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城市”這一概念產生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1年發起的“人與生物圈計劃(mab)”。現代生態城市觀是指運用生態學原理和方法,指導城鄉發展而建立的空間布局合理,基礎設施完善,環境整潔優美,生活安全舒適,物質、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保護三者保持高度和諧,人與自然互惠共生的復合生態系統。[1] 從概念上看,城市可以視為一個由經濟、社會、自然復合共生的一個生態系統,它包括了人與自然的協調關系和人與社會、人與環境的協調關系。要實現“生態”的城市,就必須建立城市社會經濟利益與生態環境效益的統一協調機制,達到人與自然關系的協調以及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協調,以確保城市經濟、社會、自然生態系統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自生態城市理論創建以來,國際上城市生態的研究得到蓬勃發展,世界上許多城市開展了生態城市建設的積極探索,積累了很多國際經驗,表現在:一是減物質化設計的運用;二是閉環制造的運用;三是向服務業轉向的運用;四是向自然資本再投資的運用。[2] 瑞典、美國、波蘭等西方在以上的城市生態管理實踐中均有不俗的表現。中國在推進城市化發展的進程中,對生態城市的理解與實踐也取得了重要成就,當前許多中國城市建設規劃的生態模式主要有健康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環保模范城、文明城市、綠色城市、山水城市等。盡管取得了成績,但中國城市生態還存在諸如環境、人口等許多現實問題。正如《2005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指出,到21世紀,如不合理控制,我國城市將不可避免地遭遇到環境與發展的巨大挑戰,城市生態病將成為未來城市發展的瓶頸制約。[2]
“治理”已經日益成為現代公共管理的核心概念。全球治理委員會認為:“治理是或公或私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這是使相互沖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調和并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過程”。[3] 治理理論對傳統的以城市統治為主導的權力分配模式提出了挑戰。城市權力分配模式由一元向社會多元的轉變是對城市管理權力分配轉型呼聲的回應。源于“精英論和多元論”的城市管理模式爭論,體現了現代城市治理內涵要求從行政統包的管理模式向多元主體合作促進的治理模式的轉型。
在城市中,從統治到治理概念的轉變往往被理解為資源分配、利益整合方式的轉變,治理就是通過多個利益主體的對話、協調、合作以達到最大程度動員資源、實現利益關系雙贏的利益調節機制和過程。[4]從廣義角度講,城市治理涉及到城市定位、城市規劃、城市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主要是處理城市發展的各種因素。狹義上的城市治理主要涉及到治理主體的組織形式、利益沖突、利益整合,著眼于城市公共服務的提供。本文對城市治理的理解選擇狹義視角,基于城市治理的權力體系構成。
在全球化經濟結構轉型和市場化推動下,城市的權力已經突破了行政區域,發生了各種轉移,包括向上、向下、向外、平移等多維分解,趨向于形成一種多元的城市權力體系,并將導致城市權力的新運行方式。這種新的城市權力多維體系的建構就是城市治理理論的本質內涵。西方治理概念涉及的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權力多中心化,由此引發主體多元化、結構網絡化、過程互動化和方式協調化。加拿大學者吉利斯帕奎特提出,“、工商界和市民社會之間的合作正成為民族競爭力和繁榮的基本構成要素”。[5] 聯合國人居署和一些學者對城市治理概念的界定都支持了這種觀點。城市治理主體多元化最終形成了當前普遍認同的“三因素”基本結構,即城市、企業和市民組織。
1. 城市。城市作為傳統城市管理的主體,在現代城市治理機制體系中承擔著主導責任。它通過提供制度規范來協調各利益主體間合作協同關系的建立,以此為不同利益方規劃共同的發展戰略,規避傳統治理模式下的各主體間各自為政、行
不統一、目標不明確的不足。城市擁有法律天然賦予的行政權力,能夠克服諸多城市治理過程中產生的利益外部性和市場失靈現象,從而使得在整個城市治理體系中擁有比其他利益主體更大的權力,也相應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城市成為治理體系形成的引導者和維護者,具有其他行為主體難以替代的核心作用。
2. 企業。企業是城市的基本經濟細胞,城市間的競爭更直接表現為城市企業之間的競爭,企業的快速發展能夠提升城市品牌和競爭力。可以說,企業的活力決定著城市最終的發展潛力和競爭力。在全球化的進程中,企業是經濟領域的主導者,在一定程度上企業的狀況決定著地方發展的速度甚至決定城市的興衰。城市中的私營企業參與城市治理,既是企業社會責任和倫理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的具體措施。現代城市中的大企業,尤其是跨國的大企業集團對城市治理的影響越來越大,跨國有時被看作是城市中的“私人”,城市治理既需要它們在經濟方面的強勁推動,也需要它們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總之,城市企業作為現代城市治理的另一主體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 市民組織與市場在經濟領域中被認為是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手段和方式,城市治理理論認為解決與市場在利益分配中出現的各種機會主義行為、整合二者之間利益差異的基礎工作是培育良好的城市市民組織。