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和經濟發展水平有一定的聯系,因此下面文章就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經濟環境展開研究,重點分析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落實的物質設施設備生產、分配和消費現狀,文章還提出了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專項經費機制,也需要落實好監管機制。
〔關鍵詞〕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經濟環境
一、研究背景
歷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任何一項教育政策的實施都需要經濟保障,需要經濟發展提供物質基礎,否則就無法取得預期成效。作為教育政策的組成部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也是這樣的,也需要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足夠的物質基礎和保障。我國心理健康教育事業可以借用赫爾曼•艾賓浩斯對心理學發展史的論斷來形容——“心理學有著長久的過去,但是卻只有很短的一段歷史”,我國心理健康教育事業有著一個漫長的過去,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卻只有很短的一段歷史。
教育部于1999年8月13日頒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被認定為我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個里程碑。隨后國家在《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多個文件中都對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有相當篇幅的說明和強調。《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及其升級版《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更是當前指導與規范心理健康教育發展的“好聲音”。
期間,《教育部關于地震災區中小學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首批全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區名單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爭創計劃的通知》等專業政策的出臺,為完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系統發揮了各自作用,更為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標桿和榜樣。這些政策的實施、執行都離不開足額經費、充分的物質保障,否則就會寸步難行,無論這些經費、物質基礎是隱性的投入還是顯性的保障。
一項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并不在于它設想得有多么美好,也不在于制定者提出的預期目標有多么高,而是取決于這一政策的實施成本社會、政府、學校等政策實施主體是否可以承擔。顯而易見,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實施、執行,一旦超過經濟發展水平的預算、投入,就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甚至會阻礙教育改革與發展。這就需要對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所生存的經濟環境進行必要分析。
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經濟環境
所謂經濟環境是指對政策系統有重要影響的各種經濟要素的總和,主要由社會生產力和社會關系的發展狀況構成,包括生產力的結構、性質(科技發展、國民收入、資源分配等)和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個人所有、集體所有、國家所有等)。經濟環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環境。政策系統不可能超越經濟環境所提供的條件和要求。只有正確地認識經濟環境,才能有效制定和執行公共政策[1]。
教育政策運行的經濟環境是指一定社會中影響教育政策運行的物質資料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情況,以及資源、人口、生產力發展水平、人們生活水平等內容[2]。參考這一定義,研究者試著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經濟環境進行定義。筆者以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經濟環境主要是指影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實施的物質設施設備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的情況,以及資源、師資、專家、生產力發展水平、人們心理健康需求水平等內容。它主要包括了影響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實施的經濟發展水平與經費投入情況等。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我國經濟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發展理念、發展觀念、發展方式、發展質量和發展效益都在不斷提升。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在世界主要國家中名列前茅。可以說,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實施、執行所處的經濟發展水平是十分優越的。各級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視,培育名師、設咨詢室、開展活動,個體咨詢與團體咨詢結合開展,政府、社會與校園相向而行。教育部制定《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就是重視心理健康教育的突出表現,為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執行提出了明確的物質要求。
三、需求經費投入:基于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政策文本的分析
自1999年至2015年,主要有7個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政策文本。就中小學生來說,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實施心理健康教育政策需要經濟保障,無論是開展心理健康專業師資培訓、課程研發、心理咨詢室建設,都與這些政策所處的經濟環境無法分割、不能分離。這七個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政策文本關于經費投入的內容分別如下。
1999年8月13日,由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為心理健康教育創造必要的條件,大中城市具備條件的中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詢室(或心理輔導室)。除了教師輔導參考用書外,不要編印學生用教材,更不能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教材。該文本要求大中城市具備條件的中學建立專業心理輔導部門,沒有延伸到小學學段,沒有從學生教材方面提出支持。這與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有著直接關系。
2002年8月,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要創設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質環境、人際環境、心理環境。統籌安排中小學專職心理輔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根據學校實際可以聘請一定數量的兼職教師或心理咨詢人員。大中城市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詢室(或心理輔導室),配備專職人員。嚴格遵循保密原則,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如測謊儀、CT腦電儀等。
