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魔變》是敦煌變文中的代表作之一。《敦煌變文集》、《敦煌變文集新書》、《敦煌變文校注》、《敦煌變文選注》(增訂本)等對該文作了極有價值的校理和疏釋。筆者曾撰寫有關敦煌變文校注商補的系列論文,今就諸家對《破魔變》的校注提出一些商補性意見。“商”其注而未確者,“補”其校而未善、未盡者,以求教于大方之家。錄文均用簡體,特殊情況則出以繁體。錄文、標點均從《校注》。
今按:“猶”,原卷(即甲卷)實作“由”,乙(二)作“猶”。二者通用。《變文集》、《新書》、《校注》、《選注》徑錄作“猶”,與原卷皆未合。倘據乙(二),當出校記。
《選注》:“原文‘提’當作‘題’。玉題:古代建筑椽頭上的玉飾。《文選》卷四左思《蜀都賦》:‘金鋪交映,玉題相暉。’此處‘玉題金繡之徒’,指居處豪華、衣食華美的貴族人物。”
今按:此釋恐未確。“提”通“緹”。“緹”、“繡”指赤繒、文繡,均為高貴的絲織品。《后漢書·宦者傳序》:“狗馬飾雕文,土木被緹繡。”唐劉禹錫《游桃源一百韻》:“共安緹繡榮,不悟泥涂適。”“玉提(緹)金繡之徒”當指衣著華美的貴族。
今按:核乙卷《功德意生天緣》押座文(亦即乙[二]),實亦作“嘆”。“嘆傷”,義同“嗟傷”,指感嘆悲傷。唐溫庭筠《經李處士杜城別業》詩:“憶昔幾游集,今來倍嘆傷。”
今按:二者義同。敦煌本《韓擒虎話本》:“恰到第三日,整(正)歌歡之此(次),忽有一人著紫,忽見一人著緋,乘一朵黑云,立在殿前,高聲唱諾。”“忽有”、“忽見”變文義同。《唐摭言》卷四:“忽有一素衣婦人……祈祝良久,復取筊擲之,叩頭瞻拜而去。”“有”亦“見”也,《廣記》即作“見”。
句中“候”,《新書》錄作“復”。《選注》(592/13):“原文‘復’當作‘倡’,‘倡促’同‘逼促’,上文有‘逼促都成一夢期’之語。”
今按:此校未確。“原文”“復”本就是誤錄。甲卷、乙(一)作“後”,乙(二)作“候”。《校注》從乙(二),確。句中“促”即“逼促”義。
今按:“領”不煩校,更不宜改。“領”、“糍”古今字。《漢書·嚴助傳》:“輿轎而喻領,挖舟而入水。”顏師古注引項昭日:“領,山領也。”敦煌本《降魔變文》:“峻嶺高岑總安致(置),恰恰遍布不容針。”句中“嶺”,原卷即作“領”。《祖堂集》卷十三《福先招慶和尚》:“問:‘昔日覺城東際,象王回旋,今日閩領南方,如何提接?’”“領”,《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泉州招慶院省僜凈修大師》章錄作“嶺”。景宋寶佑本《五燈會元》卷十三《金峰從志禪師》:“師問:‘飛猿領那邊何不吐卻?僜”“領”,清龍藏本、日本卍續藏經本作“嶺”。
今按:此釋恐未確。“昭王”當指周昭王,“祥夢”是指釋迦太子降誕之前,其母有祥夢之事。對此,佛典中多有言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一上《釋釋相篇》:“臣按《周書異記》云:‘西域有神,其名曰佛,昭王時生。’”《折疑論》卷五:“降神迦維羅國凈飯王宮,以周昭王甲寅二十四年四月初八日,于毗婆尼藍園波羅叉樹下,于母摩耶右脅而生。”《辯偽錄》卷三:“于是我釋迦大覺以周第五主昭
今按:“方春”乃古人習見之語。唐杜甫《無家別》:“方春獨荷鋤,日暮還灌畦。”《茶經·九之略》:“其造具,若方春禁火之時,于野寺山園叢手而掇,乃蒸,乃春,乃以火乾之,則又棨、樸、焙、貫、相、穿、育等七事皆廢。”《舊唐書》卷九九《列傳》第四九《嚴挺之》:“馳不急之務,擾方春之業。”知“方春”即春。“仲景方春”亦即仲春時節。
《校注》(540/20~22):“‘八十隨形意欲全’句上說二篇(筆者按:指《太子成道經》、《八相變》)作‘八十隨形相欲全’,然‘意’、‘相’形、意悉異,無由而誤,而《八相變》又有‘八十隨形皆愿備’句與此相近,故‘意’字不據改。”《選注》(540/7~8):“原文‘意’當作‘相’,據敦煌本《八相變》中所載同一段唱詞改。”