中國的城市化、現代化已經導致市民社會開始出現并在形成之中,由此而來的城市間競爭的加劇、利益主體的多元,對傳統城市治理的一元模式提出了挑戰。從根本上來講,市民社會出現的意義在于社會組織和社會功能的進步,是現代化的一個必然進程。因此,有學者提出“社區自治是城市治理的基礎”的觀點不無道理。 的要素構成決定了、市場和市民組織是城市治理行為的主體。通過強大的組織體系、政治規則來調整沖突、分配資源、協調行動和團體,其中權威是行動的準則;市場通過價格組織供求來調節沖突、分配資源、協調行動和團體;市民組織則通過價值、標準、信念和信任來調解沖突、分配資源、協調行動和團體。在城市治理的過程中,三類組織已經成為資源分配的一個整體,它們之間相互依賴,無論哪一方均無法獨立承擔資源分配的任務,也無法獨立解決問題,它們之間必須通過相互交換信息和資源,從而達到利益分配的融通,最終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滿足。
生態學的原理本身是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人們一般認為,自然生態系統和社會生態系統所共同遵循的生態學的原理包括勝汰原理、拓適原理、生克原理、反饋原理、乘補原理、瓶頸原理、循環原理、多樣性/主導性原理、生態發展原理和機巧原理。其中,“生態系統和生態平衡”是貫穿于這些原理中的基本生態學思想。[6]運動與平衡的統一是生態系統及各因子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一種平衡被打破,經過運動后達到新的平衡,是每個生態系統的基本發展規律。
多元主體參與、多種機制運作,即“多元互動”是治理的本質特征,也是社會生態觀的根本特征。這種機制特別強調治理主體用于分配權力、管理公共資源以及形成和執行政策的方法。城市的生態化形態本質地決定了對其治理手段的生態模式選擇,城市生態治理機制強調城市、企業和市民組織這三種治理力相互交織聯系,組成治理力生態系統。在這個生態系統中城市處于權力體系的主導地位,企業與市民組織對城市的權力起到乘補、分化、替代等作用。三者之間通過不斷的力量博弈運動,打破一種平衡,又達到一種新的平衡狀態,三者始終尋求在城市資源分配過程中的各自合適位置。對于城市的不同生態因子,生態治理系統的不同權力分別“對號入座”,自覺承擔相應的治理責任,在適位施權的過程中,各利益主體之間也互相融合,互相補充,從而真正實現了生態城市目標下的治理生態機制的不斷完善。
現代城市是一個具有、流通、居住、交通、水源、行政、文化、教育、管理、信息等內容的系統,這些系統下又有各自的子系統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現代城市已經形成了內部、外部各因素間的持續運動的龐大的生態系統。這里的生態是聯系人、生物與環境的一種動態關系,是一種競爭、共生、再生和自生的生存發展機制。未來城市治理目標就是保障各因素、各子系統間通
城市生態治理基于城市自然生態、經濟生態和人文生態關系生態承載能力的要求,旨在將單一的生物環節、物理環節、經濟環節和社會環節組裝成一個有很強生命力的生態系統,通過各種技術、手段、體制、規章等渠道來協調城市的物質、能量、信息等各類資源,最終達到公共利益的最優。總之,城市生態治理機制必須體現生態學的天人合一的系統觀,道法天然的自然觀,巧奪天工的經濟觀和以人為本的人文觀。[7]
基于以上若干理論的探討,本文選取了唐山市作為典型城市進行例證分析。唐山市是傳統資源型城市,“十二五”伊始,被稱為“鋼城”、“煤都”的唐山,毅然選擇了奮力突破發展過于依賴資源、能源的束縛,加快資源型城市轉型之路。
1. 加快經濟體制改革,從經濟“統治”走向經濟“治理”。這一時期,唐山市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經濟體制改革,初步形成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三級架構,即市作為市級國有資產管理者;大型企業、企業集團、控股或者投資、資產經營經授權后,作為國有資產營運機構;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所投資的企業作為市場競爭的微觀主體。通過改革,1997年唐山市總值達到大幅提高,提前完成了在本世紀末實現國民總值比1980年翻兩番的奮斗目標,為城市治理的提出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2. 改革財政管理體制,創新城市治理。1994年開始實行第四次稅制改革,按照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即“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并成立了和地方兩套稅務機構以分設國稅和地稅。通過分稅制,地方財政收入迅速增長,獨立的地方利益開始形成,城市的博弈能力進一步增強。
3. 引入市場機制,加強社會管理。社會的轉型對單位制為主體的二元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構成了巨大挑戰。在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唐山市自1987年開始試行企業職工退休費社會統籌,1988年3月頒布了《唐山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實施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機制。到1997年底,全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達到78.4%。同時,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在維護轄區社會治安、引導下崗工人再就業、落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步形成城市社會管理的微觀重心。
