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國時期,在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傳播的環境下,國人對于學前兒童保育思想的本土化建構具有政治目的性及頂層推動性兩個特征,屬于一種促發性的建構模式。這種促發性也直接導致了民國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建構的普識性與其行為領域保育思想建構的缺乏實證性。這種建構努力雖然沒有形成系統化的理論觀念,但其進步價值是值得肯定的。
清末,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開始傳入中國。民國時期,國人于反省之余,開始將近代學前教育思想與中國國情相結合,在學前教育思想領域進行著本土化理論建構的努力,這種努力分為教、保兩個方面。目前,對于學前兒童教育思想的研究較為豐富,而保育方面的研究則相對薄弱。對民國時期學前兒童保育思想的本土化建構的研究,可以使我們更為深刻地理解當時學前兒童保育思想本土化的特殊背景及內涵。
民國時期學前保育思想的本土化建構具有特殊的歷史背景。與近代海外學前保育思想的起源地西歐諸國的原發漸進式建構方式不同,亦與美國的借鑒實證性建構方式不同,民國學前保育思想的本土化建構來自于國難之際的促發式沖動,抗戰爆發是這種促發式沖動的關鍵性時間節點,其特征較明顯地體現在政治目的性與頂層推動性兩個方面。
近代中國學前兒童保育事業雖在清末已經起步,但在抗戰時期才得到長足的進步,形成規模化的效果與影響。抗戰爆發后,人口資源的巨大消耗與人口素質的偏低現狀使國人逐漸認識到學前兒童保育事業關系著民族與的存亡。這一認識促發了國人對次代國民保育問題的認真思考。正如時人對學前兒童對于貢獻的長遠認識,“眼前這些孩子們,我們可以想像他,長大之日,若果能夠掙扎于槍煙彈雨之中,獻身,已萬幸于忍辱含羞,做一個亡國奴。”[1]抗戰迫切要求國人改變以往落后的育兒傳統,于海外近代學前保育思想中吸收有益精髓,以滿足抗戰建國的需要。“兒童保育乃抗戰建國期間主要工作之一。”[2]在國難中,培養次代國民以保存民族的希望,是當時保育事業興起的主要動因。這是時代與民族的悲哀,也是國人對近代學前保育思想進行本土化建構的一個契機。借助于這個具有強烈政治目的性的動因,國人開始將海外近代學前保育思想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進行建構本土化學前保育思想的嘗試。
在強烈的政治目的性指引下,國人首先明確了保育的主要對象,即首先關注于戰區難民的學前兒童,但保育范圍并不局限于學前兒童一類,亦及于全體國民子女。“對于陣亡將士的遺孤,出征軍人的子女,以及參加抗戰工作人員與勞苦工農大眾的子女,為了要使他們能盡力致志的報效社會,應該為他們的子女,謀得安全的保育,尤是其陣亡將士的遺孤,是必得到深切的注意。”[3]這種全民性的保育觀念是抗戰環境下的產物,同時也提升了保育思想本土化建構的層次。“帶別人的孩子,是保育第二代小國民呀!”[4]這種認識已逐漸在民國社會,尤其是大后方蔓延開來,成為保育工作者的一個共識。
政治環境決定了保育工作的主力軍。因為保育工作的先天特性,以及抗戰期間勞動力配置結構的轉變,婦女被更多地推向保育第一線,作出了自己的貢獻。雖然有男性參與民國時期的學前兒童保育工作,并在研究領域做出了杰出的貢獻,但在實踐領域,實非主流。“抗戰八年中,婦女們貢獻于抗戰工作中,最實際、最鮮明、也最有成績的,要算是兒童保育工作了。”[5]15婦女成為中國保育事業的主力軍,既符合中國女性自身先天條件,也是當時戰爭環境下的必然結果。“保育工作主要的領導者和工作者都是婦女,她們創造了許多新的工作方式,留下了許多好的工作經驗。” [5]18
