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的紀檢監察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紀檢監察制度,從黨的一大至今,紀檢監察制度始終是黨的建設的中心環節。將其放到確保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上,對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關鍵詞】紀檢監察制度;黨的建設
《人民檢察》以“交流經驗、指導業務”為宗旨,及時反映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廣各地檢察機關工作經驗,探討法學理論、檢察理論以及檢察制度建設、法律適用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詳實地記錄我國檢察事業及相關法學理論的發展歷程。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貫徹了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建設這一主線任務,將黨內紀檢監督工作體系放置在堅守和改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實現治理現代化目標歷史進程中的關鍵性位置,對“堅守和改良黨和國家現有監督工作體系,加強對公共行政權力運行過程的制約力度和監督力度”展開系統性的論述。要持續加大對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的實施力度,持續建設自我監督工作體系,是黨中央立足實際做出的關鍵性戰略部署。
一、目前我國紀檢監察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責任不明確,領導管理體制難以最大限度發揮監督作用
基層黨組織應當明確自己的責任和自己監督責任之間的關系,使紀委找準定位,將主要任務放在反腐倡廉建設上。但在實際工作中,基層黨組織很難分清下級與上級的監督關系,部分領導干部觀念滯后沒有及時發現問題,片面性地認為所有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職責均應由紀檢監察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承擔,客觀上導致紀檢監察職能部門在日常業務參與過程中承受較大壓力。
(二)工作方法滯后,沒有與時俱進
自中央紀委監察體制確立以來,重點要求基層強化監督問責的制度安排。但在實際工作中,基層黨組織的紀委大部分是以教育、提醒的方式開展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問責的力度,不能根據社會主要矛盾以及時代的發展及時改進工作方法。
(三)監督力量薄弱
由于以上兩點的制約,必然會造成基層黨組織監督力量的薄弱,從組織構成上來說,人員的固定必然形成慣性思維模式。工作思路的脫節必然導致難以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跟進問題。
二、深化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路徑
(一)激發紀檢監察部門工作方法與人民監督途徑的首創精神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開展反腐敗斗爭工作過程中獲取的成果得到了廣泛認可,但反腐倡廉建設依然面臨諸多復雜的問題。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鞏固長期執政,從而形成和完善自我監督、凈化的制度。這一點,強調了反腐倡廉建設的必要性,因為如果黨要長期執政,首先要維持長期執政工作在方法層面的先進性,必須堅持和充分調動發揮各級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在實踐過程中的首創性精神,拓寬監督、問責的多樣性,在密切保持黨群關系的基礎上,充足保障和發揮人民群眾在監督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基本作用,激發黨員領導干部在各領域的模范帶頭作用,繼而確保人民有一定程度的獲得感,在獲得感充分滿足后,人民會因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主動參與對黨的監督,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汲取人民創新的監督方法,從而改進自身的工作模式。
(二)改革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攸關全局的政治體制改革,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反腐敗斗爭工作過程中獲取的重大理論層面創新和實踐層面創新。”只有加快組建具有科學化的、權責分明、運行高效的基層紀檢監察機構,才能增強各個基層紀委行使監督權的獨立性。應建立運行與基層黨組織內部的黨員干部經常談話工作制度,及時發現各類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當前,基層黨組織迫切需要明確內部的監督主體,建立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使其專門負責監督基層的黨員干部。
(三)加強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基層黨組織的紀檢監察干部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核心,必須具備科學的執紀問責職能,通過拓寬選拔渠道,打造一支政治過硬的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嚴格把好選拔關,注重專業化知識人才,努力將他們吸引到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中來,同時,有計劃地從基層黨組織中選調優秀的黨員干部,優化基層黨組織干部隊伍平均年齡。另外,加強干部考核工作,還要注重群眾的意見與建議。
參考文獻:
[1]譚本仲.關于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的思考[J].黨政干部學刊,2010(11):21-23.
[2]鄭智超.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從制度設計層面探析國家星監察體制改革[J].廈門特區黨校學報,2017(6):17-23.
本文由中國期刊網首發,一個權威專業的學術論文發表知識網。
文章名稱:全面從嚴治黨深化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