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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意識與科學意識的結合-經濟職稱論文發表范文

來源:職稱論文咨詢網發布時間:2022-06-05 21:22:55
摘要:民國時期著名社會學家陳達從1928年起探索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初步提出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中間經過抗戰時期主持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時以云南人口調查為例的地方性實踐加以深化,抗戰勝利后至1950年初,他在與國民政府內政部人口局關于《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論爭中不斷呈現其最終成熟方案的部分內容‍‌‍‍‌‍‌‍‍‍‌‍‍‌‍‍‍‌‍‍‌‍‍‍‌‍‍‍‍‌‍‌‍‌‍‌‍‍‌‍‍‍‍‍‍‍‍‍‌‍‍‌‍‍‌‍‌‍‌‍。陳達的全國人口普查方案雖未能付諸實施,但其學術價值依然突出,其中凸顯出來的這位政策型社會學家的精神氣質——國情意識與科學意識則具有更為長久的價值‍‌‍‍‌‍‌‍‍‍‌‍‍‌‍‍‍‌‍‍‌‍‍‍‌‍‍‍‍‌‍‌‍‌‍‌‍‍‌‍‍‍‍‍‍‍‍‍‌‍‍‌‍‍‌‍‌‍‌‍。   關鍵詞:陳達;全國人口普查;內政部人口局;《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   一、引言   關于中國歷史上人口數目與結構的基本事實,在上世紀50年代何炳棣的名著《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完成之前,始終處于晦暗不明的狀態‍‌‍‍‌‍‌‍‍‍‌‍‍‌‍‍‍‌‍‍‌‍‍‍‌‍‍‍‍‌‍‌‍‌‍‌‍‍‌‍‍‍‍‍‍‍‍‍‌‍‍‌‍‍‌‍‌‍‌‍。據統計,從清代中期至上世紀40年代末約200年間,各種關于中國總人口的估計至少有47種之多,其最大數字與最小數字的相差幾乎相當于1938年歐洲人口的一半。   ①缺乏現代人口普查的中國,只能任由形形色色的,誰也不能完全說服誰的“人口估計”在各處流行。有不少學者將中國缺乏精確的人口統計視為國恥。有人說“人口統計如此的饑荒,真可說是中華民族整個的恥辱”②;也有人說“此種事實,于國家體面上甚有關系,只怪我們自己太不爭氣,從來還沒有一個科學的全國人口調查。相差之數,雖經我國代表辯駁,未見能使人信服,假若是要來證明他們的錯誤,來使人家信服,我看非來舉行全國人口調查不可。”③   事實上,從上世紀20年代末開始關于開展全國人口普查,社會學者的呼吁之聲史不絕書,他們不僅發之于言論,而且在村莊、市鎮、縣域直到省城的各個層級都進行了人口調查方法的試驗。這些調查研究的目的,基本上不在于調查一村一鎮、一縣一市人口本身,而是試圖為他們企望中的全國人口普查積累經驗。在這個社會學者群體之中,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清華大學社會學系陳達教授(1892—1975)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代表,他的人口問題研究、人口調查實踐以及對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探索均執當時之牛耳,無人能夠與之匹敵。   從1928年秋開始,時任清華大學社會學系主任的陳達應內政部長趙戴文之邀,出任國民政府統計司司長,主要職責即在于籌備全國人口普查。在此后的一年間,陳達研究我國以往的經驗,審查當時的社會情形,并參酌外國的成規,“擬具計劃,屢與內政部長書面討論,并蒙批準,依照計劃進行籌備”④,惜乎后來陳達不習慣官場生活回到清華任教,趙戴文亦掛冠而去,陳達擬具的方案未能付諸實行。1934年陳達出版的名著《人口問題》特別重視介紹和探討世界各國的人口普查經驗,并初步勾勒出包括中國人口選樣調查的計劃,這在當時其他人口問題研究著作中是比較少見的。   ⑤抗戰時期,陳達主持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在云南的人口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并以此贏得了國際學術聲譽。1947年春赴美訪問前不久,他總結云南人口調查工作主要經驗和成果的名著《現代中國人口》在美國出版。美國著名社會學家奧格朋教授在這本書的導言中稱陳達“確是中國人口研究最著名的權威”。⑥   抗戰勝利后至1950年初,陳達將云南人口調查的經驗加以推廣,不斷完善他關于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探索,特別是在與國民政府內政部人口局《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論爭過程中,他的方案得到更完善的呈現。抗戰勝利后的5年是陳達全國人口普查方案最具體、最成熟的階段。它構成民國時期人口調查史最后的一個環節,雖因他與政府部門的普查方案的分歧而未能付諸實施,但其深厚的學理根據卻具有永久的學術價值。   二、陳達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初步提出和在地方實踐中的深化   陳達1924年在清華學校講授社會學原理一課時,特別重視人口問題,隨著興趣的日漸濃厚,1926年后遂將人口問題另立一課。1932年至1934年,陳達用兩年時間把材料加以組織,寫成了“大學叢書”中的《人口問題》一書。他之所以能夠在1928年受內政部長趙戴文之邀設計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當與這一時期開設人口問題課程有關。而這段在政府部門的工作經歷,又促使他在研究人口問題時不僅注意學理性的探討,而且注意研究攸關國計民生的實際問題,人口普查問題僅為其一端而已。   1928至1929年陳達在內政部統計司任職期間起草的全國人口普查方案,主要內容曾在1934年出版的《人口問題》一書有所披露。在該書第五章的“我國的一個清查計劃”一節,陳達從目的、清查方法、調查范圍、調查機關、整理人口資料的方法、經費等6個方面介紹了這一計劃的主要內容。他稱自己的方案為“揀樣調查”(后來亦稱“選樣調查”),即今日通稱的“抽樣調查”。他認為這種調查方法比較適合中國版圖廣大、財政支絀、人才缺乏的實際情況。   選樣的標準,一是依地理區域將全國劃分為珠江流域、長江流域、黃河流域等,二是依經濟與社會的相似性,如產米區、產麥區、市鎮、鄉村等選取樣本。調查范圍先以一村、一市或一縣為單位,較易操作。然后以已調查區域為根據,按上述兩種標準估計未調查區域人口,將調查區域逐漸擴展,在不斷的調查過程中訓練有經驗的調查員。在整理調查資料方法上,他根據中國經費短缺而人力豐富的實際狀況,提出應以和中國社會經濟狀況相似的印度為榜樣,以人工法(后稱為條紙法)來整理資料,一則節省經費,二則選樣調查范圍較小,對于報告的出版期限不致拖延。   陳達早期方案有兩個主要特征:第一,立足中國國情,不照搬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成例,注意吸收印度等與中國國情相似的不發達國家的做法;第二,遵循現代人口調查程序,體現科學性。概括地說,即國情意識和科學意識缺一不可,他雖未就此詳論,但其原則是灼然可見的。   清華大學在抗戰爆發前的五六年里,曾經規劃過一些適應國家需要的研究工作。這些研究工作不是為了追求純粹的學理探討,而是希望能夠以研究結果配合國家的經濟建設和國防需要,所以往往和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有關部門有所協作,當時統稱為特種研究事業,因之成立的研究所統稱為特種研究所。由陳達主持的國情普查研究所是清華大學五個特種研究所中唯一的有關社會科學的研究所,成立于1938年7月,雖時間上晚于其他特種研究所,但其旨趣是一樣的,它的主要工作和成就是在云南人口普查方面。   大致包括以下幾項:(1)1939年3月至4月底在呈貢縣進行人口普查,7月至12月整理材料,1940年8月油印出版調查報告《云南呈貢縣人口普查初步報告》。