與歐美等國自下而上的建構順序不同,民國的頂層設計為學前保育思想的本土化建構作出了指導性的貢獻。抗戰之前,民國在這方面曾做過一些努力。抗戰時期,的保育政策有了極大的進步,由所倡辦的保育組織成為學前兒童保育事業的主流。1938年,迫于抗戰全面爆發后的保育形勢,具有濃厚官方色彩的全國戰時兒童保育總會在宋美齡的領導下成立。兩年不到,已在全國成立各類保育院50余所,收容兒童2500余人。這個
成績,被時人形容為“造成了中國古今未有的偉大兒童保育運動”[6]。對保育事業也有監管與引導的措施,盡管出于客觀形勢的限制,但相對于清末,國民在兒童保育事業上的努力還是很明顯的。如針對保育事業中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國民曾牽頭各方專業人士,召開過數次兒童福利人員工作會議,對學前兒童保育工作的缺點加以總結,進行未來工作的規劃。其他官方的社會服務團體,如賑濟委員會領導下的教養院,社會部領導下的救濟院,以及鹽務主辦的慈幼院等都有關于學前兒童保育的關照。[5]15
為抗戰而服務的政治目的性與自上而下的頂層推動性為民國學前保育思想本土化建構的促發性作了注解,這種促發性也直接導致了民國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建構的普識性與行為領域保育思想建構的缺乏實證性。
在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領域,國人吸收了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中保育領域的營養,結合本國實際,提出了一些零散的觀點,其中不乏精彩之論。但限于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的應用領域,更限于國人在此領域進行本土化思想建構的稚嫩程度,與海外近代學前保育思想相比,有相當的距離,在層次上明顯處于一種普識性的范疇。
父母需要掌握學前兒童保健的基本知識,是部分國人在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熏陶下的觀點,并通過媒介的宣傳,成為一定程度上的社會共識。如林仲達所稱:“我覺得新社會的父母,尤其是婦女應有上面各項關于兒童教養的基本知識。”[7]如果要進一步地科學保育學前兒童,則對于學前兒童的生理及心理乃至兒童社會學的基本知識都應該有所了解。父母單純的生物性本能不能勝任新時代的保育責任。“必須對于兒童教養原理有徹底的了解,對于兒童教養技術有專門的訓練,才可以擔負。”[7] 這種認識是對中國傳統育兒理念中經驗模式的批判。這些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的本土化建構,主要體現在學前兒童的衛生保健及身心發育、飲食、衣著等方面。 生保健及身心發育