該文本明確提出創設物質環境的要求,設立心理咨詢室的要求從初中延伸到了小學,并對心理健康教育從業教師提出了評聘支持。2008年7月23日,教育部下達《關于地震災區中小學開展心理輔導與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要求,災區各級教育行政機構要有部門負責這項工作,并提供人財物的保障。這一文件是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下,為了讓災區中小學生更好地應對災難帶來的心理應激創傷,度過心理志愿服務應急期后的中小學如期開學而出臺的。其對“提供人財物的保障”的要求為地震災區的學生特別是如期開學提供了必要支持。2012年11月22日,教育部下達的《關于推薦首批全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區的通知》在“經費保障”上要求,行政區域內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專款支持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行政區域內90%以上學校設置了心理健康教育輔導室等專門場所。該文本對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經費保障提出了要求,雖然沒有提出資金額度、占比、出處,但這是教育行政部門第一次明確提出經費保障的要求。2012年12月7日,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要求,加快制度建設、課程建設、心理輔導室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可能損害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醫學化的傾向。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的管理。
這個《綱要》是對2002年8月指導綱要時隔十年的修訂,既是基于心理學、教育學等理論的不斷發展,更是基于經濟發展水平的變革。制度建設、課程建設、心理輔導室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以及心理測試量表、心理健康儀器研發,都離不開經濟保障。這個文件把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對經濟基礎、物質保障的要求滲透在了字里行間之中。
2014年3月14日,教育部下達了《關于實施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爭創計劃的通知》,對爭創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的單位提出了“條件保障”要求,具體是:配齊配好老師;加強培養培訓;保障教師待遇;加強陣地建設;加大經費投入。這五個條件均是指向經費、資金的,尤其是“加大經費投入”明確規定,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原則上每年學生人均心理健康教育經費不低于10元,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這是首次對心理健康教育經費定標準。
2015年7月29日,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中對“經費投入”要求:學校應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保證心理輔導室工作正常開展。心理輔導室應免費為本校師生、家長提供心理輔導。這個文件的指導意義、實踐意義、規范意義遠遠大于象征意義、號召意義,即便沒有對經費標準提出要求,也對心理輔導室建設的“基本設置”提出了具體要求,從基層學校、基層教師的角度來說,這比表面上強調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經費投入更具實效、更有應用價值。對這七個專業政策文本進行梳理,發現我國政府在不斷調整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經費措施,以確保經費投入。可以看出,我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的來源主要是由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投入較少參與。
另外,除了特色學校爭創計劃中明確了經費保底額度、生均標準,其他的文本大都是通過對教師培訓、儀器配備等方面實現經費投入,即使在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中,也僅僅是提出要設立專項經費,都未明確提出經費額度、經費標準。這樣一來,心理健康教育經費除了在要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中才有凸顯外,其他都沒有明確的政策剛性要求,可操作、可調控的空間比較大,不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展。
四、關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經濟環境的改進建議
第一,進一步明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經費投入主體責任,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綜觀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專業政策文本,可以發現目前我國主要實行的是以政府財政為主體,學校、個人為輔的成本分擔機制。但由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經費投入主體重視程度、教師工資收入、素質教育政策執行力度等因素的不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實施出現差別。建議根據地域的實際情況,制定富有彈性、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鼓勵吸納各級各類社會單位、個人承擔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成本。
第二,落實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制度。建議在年度教育經費預算中,單獨列出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并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時,對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預算進行全過程動態監控,逐步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增強心理健康教育經費預算執行的嚴肅性,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經費預算執行的準確率。
第三,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確保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的每一分真正用到位。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資金的監管機構,監督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比例與標準進行撥款。同時,協調審計部門或組織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心理健康教育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管,確保真正把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的每一分錢都用在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刀刃上,切實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質量。
參考文獻:
[1]謝明.公共政策分析概論(修訂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
[2]褚宏啟.教育政策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
推薦期刊:《大眾心理學》Popular Psychology(月刊)1982年創刊,主要讀者:教師、大中學生、家長等。主要內容:心理咨詢和輔導、心理治療、教與學、父母與孩子、戀愛婚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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