⑦(2)1939年10月1日起,在呈貢選出27個鄉鎮試辦人事登記,以出生及死亡為登記項目;1940年2月起,將人事登記推廣到呈貢全縣,登記項目增加婚姻及遷徙;1940年冬,開始籌備人事登記的推廣;1941年3月,與昆陽縣政府商妥,推廣人事登記于該縣;呈貢縣的人事登記工作記錄時間最長,從1940年2月至1946年1月,整整6年,“這是我國從事研究人口問題中實地社區研究的稀有工作。”⑧1946年油印出版調查報告《云南呈貢縣昆陽縣戶籍及人事登記初步報告》⑨。   (3)1942年1月19日,以昆明市昆明縣昆陽縣及晉寧縣為戶籍示范區,成立由內政部、云南省政府和清華大學共同組織的云南省環湖市縣戶籍示范實施委員會;3月1日至5月25日完成全部一市三縣戶口調查及設籍工作;6月1日至年終試辦一市三縣人事登記;1944年2月油印出版《云南省戶籍示范工作報告》。(4)1944年7月27日至1945年1月14日,陳達寫成英文著作《現代中國人口》,刊登于《美國社會學雜志》1946年7月號增刊,同年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單行本。   調查云南某幾個市縣的人口狀況并不是試驗研究的主要目的,國情普查研究所的用意在于摸索出在中國絕大多數人民教育程度低下的鄉村社會如何進行人口普查。試驗希望找到的方法,其主要原則遵循下列四點:結果務求比較可靠、經費務求比較節省、時間務求比較經濟、手續務求比較簡單。國情普查研究所經過多年在實踐中的摸索,有兩條經驗特別寶貴:一是吸收文化程度較高的小學教師作為普查員,保甲系統僅僅做行政上的協助;二是在統計調查數據上采用印度通行的條紙法,雖費時較多但正確性較高,比較適用于當時中國人工費用較低的國情。   云南省民政廳廳長李培天在該書序言中所言:“云南省戶籍示范工作之主要意義,在以本屆之經驗為根據,使將來推行戶政于他省區及全國時,有所參考……”⑩在梅貽琦的序言里說得更加明確:“國情普查研究所的工作,目的不在普查本身,而在普查方法的研究,務求其簡潔精當,省費可靠;研究而有得,就把所得的交給國家,供國家實行普查時的參考采擇。”作為國情普查研究所的調查主任,李景漢不僅指出該所試驗普查方法的一面,而且明確指出舉行全國性的國情普查是政府的職責。   他說:“再說的清楚些,它是專門研究實驗各種國情普查的方法技術,而它本身不是要舉行全國的各種普查,它是著重找尋適當的方法,而不是著重材料的本身。至于舉行普查而得到全國的大量材料,是政府的事情。”將全國性的國情普查任務交給政府辦,是世界各國的通例,也是中國當時上下能夠達成的共識‍‌‍‍‌‍‌‍‍‍‌‍‍‌‍‍‍‌‍‍‌‍‍‍‌‍‍‍‍‌‍‌‍‌‍‌‍‍‌‍‍‍‍‍‍‍‍‍‌‍‍‌‍‍‌‍‌‍‌‍。社會學者參與推動國情普查事業,積極試驗各種方法技術,是為政府分勞之舉。   抗戰時期陳達主持的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在云南的人口調查活動,可以視為1928至1929年陳達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地方性實踐,選擇云南作為試驗人口普查方法的基地并非偏愛云南一地,只是取其地利而已,其目標指向仍然為當時社會學者所念念不忘的全國人口普查。云南經驗所提示的若干具體方法比早期的方案具體得多、明晰得多。這也是抗戰后至1950年陳達能夠在理論上探討全國人口調查方案的實證根據,他對內政部人口局《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批評,很大程度上援引的就是云南經驗。   三、陳達對內政部人口局勸諫未果   1946年夏,西南聯大結束,陳達隨清華大學復員北平。不久,他在《華北日報》上發表了一篇短文,認為抗戰期間縣的人口普查有所增加,國民政府主計處與四川省政府合辦的四川三縣人口普查,及內政部、云南省政府與清華大學合辦的云南環湖市縣的戶籍示范都取得了相當成績;但即以規模最大、歷時最久的后者而言,所調查的城市也只是一個不及20萬人口的“小市”(昆明市),他期待著戰后能夠在人口規模更大的“大市”開展人口普查,由“大市”推展到省級人口普查,建立穩固的基礎之后再舉行全國人口普查。他不是不愿意馬上舉行全國人口普查,而是認為后者應循序漸進,建立在科學、有序的基礎之上。