從妊娠接生開始,越來越多的國人開始接受以近代科學為指導的衛生保健方法。“時,必須延請新式助產士護理,如能延請產科醫生,則更佳。”[8]279這種方式與傳統在家中請人接產的方式有很大區別。至于“遇難產及一切意外事項,必須立延產科醫生診治為要。 [8]279這種觀點實際上全面接受了近代醫學對于的要求,否定了傳統的模式。在民國中后期的一些大中城市,已然成為常規的做法。其次,國人已具有初步的近代學前兒童防疫知識,并有自己的探索。如對身體虛弱、發育不良的學前兒童,“應即給予魚肝油,欲求速效起見,可用haliverol或vigantol或ostelin等丁種維他命制劑,同時仍應就醫檢查。” [8]284還有諸如種痘消滅天花,“錫克氏”白喉感應試驗法等都已有所流行。再次,近代衛生知識的啟迪使得國人對學前兒童衛生的關注也日益重視。“為父母及牧師者,當時加訓練,一樣撐其愛護身體之習慣,使得常保健康。”[9] 如對于學前兒童吮手指的行為,有國人就指出“手是時時和外物接觸,難免附有致病的微生物,因此就乘機傳入身體發生疾病。”[10]希望廣大家長注意并幫助兒童戒除這一行為。又如遺尿問題,學前兒童因為膀胱筋肉的管制力比成人弱,所以常在夢間排尿,即為遺尿。被尿浸了的衣服和被褥,除了刺激皮膚,發生皮膚病外,還能招致傷風的病癥。亦有國人認識到超過一定年齡與頻率的遺尿不是學前兒童常態的反應,而是一種疾病,需要治療。通過科學的安排飲食,可以預防這種情況的發生。如建議父母“必須提早給兒童的晚餐最好勿過下午四時后,在晚飯后勿吃其他有湯汁的飲食物,睡前須有一次排尿,又應按時叫醒兒童起床排尿一至二次或者床邊置一鬧鐘按時發響,養成兒童聞聲可自動起床排尿,較小的兒童可由大人幫助,能按照上面的方法實行,相信絕對不會再有遺尿事情的發生。”[10]這些認識都超越了傳統育兒理念于學前兒童保育的范疇。
借助于近代科學,國人對中國學前兒童的身心發育狀況也有進一步的了解,并作了初步的總結。例如李兆萱闡述民國學前兒童身心發育的規律,在生理方面,學前兒童的身長,一周歲增一倍半,五歲增兩倍;體重則六個月增兩倍,一周歲增三倍,到五歲增加五倍;腦重為一周歲重兩倍半,五歲半時已長至十分之九;骨肉主要成分為軟骨,粗化的程度很慢;粗肌肉逐漸長成,細
肉尚未成長。[11]22在心理方面,所謂“三歲以前兒童區分味的是嘴,非常會動,會說,兒童自己也覺得他的嘴頂有味,四肢也能做些事了,會爬會跑,對于環境中的事物感覺興趣,能模仿,能記,而且能思想。……六歲兒童的心理并非本能了,會沖動,學大人,加上自己的思想。”[11]22雖然這些總結尚嫌粗糙,但這是針對中國兒童所作的分析,較之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中的歐美學前兒童身心發育規律更有針對價值。
在學前兒童的飲食方面,通過實踐與研究,國人亦有自己的思考。如在飲食內容方面,他們認為“飲食須依孩童身體發育的程度,而定其食料和食量,飯前飯后,勿使做劇烈的運動,還有一件要注意的,就是有刺激性的東西,如煙酒等,勿使輕嘗。”[12]這個觀點與以往傳統育兒理念中填鴨式喂養模式及無科學內涵指導下的進食禁忌有明顯的區別。國人還開始依據近代科學知識的指導,從營養元素的角度去分析學前兒童的飲食內容。他們除了對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碳質鹽和水分的吸收有一定了解外,還對維他命對于學前兒童生長發育的作用有了一定的認識。“維他命的根本來源是植物,但也可從動物的肝臟、卵黃、乳汁、油酪等中,間接攝取的,……然則維他命中也有因烹煮的不得宜而致完全喪失。”[13]國人對缺乏某種維他命影響學前兒童發育的具體案例亦有研究。如c種維他命缺乏,兒童易生佝僂病;d種可促進兒童生長發育,免除軟骨病等。
