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口腔醫學雜志》為中華醫學會主辦的口腔醫學專業學術期刊,本刊實行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以廣大口腔醫師為主要讀者對象,報道口腔醫學領域領先的科研成果和臨床診療經驗,以及對口腔臨床有指導作用,且與口腔臨床密切結合的基礎理論研究。
《中華口腔醫學雜志》征稿范圍:論著、病例報告、經驗與教訓、技術交流、綜述、會議紀要、臨床病理(病例)討論、國內外學術動態等稿件。述評類稿件主要為約稿。
《中華口腔醫學雜志》征稿要求: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范,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論著、綜述、講座等一般不超過5000字(包括摘要及圖、表和參考文獻),病例報告等不超過2000字。
2.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文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3.作者:作者姓名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全部作者姓名、單位名稱(中英文)、郵政編碼及通訊作者的Email地址均出現在首頁,正文及英文摘要中不列作者姓名和單位(因本刊采用雙盲審稿)。作者必備條件:(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并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對該研究有貢獻者應列入志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證明信。外籍作者的姓名、單位均用原文字書寫。通信作者一般指課題設計者,如為研究生課題,通信作者即為研究生導師。
4.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應符合擁有與論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則,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避免使用縮略語)。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考慮到我國讀者可參考中文原著資料,為節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簡略些(約200字),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約400個實詞)。英文摘要應列文題。
5.關鍵詞: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詞。請盡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新版《Inde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1)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2)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直接的上位主題詞。(3)必要時,可采用習用的自由詞并排列于后。
6.研究設計:應交代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做法。如調查設計應交代是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應交代具體的設計類型,如屬于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或正交設計等,應圍繞重復、隨機、對照、均衡4個基本原則做概要說明,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試驗因素的干擾和影響。
7.當報告以人為研究對象的試驗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要注明)所制定的倫理學標準并得到該委員會的批準,是否取得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8.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詞匯》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匯》(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9.圖表: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注的符號(包括箭頭)。若刊用人像,應征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注明出處。
10.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應改為n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號內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復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系數,然后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字。
11.數字:執行GB/T 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1996]。
12.統計學:按GB 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一律斜體。應寫明所用統計學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資料的t檢驗、兩因素析因設計資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統計量的具體值(如,t=3.45),并盡可能給出具體的P值(如,P=0.023)。
13.縮略語:文題不用縮略語,文中盡量少用。一篇文章一般不宜超過4個,不超過5個漢字的名詞一般不使用縮略語,以免影響文章的可讀性。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縮略語不得移行。
14.參考文獻:應注意引用國內期刊上發表的文獻。對國內同行已發表的相關論文應充分合理地引用。按GB 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盡量避免引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與其原文核對無誤。將參考文獻按引用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于文末。
1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16.來稿須附單位推薦信。推薦信應注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知識產權歸屬等項。已在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過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不屬于一稿兩投,但在投稿時必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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