因此,他對1941年全國主計會議提出的全國人口普查計劃表(1941年起各縣試辦,1943年起各省試辦,1947年全國試辦)之毫無準備工作“不勝感痛”。   此時讓陳達感到欣慰的是“統一戶政機構”的呼吁終于開花結果了。1946年1月行政院頒布了第二次修正的《戶籍法》,1947年3月公布《戶口普查法》,為內政部有關部門規劃并實施全國性的戶口普查提供了法律依據。在組織機構上,將內政部戶政司改組為人口局,繼續負責全國人口調查、人口登記及人口政策等項事務。   陳達早在1941年修正《戶籍法施行細則》公布之時,即主張改變人口普查由主計處統計局負責、人事登記由內政部負責的局面,在他看來人口普查注重人口靜態數據,人事登記注重人口動態數據,均屬全國人口普查的具體內容,理應由一個機構統一辦理,是為“統一戶政機構”。1944年2月,在《云南省戶籍示范工作報告》的第九章“建議”中,陳達和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的同仁即提出將戶口普查、戶籍登記和人事登記三個方面由同一個機關辦理。1945年4月,他借參加社會部人口政策研究委員會會議之便,正式提出了這個建議。   1947年3月,內政部人口局既然成立了,馬上就要兌現1941年全國主計會議提出的全國人口普查計劃表的最后一步,雖然前面的縣級省級試辦工作幾乎沒有多少進展,但全國人口普查在1947年卻提上議事日程了。   全國戶口普查早在1945年3月內政部戶政司從主計處接管戶口普查業務不久就列入了五年計劃之中。當時計劃在各省市縣局戶口調查工作辦理確實后就著手籌備辦理全國戶口普查,1949年開始籌備經費,1950年計劃實施,“戶口查記資料之整理,暫用條紙法,由各縣市局集中辦理,以免分歧,戰后于情勢許可時,應盡量采用機器整理法,以期節省費用,增進效率”。   1947年7月《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竣稿。鑒于戶口普查屬于“要政”,人口局又是首次辦理如此重大的任務,所以將第一修正草案印送國內人口統計專家20余人征詢意見,作為人口研究權威,陳達自然被列在這個名單之中。1947年3月至9月,陳達在美國訪問,主要任務是完善自己早年提出的全國人口普查方案。1947年4月初,他在普林斯頓大學舉辦的關于遠東文化與社會的學術會議上提交的論文《中國全國首次人口選樣計劃:關于方法及意義的探討》一經提出,就“頗引起專家的注意”,《紐約時報》并選載論文的主要觀點予以報道。   1947年8月29日,內政部人口局局長包惠僧致函在美國訪問的主計處統計局局長、統計學者朱君毅,談及1個多月前擬定的《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并請他轉交聯合國統計委員會、美國人口普查局以及在美國訪問的陳達教授。朱君毅將“草案”中文稿及譯成英文的要點,分送上述三處,并于9月18日回函,談了自己和陳達等學者討論的結果。朱君毅和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專家以及中國學者陳達等人討論的結果,都認為中國應該借鑒美國1940年普查以前曾采取過的抽樣方法。   從美國經驗來看,抽樣結果和普查結果只有2%的出入,精確度相當高,且可以大大節省人員經費;美國人口不及中國人口1/3,而且辦理普查經驗非常豐富,使用機器整理材料,即便如此還需要3年的準備時間;以中國的情況而言,應當以1948年、1949年舉辦抽樣調查,從其結果再來看應否在1950年舉辦普查。9月11日晚8點至11點,朱君毅和陳達、劉大鈞、金國寶等中國學者,在美國人口普查局專家漢森家里討論中國舉辦人口調查一事,在場的有漢森等3位美國人口專家以及美國著名社會學家奧格朋等人。   大家討論的結果,達成以下四點共識:(1)中國戶口普查應該先用抽樣方法;(2)包惠僧局長應設法到美國參觀三個月,對人事、方法和機械均可明瞭;(3)內政部應派一二名在美國的中國學者到美國人口普查局實習半年,包惠僧訪美時亦可襄助一切;(4)辦理抽樣調查時,中國政府可聘請一位美國人口普查局專家來中國設計督導,并襄助包惠僧局長。信末,朱君毅還告知陳達回國的行程安排,請包惠僧致函陳達或請其到南京詳談。   