又如對“飲食有時”原則的說明,傳統育兒理念中,喂養沒有時間限制的。其時開始有一些具體的程序設計,對學前兒童的飲食時間進行控制。如根據江西第一保育院的規定,學前兒童進食的時間被限制在30分鐘內,“三十分鐘后,停止令下,大家都放下碗來,雖然兒童對于吃飯的食欲很強烈,但在開動之前,停止以后,從五歲的幼兒起,直到高年級的兒童,從不會爭先恐后,也從不講話,這是他們吃飯的紀律。”[14]夏貞德所考察的托兒所中的進食程序則是這樣的,“在每段飯前,這些小朋友只要一聽到鈴聲,便知道是預備吃飯,要洗手了。他們一個個都會知道離開或放下玩具,挨次排隊,要是有小朋友沒有去洗手,其他的小朋友也會提醒他們,他們也互相糾正著,當熱騰騰的飯擺上桌子時,他們便開始唱他們的歌了,等到歌唱完了,媽媽們把飯移近每一個小孩子前,這時齊聲說:‘小朋友請用。’于是開動了。”[15]當學前兒童不喜歡吃飯時,不應通過打罵或利誘的方式強行逼迫他進食,因為疾病、疲勞、批評、零食,都足以使兒童厭食。應當找到原因,再去治療。甚至連學前兒童的零食問題也有人關注。有人提出喜歡吃零食是學前兒童的天性,要在適當的時間給予學前兒童以適量的零食。亦有觀點認為要嚴禁零食,因為這是造成學前兒童消化不良的主要原因。“據小兒科醫師的談說,兒童疾病率最多者莫過于消化不良的疾患,而消化不良的主因,由零食所致,做父母的應按時給兒童飲食,千萬要禁止零食。”[10]圍繞這兩個觀點,也有相當的爭論。
關于學前兒童的衣著,國人多有討論,各類兒童學雜志亦有相關文論。在一些國人的設計理念中,學前兒童自出生至六歲期間的穿著各有講究,且其設計與學前兒童的身心發育有極大關系。一周歲以內的兒童因其大部分時間躺于床上,自己不會走路,所以衣服樣式比較簡單,不分性別。而衛生起見,該階段的兒童衣服需要頻繁更換,所以采用白色絨布的質地為最佳,便于洗滌,且容易觀察衣服臟污程度。對于一些家長喜歡為孩子穿綢緞衣服的做法,有國人提出反對意見,認為綢緞難洗,昂貴,而與兒童身份、天性不相稱。“初生嬰兒衣服的樣式,大抵外衣是長過足踝三寸的長裙,內衣是用對褂的絲上衣,外面加上一件毛線衣或薄棉衣,無須穿褲,因為尿布就可以把下部全包起來,衣服上最好不要用扣子花邊之類,拉攏處可用帶子,要樸素而不要華麗,到六個月以后,可以開始穿褲子。”[16]周歲至五歲的兒童已經學會自己走路,而且開始淘氣,衣服容易臟。所以此時的衣著布料還應以布質為宜,只要經洗耐用的就好。與未滿周歲時不同,兒童在該時期已經產生對顏色的喜好,有顏色的衣服可以吸引他們的注意。“顏色最好多用淺顏色,女孩子可用淺紅色或淺粉色,黑色黃色最好少用。”[16]同時也要注意男女兒童衣著式樣的不同。但限于經濟狀況與物質條件的缺乏,民國時
期普通民眾家庭的兒童穿著并未完全按照理想的標準而置備。“老大的衣服小了,老二的衣服破了,這年頭買布買不起。”[16]抗戰時期的江西第一保育院即使是官辦性質,其保育兒童的穿著依然十分寒磣。“孩子的衣服,冬季的時候,每人有一套棉衣,襯衣雖各人有兩套,因為經過兩年多,有的已破壞了,保育會正在設法補充,孩子睡眠的時候,有棉被一條。活潑好動的孩子,鞋襪消耗最快,他們的鞋子都是自織的草鞋,冬季的襪子,是成問題,棉襪購不起,只得赤著腳,幸而孩子們好運動,常跑常跳,都還沒有發生凍瘡。”[14] 基本保健領域,國人們的認識比較豐富,但較為散碎,都是出于實際需要而進行的一些發揮。這種普識性的建構認識大多受近代海外學前保育思想的影響,是對民國促發式學前兒童保育思想本土化建構中最急迫與現實問題的回答。
國人對學前兒童保育范疇內的基本行為規范進行了一些限定,但這些限定大多建立于從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中直接抄襲的基礎之上,普遍缺乏實證性的支撐。
