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文章在財務重述理論分析的基礎上,研究上市公司是否在財務重述時期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準確識別了在其客戶公司存在的財務報表風險,是否有必要進行財務重述,并且運用其專業行為去降低公司財務重述的風險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權益。文章中將2015-2017年滬深兩市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作為全樣本,在前人建立的模型基礎上做出創新、更新新模型、選取變量,然后通過數據分析模型對財務重述和審計師更換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作出結論,并且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
【關鍵詞】企業財務重述,外部審計師,相關性
一個上市公司的財務重述披露的及時性在某稱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個公司的財務信息質量。我們可以看到在Enron,Xerox等財務丑聞事件之后,傳統的風險導向審計弊端已經開始凸顯,對此相關監管機構和準則制定部門已經給予了高度的重視。研究財務重述與審計師更換之間的關系與影響,這對于我國審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如果是上市公司解聘審計師,那通常是企業為了避免被出具非保準審計意見,從而通過更換審計師來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即審計師意見購買。如果是審計師辭聘角度,其主要原因可能包括規避風險、降低和客戶風險相關的訴訟成本等。通過本文的研究,可以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做企業外部審計師保持高度的風險敏感度,并且學會采取更加穩健高效的風險管理戰略。
一、文獻研究回顧
審計師的更換與審計意見類型有著雙向的關系。當審計意見出現分歧或者審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時,審計師更換的可能性更大。李東平等(2001)提出,公司是否可以被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是審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在選擇會計時的意見是否統一的規則。倘若證監會有證據證明公司的管理層利用一些機會主義行為讓公司得到標準審計意見,公司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陸正飛與童盼(2003)在研究中當審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在意見不統一的時候,通常情況下被審計單位會將審計師進行更換。
(一)被審計單位財務處境與審計師更換
當被審計單位面臨著嚴重的財務困境時,為了延緩公司的財務困境信息對外披露時間或者延遲破產申請的時間,它們會采取更換審計師的手段來達到目的。涂國前(2007)的研究表明,審計師的更換與盈余管理有著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上市公司為了掩飾公司糟糕的財務狀況,往往會通過變換審計師來達到盈余管理的目的。盈余管理通常時企業財務重述的目的之一,但財務重述的過程中存在諸多風險。
因為盈余管理是一個上市公司發生財務重述的重要動機,其有著比較高的財務信息方面風險。王樺和何榮瑋(2010)的研究中指出當公司出現重大會計錯誤時,審計師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擔其財務重述的責任。因此審計師在保證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質量時,會為了避免承擔責任而出現審計師的更換。
(二)審計質量與審計師更換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重述行為,則意味著它有更高的審計風險。為了改變公司審計質量低下的處境,重述公司更傾向于變更審計師來滿足當前企業的審計要求。劉芳(2009)在研究中提到,企業在財務重述行為之后,企業的股東是否要求更換當前的會計師事務所與該事務所的水平高低有關。另外,研究中也提到,上市公司選擇的審計師事務所又十大所更換為非十大所的情況在逐年增加。這其中的動機有一部分為高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難以或則標準審計意見,相反低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則更容易出現意見購買的現象。
(三)財務重述與審計師更換
投資者普遍會認為財務重述對公司有著不利的影響。如果公司的財務重述現象不是很嚴重,那公司可能不會大到有必要去選擇更換審計師。但是如果財務重述的性質嚴重,那么即使更換審計師會給公司帶來巨額成本,也會被認為是合理的。VivekMande和MyungsooSon(2012)的研究表明,發生財務重述的公司更傾向于更換審計師,且隨著財務重述的嚴重程度增加,審計師更換的可能性也會隨著增加。陳嬌(2014)也對財務重述進行了研究,指出財務重述的公司更換審計師的概率要遠遠高于未進行財務重述的公司。并且一般是由小的事務所向大的事務所發生轉變。