今按:筆者仔細檢核了敦煌本《八相變》的同一段唱詞,發現其中的“相”,原卷先寫作“意”,又旁改為“相”。據此,句中之“意”亦可視為“相”字的誤抄。《瑜伽師地論》卷一三:“八十種隨形相,四種一切相清凈。”《華嚴一乘教分記輔宗匡線:“又八十隨形相者,人中不具,諸天分有。”亦可為佐。如是,上下旬則一一對應。“八十隨形相”,亦稱“八十隨形”、“八十隨好”、“八十隨形好”、“八十種小相”、“眾好八十章”、“八十微妙種好”,指佛的形體有八十種特殊美妙的形象。
今按:“獲”字不誤,實不煩改。《佛說瑜伽大教王經》卷四:“菩薩獲居佛剎中,皆因秘密三摩地。”《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卷二:“今我皇帝陛下,生在人中,獲居王位,將今世果驗前世因,必已曾發大菩提心,必已曾修大菩薩行。”均用“獲居”例。
今按:“殷勤”,原卷實作“殷憨”,《校注》錄形未盡確。《變文集》、《新書》、《選注》錄作“殷勤”,亦與原卷未盡合。“殷勤”與“殷勤”、 殷勤”屬同詞異寫,句中指情意懇切。
12.于是魔王既觀下界,又不見五逆之男,又不見孝順之子,為(唯)見我南閻浮提凈飯大王悉達太子成登正覺之時。
今按:“忤逆”或指冒犯、違抗;或專指不孝順。施于句中,均未盡善。“五逆”,佛教語,也稱“五逆罪”,謂五種將招致墮無間地獄報應的惡業大罪,即殺父、殺母、害阿羅漢、斗亂眾僧、起惡意于如來所。《阿閣世王問五逆經》:“有五逆罪,若族姓子、族姓女為是五不救罪,必入地獄無疑。云何為五?謂殺父、殺母、害阿羅漢、斗亂眾僧、起惡意于如來所。”中土則泛指各種逆倫之罪,尤多指不孝。此句中“五逆”則用其廣義。敦煌本《父母恩重經講經文(一)》:“佛道如斯五逆人,莫覓托生好去處。”又:“若行五逆之人,命終必墮惡道。”亦其例。
今按:“之”字不誤,實不煩校。句云“廣點”,已含“諸”義。“之”是結構助詞。《菩提場所說一字頂輪王經》卷二:“諸穢之鬼神,起尸及藥叉。”《法苑珠林》卷三一《感應緣》:“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怪,其歌謠日至今存焉。”即是“之”與“妖邪”、“鬼神”、“怪”連用之例。
今按:此句乙卷無“鬼”字。“魍”,乙卷作“鬼”旁著“又”,省旁俗書,此形《敦煌俗字典》“魍”字條失收。
今按:核乙卷,“福”并非作“後”形,實寫作“扌”旁著“畐”之形,亦即“福”之俗字。此形《敦煌俗字典》“福”字條失收。
今按:核甲、乙卷,二字所從之“敝”均寫作“敞”,亦即二字之俗。《敦煌俗字典》“弊”字條收而“蔽”字條失列。
今按:“魔王”,乙卷作“磨王”,二者同詞異寫。“魔王”之“魔”,舊譯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時始改為“魔”字。
今按:“整念”即“正念”,二者同詞異寫。校錄時可出校,但不煩改。《凈土往生傳》卷中《真慧》:“慧每依像作觀,必先澡身浣衣,而后敢入。既而出之,挺身整念肅肅然。”即用“整念”例。“整(正)念”,指正確的念頭,亦即時常憶念正道,不使思想行為有錯誤,是八正道之一。
今按:“道”亦不必補。“外等”即是“外道”之義,句中指魔眾。佛典中亦有例。《五教章》上卷《不審一》:“而彼但以佛菩薩威神降伏之,彼魔外等悉令歸向。”本篇下文有“外等弓欲張而弦即斷”,甲卷亦無“道”字。
又,句中“小”,甲卷作“少”。《變文集》、《新書》錄從甲卷,《校注》錄從乙卷。《選注》錄作“少(小)”,然未出校記。
《選注》:“原文‘由’疑當作‘口’,‘口稱死罪’表示服罪認輸,《太平廣記》卷四九二《靈應傳》:‘引于樓前,以禮責問。唯稱死罪,競無他詞。’”
今按:“由”非“口”之誤。引例亦與“口”無涉。“由”、“猶”通用,敦煌寫卷中習見。句中“猶”與“且”對舉,均為副詞。《金樓子》卷四《立言篇》九下:“班固碩學,尚云贊頌相似;陸機鉤深,猶稱碑賦如一。”即用“猶稱”例。