抗戰時期,贛縣婦女指導處曾編訂了舉辦托兒所的幾個原則:“1、保育項目必須適合幼兒心身的發育程序。2、身體的保育重于知識的教導。3、在集體生活中培養其處世習慣,發展其個性。4、注意兒童自發的活動,采取適當的誘導方法,不干涉亦不放任,絕對禁止體罰。5、于單簡之設備中培養其樸質整潔之習慣。”[17]從某種角度上來看,這五個原則可以代表當時絕大部分關心學前兒童保育事業的國人的認識,是中國保育工作者長期實踐的思想結晶,其中所蘊含的對于學前兒童行為領域保育的種種科學性內涵,不但符合近代海外學前教育思想的主流觀點,亦與中國當時的特殊國情相契合。同時,有國人提出:“關于保育兒童,不是如一般救濟事業,而只想到兒童目前的生活,必須要計劃到如何教保?才能為兒童策定將來的路徑,所以應該施以合理教保,合理的教保應該從管教養衛四字,兼籌并顧。”[3]這里所謂的“教保”是從保育領域出發,其思考的深度是民國以前的國人所沒有達到的層次。一些國人開始將學前兒童保育范疇內的行為規范作為一個嚴肅的學術問題去主動研究。林仲達稱:“我們要明瞭兒童身心發達之基本事實和原理,據此可以改進我們對于兒童教養的方法,以期次代民族之健全的發展。”[7] 這種行為領域思想的本土化建構體現在學前兒童的起居訓練、行為習慣的培養與游戲觀的改造三個方面。
在學前兒童的起居訓練方面,國人有了自己的初步標準。如與傳統育兒理念中對于嬰兒睡眠的放任自由相比,國人開始對學前兒童的睡眠進行有針對性的觀察與控制。有人以為學前兒童需要保持每天10至12小時的睡眠時間。[12]而且每晚必須“養成其早眠早起之習慣”[18]。 他們以為大約18個月的嬰孩,即可自己吃飯。20個月后,可以自己擼鼻涕。21個月后,自己可以洗刷牙齒。2歲半時,應自己學穿衣服;3歲時,應該自行洗澡。3歲時,須能自己穿衣服,著鞋子。男孩滿了3歲,應能夠站著小便,晚上如有手電和便器,他應自己靜悄悄起床小便,不致弄濕床褥,驚醒保姆。4歲時,應能完全自穿衣服,洗刷牙齒、漱口、梳刷頭發、穿大衣、戴手套。[19]129-130這些評價標準也是結合民國國情的成果。
一些國人認為對學前兒童習慣性的培養,有利于保育的進行。陳鶴琴認為,學前兒童生來即有幾種基本的能力:“一、接受外界的刺激;二、這種刺激在腦筋中肌肉里或者可以保留著;三、他受到那種刺激,相當時期,有相當的反應。”[20]266這即是兒童一生做人的基礎。“他聽見家庭里常常罵人的聲音,到后來就不知不覺的也會罵人;他雖然不曉得罵人是好是壞,他看見成人是這樣做的,就這樣做。他看見成人隨地吐痰,他也不知不覺的對地吐痰,他不曉得隨地吐痰是好是壞,他看見成人這樣做,就這樣做。反過來說,如若他所居的環境是很優美的,所聽見的音樂是很好的,他就不知不覺地很高興的唱起來。”[20]266再如兒童的啼哭,一些國人認識到兒童非病理性的哭泣對身體方面并無太大的阻礙,甚至學前兒童需要適當的哭泣。“因為哭可以擴張肺部、增加呼吸的機能,而促進心身的健康。”[19]39有的父母為了阻止學前兒童的哭泣,購買橡皮乳頭放于孩子口內,反促使兒童吸啜的惡習,并成為其他疾病的誘因。
有人認為,在保育的過程中應堅持不干涉的原則。以往傳統育兒思想中對于兒童的照顧十分細致,但不科學,干擾了兒童自我學習與成長的軌道。如學前兒童在哭泣,應該檢查他哭的原因,按其原因去處理好了,不要無謂地抱他,撫弄他,或喂奶給他吃。會走路的兒童在跌倒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也不要立即上前安撫,“可以叫他自己爬起來,叫他拍掉身上的灰塵,對他說:‘你為什么跌倒的?’‘跌痛了哪里?自己揉一揉。’如果是過門限跌倒的,便叫他小心地再走過兩次,以至于不再跌倒為止。”[19]129通過習慣性的培養促進保育,是國人的一個創新。