朱君毅是陳達在清華求學時的同班同學,他給包惠僧局長的信函,傳遞的既是9月11日晚上中美學者聚會時達成的共識,但換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是陳達意見的一種間接的表示。但包惠僧在回復朱君毅的信函中卻說:“抽樣調查之理論,年來確有進步,各學術研究機關采用本法,獲得資料,以供分析研究,自有價值,但本部系政府機關,如采抽樣法辦理全國戶口普查,則其結果仍未能獲得全國人口精確數字,似不無考慮之處。弟意茲事體大,擬俟吾兄返國后,再詳商決定。”   10月29日,陳達已在國內,這時才寫了一封信回復包惠僧8月29日和9月20日的兩封信函。他的部分意見,其實已經由朱君毅在致包惠僧的信函里得到表達了,這次回信是從他個人的角度談的。當然,包惠僧早已知道陳達會有這種抽樣調查的看法。陳達在信中表示:“關于貴局全國人口普查計劃,弟亦原則贊同,惟對于實現該項計劃,在短期間內,當有種種困難,為貫徹前述主張起見,弟于最近一年間特別注重人口選樣調查工作,此次赴美講學時,曾擬草案,并經人口學者及美國人口局專家的批評與修正,經過若干月及若干專家的研究,僉認為或可在我國試辦,以期于短期內逐漸實現全國人口普查。先生如對于愚見感覺興趣而貴局愿擔任旅費,弟或可至南京一行,以資詳談。”   包惠僧對陳達的意見并不感興趣,他說:“關于全國戶口普查計劃,前經廣征專家意見,惟抽樣普查與全面普查一節,見仁見智,迄未一致。竊意學術團體采用抽樣資料,當足供研究。但行政務重實際,抽樣似感不足,如何克臻完善,猶待縝密考慮。尊意已交主管人員重加研議,至于大著人口選樣調查草案,擬請惠檢一份,俾資參考。”看來,他一方面重申給朱君毅信函中的意見,一方面客氣地回復已將陳達的意見交給主管人員研究了。   陳達收到包惠僧的回復,覺得“草案”在最后決議通過之前,還可以努力說服包惠僧,所以11月23日再次寫信,說明最近舉辦全國人口普查不可能,因為治安、經費和人才都存在著不可克服的障礙,并再次闡述選樣調查之優長。說到自己的方案時,他說:“弟原擬關于選樣普查,經人口學專家及人口局專家數次討論與修正,在技術與其他方面已有不少進步,惜弟僅有一份,近來正在打字,俟完成后,當郵奉一份請教。貴局的最后決議,是否全國普查請示知為荷。”   包惠僧在收到陳達的回復后,肯定地說明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是一定要辦的,“已為不爭之議”,同時對于陳達提出的治安、經費、人才三點困難做了一一答復,“竊念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預定于民國三十九年十月舉行。兩年后國內當趨安定,治安當無問題,事先計劃尤應以全面普查為鵠的,萬一屆時難臻理想,就安全區舉辦,似亦較選樣為普遍。以言人才,本部統計先后訓練戶政專業人員,已逾三十萬人,今后繼續施訓,似亦不虞匱乏。至于經濟,目前國家財力自難負擔,今后經濟能否改善,暫不具論。即令財力所限,為竟事功,似亦可酌減調查項目,以事撙節。蓋我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其分布密度,又相懸殊,似未可與素有成規、兼有高度技術之美國等量齊觀‍‌‍‍‌‍‌‍‍‍‌‍‍‌‍‍‍‌‍‍‌‍‍‍‌‍‍‍‍‌‍‌‍‌‍‌‍‍‌‍‍‍‍‍‍‍‍‍‌‍‍‌‍‍‌‍‌‍‌‍。”   1947年12月,《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經過三次修正后得到的版本上呈行政院審議。1948年1月21日,行政院將“草案”提交第15次臨時院會討論,決議:“交內政部及秘書處約集有關部會及專家審查,由內政部長召集。”隨即內政部長張厲生邀請財政、地政、社會、農林、交通、教育各部及主計處代表與專家,在行政院會議室開會審查。審查意見對“草案”基本認可,認為“大體可行,由審查會對原擬草案擬具修正意見,交內政部參酌辦理,仍請國內專家繼續提供意見,并交內政部研究參考”。修正意見最重要的有兩點:(1)如覺時間倉促,似可順延一年,改于1951年舉辦;(2)對于有人提議的將人口普查與農業普查同時辦理,審查意見認為同時辦理利弊互見,是否同時舉辦應由行政院決定,如不能同時辦理,則可將農業普查重要事項,擇二三項附帶調查。   1948年3月9日的行政院第46次院會決議:(1)全國人口普查定為1951年舉辦;(2)計劃通過;(3)農業普查與人口普查,是否同時舉辦,另行研究。   