4. 發揮城市社會中間組織作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1998年以來,進入城市管理的新階段,這一階段的開始,公眾和企業作為微觀主體開始參與城市管理,城市社會中間組織的地位和作用受到重視。1998年,唐山市開展了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城市管理的權力進一步下放,確立了“兩級(市、區)、三級管理(市、區、街)、四級網絡(市、區、街、居)”的管理體制。
改革開放以來城市生態治理實踐,使得唐山在城市治理方面積累了重要經驗:城市剝離、轉化了大量不應由自己負擔的職能,形成了“雙肩挑”的治理格局,即城市既要完成規定的城市經濟發展目標,又要承擔大量的公共管理的職能;城市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分級分權管理的改革思路使得管理重心下沉,市級管理機構得到精簡,管理效率不斷提高,實際效果有所加強;城市治理的機制從主要以政策為主轉向不斷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但在整體上仍是以政策為基礎,完善的城市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形成;城市治理的手段日趨多元化,即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技術手段都在城市治理中加以實施,同時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然而以行政手段為主的格局沒有根本改變;城市治理技術上因為具備了較先進的硬件,并采用了一定數量的軟件,大大提高了城市治理的效率,但城市治理技術的整合有待提高;在對城市治理的投入方面正逐步增加。“十五”以后,唐山的城市管理投入比“九五”時期有所增加,但與城市規劃、城市建設上的投入相比,缺口仍很大,不能滿足需要。 驗的同時,也不能回避唐山城市治理改革實踐中暴露出的問題,這些問題表現在:第一,城市經營中的利益定位不準。對城市經營的片面理解把城市定
為經營、受益,而忽略了市同時作為城市公共資源的代表和監督者。這樣在缺乏對的有效約束條件下,城市經營必然對城市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產生諸多不利的影響,市會將自己掌握的城市資源轉化為經營資源,以謀求城市發展甚至是自身利益的滿足。第二,城市經營容易誘發城市中的腐敗現象。城市作為公共權力執掌者,一旦像企業那樣從事經營活動,由于不具備企業那種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會存在更高的道德風險和機會成本。如一些機構為了本部門的利益在城市經營中人為設租,從而導致各種尋租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使違背了自身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定位,出現“執政道德”方面的問題。第三,城市經營過程中其他利益主體參與的缺失。強調城市管理主體多元化正是基于城市管理面臨的新挑戰。從唐山城市管理體制上來看,存在明確的二級(市、區)三級管理(市、區、街道)四級網絡(市、區、街道、社區)體制與各級責任都不很清晰的矛盾。所有這些問題的根源是管理主體的缺位。
在有效實施“十一五”規劃,取得輝煌成就,并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唐山市編制了《唐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該綱要規劃了“十二五”時期唐山市努力創建生態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主要內容包括: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科技創新實現突破;資源環境明顯改善;社會建設全面加強。[9] 隨著生態城市建設目標的確立,與之對應的城市生態治理機制模式也正在進行著一場深刻的制度變革和創新。這些變革表現在:第一,改革行為。唐山市作為城市治理的核心,改變過去的行為方式,權力有了很大回縮,為城市其他利益主體參與城市治理提供了空間和可能。第二,加強企業地位。唐山市通過加強各種企業地位、提升企業參與治理的積極性,各種所有制企業在城市治理中地位的差別逐漸縮小。第三,發揮城市社會中間組織作用。城市社會中間組織的官辦特征明顯,實力較弱,缺乏統一的管理,在城市治理中還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亟待加強。
[1]陶飛.沈陽市建設生態城市指標及對策研究[j].環境保護科學,2004,(12):62.
[5]【加拿大】吉利斯帕奎特.通過社會學習的治理[m].奧特瓦:奧特瓦大學出版社,1999:214.
[8]王勝本.利益分析視角下的城市治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159-161.
[9]段彩芹,等.礦產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中接替主導產業研究[j].河北經貿大學學報,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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