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職稱有哪些?根據最新的教師職稱改革政策,按照規定可將教師職稱的級別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人社局發布的《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是確定教師職稱等級的主要依據。
中小學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中學職稱一般有中學教師三級、二級、一級、高級(高級職稱、副教授級)、特級(一種榮譽)。
小學職稱一般有小學教師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于中級職稱)。
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中小學教師職稱有哪些?教師職稱每往上晉升一級,都需要教師在崗位上達到相應的工作年限的規定要求,在滿足工作年限的基礎上,參加職稱考評通過后就可以晉升職稱,人社部門應根據評審人的職稱等級,頒發相應的職稱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