游戲是學前兒童最主要的行為內容。通過海外近代學前教育思想中關于游戲的介紹,國人對游戲的看法已經大大的轉變了。他們充分肯定游戲在學前兒童成長中的作用。提出“要有充分的玩具與游戲”[11]24以及“動是兒童的本能,以游戲為生活”[11]25等觀點。陳鶴琴在《為兒童創造良好的環境》一文中,曾形容了一個典型的事例:
前幾天,我到南京去,在火車上,看見一個母親帶了兩個小孩子:一個大的,大約四歲;一個小的,大約二歲。小的抱在手里,大的坐在椅子上,母親叫大的坐好不準動。大的小孩子坐了一息,就吵起來。他要弟弟的搖鈴。他母親不給他,他就哭了!母親叫他不要哭,對他說:“你做哥哥的,年紀大了,還要哭嗎?不許哭!不許哭!”但是他還是哭,還是吵。后來母親打了他幾下,他更加哭得厲害!那時候我就想到這樣小孩子,那里可以像成人一樣地坐得牢,他應當有東西玩玩,圖書看看,有事情可作,不致長途厭倦。果然他哭了一息,那母親另外買了一個搖鈴給他,他一拿到之后,揩揩眼淚,就笑嘻嘻的玩了。[20]266
陳鶴琴認為,上述的現象在民國傳統家庭中很普遍,父母們普遍認為兒童游戲是一種不好的頑皮的舉動而去管制他們,結果導致兒童的“那種爛漫的天真,好動的心理,活潑的精神,都漸漸消滅于無形!這是何等可惜的一椿事!”[20]266-267在民國的一些近代學前教育機構中,游戲也是學前兒童最主要的活動內容。在夏德貞的《閑話托兒所》中,描述了一個普通托兒所兒童游戲玩耍的情況。
吃過午點又開始他們的活動了,有的三五成群在一角上玩布娃娃,有的將鞋襪脫去在沙箱里灌沙子,或者拿著銅碟子做模子做成饃饃、或者餅子,有的推著小汽車正準備啟程到重慶去,有的居然把小汽車停下來修理,有的推著小土車做小買賣,有的在沙船邊購票登船,有的拿著小菜葉子喂兔子,更有的作搖鴨子和馬競賽,真是形形色色,然而大的孩子一聽到哨子聲便放下玩具,知道認字的時候到了,他們有時被組織起做集體游戲,像丟手帕、捉迷藏、搶球都是他們最樂意玩的,他們對于到田野散步、拔草、喂兔子及雞鴨等是最感興趣了。隔不多時在晚飯前后總帶他們出去玩一次,他們簡直成了無瑕的白蝴蝶飛舞在田野中,線] 《江西保育工作的回顧》中,也有保育機構關于學前兒童游戲玩耍的安排。[21]這些游戲玩耍是學前兒童成長發育過程中所需要的,通過游戲玩耍,可以促進他們身體的發育、智力的開發。民國時期,國人對學前兒童行為領域思想的本土化建構大多采用近代海外學前兒童保育思想中的觀點與中國國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雖有其科學性與理論基礎,但普遍缺少實證的支撐。圍繞中國學前兒童行為領域進行的實驗十分匱乏,影響了建構的層次與可持續性。這也是民國學前兒童保育思想本土化建構的促發性所決定的。
至此,民國時期,在近代海外學前教育思想傳播的基礎下,國人對于學前兒童保育領域的認識有了顯著的提高,這些認識與創造雖然沒有形成系統化的理論觀念,但其努力是值得肯定的。其促發性的建構過程中所表現的政治目的性及頂層推動性兩個特征,是對抗戰環境的合理詮釋。而民國學前兒童基本保健思想建構的普識性與行為領域保育思想建構的缺乏實證性是歷史時空的局限所致,也對我們今天的實踐與認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如何擺脫單純依靠西方保育理念的指導,加強本土實證,將中國當前的國情與理論相結合,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與時俱進的保育思想理論體系,以造福廣大中國學前兒童。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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