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國家脫貧攻堅的新型發展模式在快速展開,農村地區也緊跟時代潮流,興起了農村金融服務站,這也是金融機構向農村發展的平臺。下面文章就是在國家脫貧攻堅背景下展開研究,并結合農村金融服務站的搭建情況,探究農村金融服務站建成后的問題,并且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服務站 貧困村 金融服務 金融扶貧
一、農村金融服務站基本情況
農村金融服務站按照“八有”標準(辦公場地、工作人員、服務牌匾、操作流程、POS機或轉賬電話等支付器具、宣傳資料、業務臺賬和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建設完成,主要工作目標就是實現金融服務村級全覆蓋,從而實現“四個提升”目標,即提升農戶貸款余額、提升獲得貸款村民數量、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水平、提升村民金融知識常識與水平,同時實現金融扶貧功效。
二、農村金融服務站建成后面臨的問題
(一)選址偏遠,網絡不穩定,人員配備不足
農村金融服務站所設立的村多是自然條件較差、通訊落后的村,很多村都沒有設立電話,有手機信號的村只能使用成本較高的無線網絡,其無線網絡POS機、電腦等設備配置都要求較高,有的地區無線網絡信號也不穩定,甚至覆蓋存在盲區,給農村金融服務帶來不便,造成設備接收信號的不穩定。同時由于農村金融服務站是由各地方金融機構承擔主要建設任務,金融機構自身工作開展人員偏緊,所以農村金融服務站建成后續工作多是一個工作人員身兼幾個站的站長職務,而各個金融服務站又相隔很遠,所以不利于開展工作。
(二)交易清淡,機具使用率低,持續發展難
由于目前留守農村的大多數是老人和小孩,對于金融知識的普及和支付機具的推廣有一定難度,服務站建好后,難以形成有效交易,保持長期運轉存在一定困難。另外農民手上多是存款折,也是一種障礙,比如銀行發放各項補貼補助,將資金轉至農民的存折上,而金融服務站沒有自助設備識別存折,查賬、轉賬或取現。許多農村金融服務站使用效率低,金融交易少,同時金融服務成本相對較高,導致服務站沒有收益甚至長期以空殼形式存在,無法持續性開展業務,實現為農村居民帶來金融體驗和服務的功能,同時金融機構目前也沒有任何價值匯報。
(三)投入資金少,宣傳力度小,農村金融服務氛圍不濃
農村金融服務站由地方金融機構承擔主要建設任務,根據配備的機具設備、專業人員水平、培訓次數、地址遠近等不同情況,每個站前期投入的建設成本也不等,但都只是基本投入,后期因業務稀少、地址偏遠等問題也很少追加投入。同時政銀兩方宣傳力度不夠,政府方面主要是協調各銀行機構完成金融服務站的建設任務,而金融機構方面僅僅只是在建設方面投入,金融服務站的宣傳方面則是短板,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沒有形成金融普惠的良好氛圍,所以只是只是給農村帶來了站點空殼,而沒有帶來濃厚的金融服務氛圍。
(四)政策傳達難,金融監管薄弱,金融風險隱患凸顯
農村金融服務站兼具基本金融服務的職能和金融扶貧的任務,多數建立在貧困村,這些村所在縣市很多是屬于沒有縣市級人民銀行的空白縣市,很多須有縣市級人民銀行接受的金融政策不能按時接收到,地方級銀行機構在安排農村金融服務站建設工作時嚴重滯后,影響整體工作進度。
同時農村金融服務站設備配備不充分,基本沒有監控設備,業務發生的過程基本有制度和設備的監控,服務站配備人員除金融機構人員兼任人員外,基本上是該村的村干部或者南雜店的老板,缺乏金融知識和缺少金融實踐,金融機構也無法主動對這些人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同時,由于金融機構人員自身工作繁忙,通常是一個人兼任幾個金融服務站的站長,難以及時做到日常監督和經常性業務指導,服務站的日常經營情況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三、促進農村金融服務站發展的建議
(一)因地制宜調整選址,健全配套設施建設,配備專業人員
在農村金融服務站的建設過程中,存在選址不合理、站點使用率不高等情況,應對對選址偏遠、不合理及長期處于休眠狀態的農村金融服務站地址,應做調整、合并甚至自然淘汰,同時對所有農村金融服務站應健全配套設施建設,如加強網絡通信建設、配齊電腦設備、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等,扶持和保障農村金融服務站健康持續發展,保持內在活力和發展后勁,同時對專業人員要結合實際業務給予適當鼓勵,建立獎勵機制,激發工作熱情。
(二)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金融知識,營造金融服務氛圍
農村金融業務受到許多因素的制約,如金融人員的知識儲備和技能掌握、金融產品的普及化、金融政策的宣傳等因素,所以需要政府部門、金融機構雙向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金融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普及金融知識,大力開展金融服務進農村的活動,營造金融服務氛圍,增強廣大農民接收金融知識、金融服務的能力,以及提升廣大農民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利用知識講座、技能培訓、政策宣傳等方式使金融服務站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廣泛營造金融服務氛圍,讓廣大農民在農村也能同步享受最前沿的金融服務。
(三)建議填補縣市人民銀行空白,爭取多方政策支持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推進,很多金融政策及數據分析是從人民銀行下達的,如果農村金融服務站所在縣市沒有縣市級人民銀行,會造成一些金融政策難以執行到位,影響地方金融發展進程,建議填補縣市人民銀行空白,或明確推進農村金融服務站建設責任單位,有依有據向上級爭取政策支持。同時地方政府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宣傳力度、協調力度,爭取多方支持,共同推進農村金融服務站建設,發揮站點金融服務和金融扶貧功效,真正讓農村居民實實在在享受金融發展帶來的實效。
農村金融服務站既是金融業助推國家脫貧攻堅的新型方式,也是金融機構將金融業務向農村地區普及和推廣的重要媒介。大多數農村金融服務站由于建立在貧困村,更是兼具基本金融服務的職能和金融扶貧的任務。
參考文獻
[1]以互聯網金融服務為載體設立“惠農金融服務站”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吳寶柱.《北方金融》,2016.8.
[2]農村金融服務站仍需改進.夏志瓊.《金融博覽》,2016.10.
[3]農村金融服務站運行缺陷亟待改進——以遼寧鳳城市為例蓋永和.夏志瓊.《銀行家》,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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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金融》雜志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主管主辦的唯一公開刊物,是銀監會的重要輿論工具和宣傳喉舌。雜志主要關注農村合作金融方面的內容,還重點關注農村商業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農發行、農行、郵儲銀行以及其他中外資商業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在農村的營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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