至此,“草案”在行政程序上已大獲全勝,剩下的只是對原計劃的少數細節做出修正就可以呈準備案,正式公布了。   1948年5月出版的《戶政導報》第4期發表了人口局包惠僧局長關于籌辦全國戶口普查的“答客問”。在這篇自問自答的短文里,包惠僧對于當時人們普遍關注的主要問題都做了解答。其中不少問題與陳達的質疑和選樣調查方案有關。如第三問“有人建議以選樣調查代替全國普查,尊意以為何如?”包惠僧就詳細地予以否定性的回答。   包惠僧對于舉辦全國戶口普查信心極為堅定,他認為“假定‘剿匪’軍事及財政狀況之發展,不能如理想時”,戶口普查仍要堅持進行下去,只是在方法上需要做出一些調整而已:“政令所能到達區域,仍辦普查,此等區域均已辦理戶籍登記,每年須復查或校核一次,普查年份,即無須復查或校核,原定經費,移辦普查,不足之數,由國庫補助之,統計經費仍由國庫支出,分年攤撥。如此則普查經費可縮減大半,國庫縱甚困難,亦可籌撥也。至于‘匪區’部分,則可以精密之估計代替之。一面依據歷年資料,一面利用安全區域普查材料,作科學的選樣,用以推算‘匪區’人口,不失為估計之一種方法。”他的意思是在各省縣市原已辦理戶籍登記的基礎上加以復查或校核,對共產黨控制的“解放區”則以“精密之估計代替之”。人口局的方案經過長久的醞釀和廣泛的討論,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都提出了應對預案,也可以說是有頭有尾,自成體系,只是這一方案和陳達所設想的選樣調查方案幾乎完全格格不入了。   從中國近代人口調查的脈絡來分析陳達和包惠僧的分歧,可以發現,陳達基本上是沿著社會學者所致力的局部性人口調查的路線發展的,而包惠僧雖然吸收了此前若干局部性人口調查的經驗,但其基本路徑是依靠政府行政系統自上而下的直接推動。陳達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主要新意在于根據地理地勢及社會經濟條件將全國各區域分為若干層,在層內則遵循任意抽樣的原則,若被選中的某市縣存在調查困難,完全可以在同一層另選一個加以替代。這種分層抽樣的辦法保證了調查的規范性和準確性,又考慮到當時全國人才、財力困窘的客觀現實。包惠僧主持的全國人口普查計劃,仰賴于政府高層的大力支持,他認為在人才、經費、治安等方面雖然會遇到很多困難,但都能迎刃而解。   四、陳達公開批評《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并提出自己的最終方案   收到1947年12月3日包惠僧的信后,陳達感到體制內的信函勸說肯定不再會有什么效果了。陳達就開始撰文公開發表對《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反對意見,將自己精心構思出來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方案,都一一和盤托出。   1948年1月6日,天津《大公報》、北平《華北日報》等報登出陳達的《論舉行全國人口普查的困難》一文,爾后還在其他報紙上繼續刊登,影響面甚大。此文分工作人員的訓練、經費、治安等三個方面縷述此時舉行全國人口普查所面臨的不可克服的障礙,明確表示:“我對于人口局的成立,非常欣悅;對于該局的將來,抱有極深遠的期望。但對于短期內舉行全國人口普查一事,認為時期太早,困難太多。我們對于此事,毫無把握,認為不宜輕易嘗試”。   1948年1月10日,《世紀評論》和《觀察》在同一天刊發陳達的兩篇不同的文章,分別是《我國人口普查應走之路》和《人口普查與技術人才》,談的都是有關全國人口普查如何進行的事情,只是角度有所不同而已。   在《我國人口普查應走之路》一文里,陳達把自己對十余年來國內小規模現代式人口調查的選樣方法的不足、新擬定的選樣原則以及前后兩個選樣方案都寫出來了。對人口局一定要在1950年舉辦的全國人口普查和他所精心構思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他也做了全面的可行性比較。他認為,全國人口普查難以實現的理由主要有技術人員短缺、經費短缺及時局不靖三點。   