今按:“林”非誤字,《校注》已有辨正。此作一些補充。“香林”是佛典中習見之語。《多羅葉記》卷下:“乾陀賤(此云乾陀者香也),乾提阿藍(應云乾陀阿,藍譯日香林)。”《翻梵語》第八:“乾陀越(應云乾陀婆那,譯日香林)。”它本是一種喬木,其樹皮可制染料,佛教僧團多用以染衣。亦指香樹蔚成的樹林。《辯正論》卷八:“《太上靈寶五練生尸妙經》云:‘天尊于香林園中,上智童子、輪天觀世音等,前進左禮,上白天尊。’”知甲、乙卷之“香林”即《辯正論》中的“香林”。而“反據”,乙卷作“卻歸”,句意亦當指返回于香林之中。
今按:甲、乙卷均作“奴”,當非誤字。“庫內綾羅,任奴粧束”實是敘述文字,“奴”即第一人稱代詞。
今按:甲、乙卷均作“酌然”,實不煩校,更不宜改。“酌然”義同“灼然”(確實,顯然),二者乃同詞異寫。《祖堂集》卷九《羅山和尚》:“師云:‘酌然好個佛,只是無光彩。’”卷十一《齊云和尚》:“師云:‘酌然,瞻敬則有分。’”即用“酌然”例。
今按:甲、乙卷皆作“謾”,實不煩校。《變文集》、《新書》、《選注》均未加校改,是。句中“謾”,與上句“徒”互文同義,均為副詞,指空,徒然。清張德瀛《詞征》卷三:“謾,通漫,
又,句中“巫”,乙卷作“山”旁著“至”之形,當是受“山”而類化的增旁俗字。下文“足躡巫山一片云”的“巫”,乙卷亦作此形。此形《敦煌俗字典》“巫”字條未收。
今按:句中“第”,甲、乙卷均作“弟”,諸本徑改,欠妥。下文“第二女”、“第三女”的“第”,甲、乙卷亦作“弟”。
《小止觀·棄蓋第三》:“前說外五塵中生五欲,今約內意根中生欲,謂行者端坐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生長,覺得應棄。”《虎鈐經》卷十《治馬雜病第一百一十三》:“治馬傷水方:又以蔥鹽油相和,搓成團子,納鼻中以捉馬鼻,令不通氣,又待眼中淚出,即止。”即“令”與“不”連用之例。
今按:此亦不煩改。“端正”、“端整”同詞異寫,義指漂亮,標致。《高僧傳》卷六《釋慧遠》:“容儀端整,風彩灑落。”卷一一《釋支曇蘭》:“并形貌端整,有逾于世。”《大莊嚴論經》卷一0:“容儀極端整,行如大象王。”
又,上文有:“奴家年幼,父母偏憐。端政無雙,聰明少有。”“端政”,乙卷作“端整”,義同“端正”。《阿育王傳》卷一:“端政容貌,今安所在?”《阿毗曇毗婆沙論》卷一:“爾時世尊,作化比丘,剃除須發,著僧伽梨,形容端政,彼問佛答。”即其例。《變文集》、《新書》、《選注》徑改為“端正”,實亦不煩改。
今按:甲、乙卷均作“箇”。《正字通·人部》:“個與個、箇并同。”然古雖三字并存,而應用自有偏廢。敦煌寫本中“箇”、“個”并用,而未見“個”字。即以本篇論,上文“三個一時化作老母”的“個”,甲、乙卷并作“個”,亦未見“個”字。
《校注》:“癭,乙卷作‘瘦’,疑‘癭’為‘瘦’或‘癯’之訛……魁者,大也,凡言大多用‘魁’或近音字,蓋同源也。《說文》:‘魁,羹斗也。’《國語·周語》下‘魁陵’一詞高誘注:‘小阜曰魁。’故‘魁’指羹斗或小阜之類,喻其胸瘦骨凸。”
今按:“癭”當從乙卷作“瘦”。“瘦”與上句“清”(乙卷作“青”,省旁字;《變文集》、《選注》錄作“睛”,誤)對舉義同。五代鍾輻《卜算子》詞:“寫別來,容顏寄與,使知人清瘦。”《東陽和尚少林無孔笛》卷五《佛成道》:“四八端嚴都不是,一身清瘦似梅花。”即二者連文之例。《永源寂室和尚語上》《佛祖贊》:“嘗冰嚼檗成何事,討得通身瘦似柴。”亦用“瘦似……”例。“胸前”句即上文“胸高”之形象化說法,喻魔女胸瘦骨凸如小山之丑態。
今按:所釋是,然字不煩校改。《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卷六:“持誦者知是吉祥感應,必得諸佛菩薩降臨加備。”《摩醯首羅大自在天王神通化生伎藝天女念誦法》:“至心誦持,天女現前,種種加備。”均其例。
《選注》:“原文‘翟談’當作‘瞿曇’,釋迦牟尼的姓。‘翟’是‘瞿’字形誤,‘談,則‘曇’字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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