二、重要概念的理論分析
更換外部審計師:審計師更換這個概念是由auditorchanges翻譯來的,其中auditor指的是主要審計該上市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因此審計師更換,是指上市公司的主要審計師事務所發生更換的行為。吳溪和李爽(2002)指出,審計師和被審計單位之間的關系基于客戶需求和審計師提出審計服務為基準的。
當被審計單位或會計師事務所兩者中有一者的性質發生改變,并且另一方不同意這次改變時,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契約關系便會出現破裂。證監會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企業在更換審計師時要對外進行披露說明。本文對審計師更換有明確的說明:當企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再為上一年度的會計師事務所時,就可以認定為該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發生了審計師的更換。審計師更換的類型主要可以分為三種:
(1)審計師辭聘
當事務所能夠承受的審計風險、審計結構以及審計成本不能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時候,審計師會向上市公司申請辭職來解除雙方的合作關系。在審計師變更行為中,以審計師會計事務所這個供給方發起的審計師更換,被稱為審計師辭聘。在我國目前的審計師變更的案例中,幾乎沒有出現過審計師辭聘的現象發生,這類現象的出現一般都是被公司隱瞞或者謊報而少有曝光。
(2)解聘審計師
我國的《公司法》中明確指出,當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認為審計師的審計行為不能為上市公司獲利時,有權利解聘審計師終止雙方的合作關系。
(3)其他原因引起的審計師更換
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因素,使得審計師與上市公司被強制性地終止了合作關系。這類的變更稱為“監管誘致性變更”,它不是由合作雙方主觀要求的。一般是由于一切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從業資格證被吊銷、會計事務所被吞并等都會使得雙方合作關系不得不解除,從而審計師發生更換現象。
三、實證分析
(一)研究假設
通過研究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點假設:H1:在其他條件相同且控制的情況下,發生財務重述的公司比非財務重述的公司更可能更換其審計師。H2:在其他條件相同且控制的情況下,當上市公司的財務重述性質越嚴重,則越有可能更換其審計師。H3:在其他條件相同且控制的情況下,發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在更換其審計師時,更可能聘任平級或者比之前規模更大的會計師事務所。
(二)變量選取
1、事務所變更(CHANGE)及其類型(TYPE)
上市公司在發生財務重述時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時,令CHANGE=1,否則為0。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換從大所變更為小所時,令TYPE=1;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換從小所變更為大所或者為平級所之間的更換時,令TYPE=0。其中,本文將大所的范圍界定為國內“十大”和國際“四大”。
2、財務重述(RESTATE)及其嚴重程度(SEVERITY)
當上市公司發布本期補充或更正公告時,令RESTATE=1,否則為0。當財務重述內容是實質性財務重述時,即財務重述涉及財務指標和核心利潤時,SEVERITY=1;當財務重述內容為技術性財務重述,即由于疏忽、電腦系統、筆誤或者對法規、會計準則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導致的財務重述時,SEVERITY=0。
3、公司規模(GSGM)
公司規模一般采用的是上市公司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來對其進行描述和表示。當公司的規模越大,則審計師越不容易發生更換。
4、資產負債率(ZCFZL)
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其實就是公司的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的比值,用來反映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資產負債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審計師的更換。
5、公司業績(ROA)
公司凈利潤與公司總資產的比值就是公司的業績,表示的時公司的綜合效益。吳錫皓等(2009)表示當上市公司的業績也差,其財務狀況越糟糕的上市公司更加傾向于使用粉飾財務報表、盈余操縱等手段來不真實公允地反應其財務狀況。此時,公司更希望通過更換其審計師來獲得標準審計意見。
