬于第一產業,提供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品。廣義農業是指包括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副業五種產業形式,農業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包括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獸醫師、高級水產師、高級農經師。農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有哪些?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滿2年,且取得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二)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滿5年,且取得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三)具備上述第(二)點規定學歷(學位)未滿5年或未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取得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或具備上述第(二)點規定學歷(學位)滿5年,且取得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取得現資格以來,如其業績和論文、論著條件符合本條件第七條要求,則可破格申報。
三、外語條件
除符合免試條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有效合格證。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國家、省(部)級重點農業科研、推廣、開發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的研究1項以上者。
二、參加設區市(廳)級農業項目1項以上的骨干實施者(排名前五)。
三、參加編寫1項以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部)級規范、規程者。
四、參加省(部)級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或專業能力驗證2次以上且成績合格者。
五、在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參與設計、管理、施工的技術骨干。
六、長期在農村基層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或為農業生產提供技術服務,推廣了3個以上農業新品種或3項以上農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科技成果,得到當地農業部門和群眾普遍認可者(以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為準,本條件適用于縣鄉及非公單位的農業專業技術人員)。
七、從事農經專業工作,承擔省(部)級農經專業課題1項以上,或設區市(廳)級課題2項以上,或縣級課題3項以上者(以課題任務書內的名單為準,本條件適用于從事農經、農業區劃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論文、論著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發表、出版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有學術、實用價值的專著或譯著1部以上,合計字數在1.5萬字以上(合著的,需注明個人著述部分)。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論文3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三、在設區市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4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四、在地方刊物上發表相關技術科普文章5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為第一作者;或主筆撰寫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疑難問題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2篇以上(需提供原件);或主筆撰寫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采用的論證報告、技術規劃、技術標準法規、技術實施方案等3篇以上(由采用部門和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本條件適用于鄉鎮農業專業技術人員)。
高級農業職稱論文發表期刊:《山東農業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創辦于1955年。該刊為農業綜合性學術刊物,國內外公開發行,主要登載:農學、園藝、植保、畜牧、獸醫、林學、土化、食品科學、農業工程及生物技術等方面的最新研究結果、學術論文、研究簡報、實驗技術、文獻綜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