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財務方向的論文主要是結合鐵路建設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加以研究,發現財務監管不力對于鐵路建設有非常不利的影響,應重點做好鐵路建設前期,實施,竣工三方面的財務管理工作,論文中也提到了加強內部審計與項目執法,控制鐵路建設項目成本,提升鐵路建設資金效果與項目投資效益。
關鍵詞:鐵路,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監督
當前鐵路建設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建設資金管理不嚴,一些建設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部分工程款被挪用和擠占;有的建設項目資金不落實,資金缺口大;部分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范,工程項目違規層層轉包;個別工程質量下降,工程監理審核把關不嚴,出現劣質工程等。因此,加強鐵路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監督,保證建設項目資金的有效、合理、安全使用非常重要。
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1.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的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以及按照管理權限提請有關部門審批時期,這是我國基本建設程序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由于受計劃經濟體制影響,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一般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設計部門實施,財務人員很少參與,財務管理和監督是空白。由此造成項目前期財務監督缺位,使部分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超預算,投資規模一再突破。項目建成后運營困難,效益不佳。
2.資金籌措的管理和監督鐵路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鐵路建設基金、其他投資方注入的資金、國內銀行借款、鐵路建設債券、外資借款等,劃分為權益性資金和債務性資金。對于項目權益性資金監督必需按照《公司法》、國家計委制定的《關于建設項目推行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確認項目資本金籌集的可能和可信度,以及資本金籌集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確認項目資本金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以上,以保證建設項目的資產負債比達到合理的水平,為項目投產后的運營提供良好基礎。
3.加強建設項目的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在項目立項、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根據國家的現行財稅政策和價格體系分析,計算項目的財務效益和費用,編制財務報表,計算評價指
標、考察項目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及外匯平衡等財務狀況,以判斷項目的財務可行性。并結合國民經濟評價進行綜合考慮,提出投資決策建議。
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1.加強項目招投標的財務監督和管理建設項目招投標的財務管理和監督重點是競標企業的資金流動狀況、償債能力,以確認競標企業在項目實施工程中有足夠的財務履約能力,保證項目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提高投資效果。
2.加強項目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1)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①建立健全組織機構。②健全規章制度和明確的職責分工。③完善內部監督和檢查機制。(2)規范鐵路建設項目會計基礎工作,提高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質量。根據鐵路建設項目實際情況,按照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保證鐵路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鐵路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質量和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3.強化鐵路建設資金監管。(1)實行建設資金專款專用。建設資金必須用于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概預算控制使用各項建設資金,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2)落實鐵路建設資金監管責任人。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建設資金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使用負責,建設單位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建設資金監管的各項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監督管理。(3)鐵路建設資金監管要按照效益原則進行。建設單位的建設資金籌集、調度、使用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厲行節約,防止損失浪費,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和監督。(1)審核工程價款結算手續是否完備、結算審批程序是否規范;(2)審核結算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防止高估冒算和虛報冒領。
加強項目竣工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1.竣工項目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清理。鐵路建設項目完成后,應對各種物資、材料、設備、債權債務及時清理,做到工完賬清。對各項資產進行清理核實、妥善保管,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得任意侵占。
2.鐵路基建結余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建設項目實際到位資金與建設成本之差就是基建結余資金。鐵路基建結余資金管理和監督應嚴格按照財政法規進行分配處理,不得截留和挪用;建設單位留成收入要按規定計提和開支范圍使用。
3.鐵路基建收入管理和監督。在鐵路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工程建設副產品變價凈收入、負荷試車運行收入及其他收入構成基建收入,對其按照稅法規定交納所得稅,按規定將稅后凈收入作為建設單位留成收入,留成收入按國家財政法規分配使用。
加強項目審計及執法監察
鐵路基本建設項目審計是對建設項目管理的再監督,對確保基建項目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杜絕違法亂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鐵路基本建設項目審計工作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工程審計人才短缺、審計力量不足,對鐵路基建項目審計還未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
因此,鐵路建設項目審計重點應放在建設項目的前期審計、建設資金管理審計、工程結算審計、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必要時還可以借助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力量,聘請工程造價師、評估師等技術人員參與工程項目審計。同時,按照《鐵路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鐵路建設工程項目在建設市場、項目管理、資金使用、財務管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維護鐵路建設市場秩序,保證鐵路建設依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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