6、公司流動比率(CURRENT)
公司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值就是公司得到公司流動比率,一個企業的流動資產變現償還債務的能力就是由公司流動比率來衡量的。當公司的流動比率越低,說明其存在的財務風險越高,因此本文用來控制企業財務狀況對審計師更換的影響。
7、公司成長性(GROWTH)
上市公司的成長性代表的是本期收入減去上期收入的差額與上期收入的比值。如果本期收入越大,則上市公司無需對財務報表進行粉飾,更不會通過更換其會計師事務所來進行盈余管理。
8、股權集中度(GQJZD)
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和來反映股權集中度的情況,通常情況下是用來反映公司股權分布情況的。
9、審計意見類型(OPINION)
審計意見類型會影響到審計師的更換,當審計師的審計意見不符合標準或者不科學合理時,公司更可能會與審計師產生分歧。此時,企業會更傾向于選擇愿意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師因而選擇更換其原審計師。
10、年份(YEAR)
不同年份公司的數據差別很大,本文插入虛擬變量來控制不同年份對審計師更換的影響。
(三)模型的建立本文共建立了以下三個模型,其中模型一和模型三的解釋變量是財務重述(RESTATE),當上市公司當期發布了相關補充或者更正公告時,令RESTATE=1,否則RESTATE=0;模型二的解釋變量是財務重述的嚴重程度(SEVERITY),則當上市公司的財務重述內容為實質性財務重述時,令SEVERITY=1,當財務重述的內容為技術性財務重述時,SEVERITY=0;模型三的被解釋變量是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類型(TYPE),當會計師事務所從大所更換為小所時,令TYPE=1,否則TYPE=0。本文總共使用7452個數據,出去了B股、金融類以及數據不完善的上市公司,本文共使用了5800個研究樣本。發生財務重述的樣本為1134個,審計師更換樣本為520個。
(五)分析
RESTATE系數為0.227,5%位置明顯,表示財務重述的公司更換審計師的概率要遠遠高于未進行財務重述的公司。通過分析MODEL2可知,RESTATE系數為0.405,10%位置明顯.表示財務重述程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發生更換審計師的現象。通過分析MODEL3可知,RESTATE系數為0.543,5%位置明顯,表示上市公司更換了審計師,發生財務重述的公司則更有可能在平級所之間進行變更或者由小所變更為大所。
除此之外,本文三個模型的卡方統計量都在1%的水平顯著,這表明了本文模型的擬合度極高,模型的設置合理。以上三個模型的回歸結果均呈現顯著相關,與本文預期假設相一致。
四、研究結論與啟示
(一)研究結論
本文以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分析了財務重述與審計師更換之間存在的關系。得到以下結論:第一,財務重述的公司更換審計師的概率要遠遠高于未進行財務重述的公司;第二,財務重述的程度越高,那么企業更換審計師的概率就越大;第三,財務重述公司與非財務重述公司均更換了審計師,財務重述公司由小所更換為大所或者平級間的轉換的概率遠遠大于非財務重述公司。
(二)建議
建立相關財務報告重述數據、完善審計師更換信息的披露。現階段我國還尚未設有數據庫去存儲財務重述過程中的資料,而這一措施能更好地體現各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質量狀況。建立財務重述數據庫可以讓上市公司內心受到警示,因為相關財務重述記錄會對公司的信譽度產生負面影響。對與審計師而言,財務重述數據庫的數據記錄會列明審計業務的失誤,影響其聲譽,同樣會使其工作更加小心。
另一方面,數據庫的建立使得投資者更加了解企業的財務重述情況,更加清楚的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從而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外部投資者的權益。上市公司更換其事務所的信息雖然被要求披露,但更換原因都十分模糊,具體變更數據也更是難以獲得。
外部投資者難以知曉審計師更換是因為解聘還是辭聘。如果不對審計師更換的信息披露做更為細化的規范,就給了上市公司一個違法操控的余地,使得審計師市場混亂。對此我國要加大力度對企業更換審計師的披露情況進行監管并喜歡,使企業更換審計師的行為變得更加透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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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期刊推薦:《財會通訊》是由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管,湖北省會計學會主辦的我國會計重點學科財經院校認定科研成果、教師職稱評定學術成果的主要刊物之一。國際刊號ISSN:1002-8072;國內刊號CN:42-1103/F,郵發代號: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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