相應地,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在短期內可以實現的理由也是三點:(1)選樣調查需要訓練的人才要少得多,容易訓練成功;(2)選樣調查需要的經費要少得多,容易籌措成功;(3)選樣的縣市或區如果處在戰區或解放區,可以重新選擇其他性質相似的地方來替代,效果是一樣的。再退一步考慮,如果這100個縣10個城市和4個少數民族區的選樣計劃難以實施的話,可以將計劃分四期執行,每一期選25個縣2個或3個城市和1個少數民族區。   這種富于伸縮性的計劃,可以有效地應對人才經費與時局的困難。從實施效果而言,這種循序漸進、由易到難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比較容易出成績,也可以訓練人才、積累經驗,為未來的全國人口普查準備條件。從準確性而言,陳達認為,科學的選樣調查與很精密的全面普查結果很相近;不精密的全面普查,其成績可以不如科學的選樣調查。   《人口普查與技術人才》一文是接著《我國人口普查應走之路》寫的,但討論的問題只限于人口普查需要什么樣的技術人才這一個方面。陳達指出,“我們知道現代式的人口普查,實是含有技術性的工作,不是一般的公務人員可以擔任的。我國以往的缺點,在不拿人口普查,當作一種技術工作,所以各級工作人員,俱由普通的公務員抽調負責。上層人員與基層人員俱非由技術人員來參加,以致結果往往是不可靠的。   自今以后,為要提高人口資料的準確性起見,關于人口普查必需要從訓練技術人才開始。”這篇文章的批評意味更為濃厚,甚至直接說到了這次人口局擬定“草案”中的若干條文。如問題中有“在本縣居住是否滿六個月”這種不是“最基本”的問題。又如第27條允許“各省因地制宜,得視察實際需要,酌加項目”,陳達批評:允許各省隨意增加問題,將來如何編制全國一致的統計表?以前各省區自擬表格,犯了各自為政的毛病,現在居然由人口局明文規定,授權各省增加表內的調查項目,更增加了統計的紊亂程度。   差不多和陳達上述兩文的同時,1947年12月14日,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員、前國情普查研究所研究人員周榮德也寫了一篇《我國人口普查計劃的商榷》。他也是從人才和經費兩個方面著眼,認為即便到了1950年時國內政局已經穩定,“草案”所擬的辦法在人才和經費兩方面,都還是困難重重。   1948年3月,在行政院通過人口局的全國人口普查計劃之時,由陳達領銜,趙人儁、吳澤霖、吳景超、戴世光、張印堂、王成組、韓德章、蘇汝江、周榮德等聯署的《我們對于政府舉辦全國戶口調查的意見》一文,從技術和經費兩個方面批評了《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不可行性,通過獨立時論社的渠道在全國主要報紙上發表。   臺灣《和平日報》3月16日刊發時,編者特意注明:本文作者,均為清華大學教授,他們為文時行政院尚未通過人口普查計劃。他們提出:“我們建議于最近三年內舉行全國性的選樣戶口普查,暫以一百縣十市四少數民族區為范圍,以求得全國及各主要區域的人口特性,并采用各級自治人員呈報匯計辦法以求得全國及各省、市、縣的人口總數,來代替人口局的計劃。”   10位署名者之中,4位是前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同事,顯然飽含著國情普查研究所抗戰時期人口調查研究的經驗。從10位大學教授或教員聯名發表的這篇文章的內容來看,基本上是陳達主張的進一步細化,同時答復了一些人口局和其他學者提出的問題‍‌‍‍‌‍‌‍‍‍‌‍‍‌‍‍‍‌‍‍‌‍‍‍‌‍‍‍‍‌‍‌‍‌‍‌‍‍‌‍‍‍‍‍‍‍‍‍‌‍‍‌‍‍‌‍‌‍‌‍。如人口局局長包惠僧和中央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吳百思提出,選樣調查方案只能了解人口特性,不能獲得全國人口的精確數字。“意見”提出的辦法是由各級自治人員呈報累計辦法即可求得全國及各省、市、縣的人口總數,此事較簡而獲取人口特性資料較難。   1948年7月,一年一度的暑假來臨,大學畢業生卻因時局的動蕩,很多人陷入失業的苦悶。這時,和陳達比較接近的8位清華大學教授,參照《我們對于政府舉辦全國戶口調查的意見》的主要意見,發出讓大學畢業生參加大規模選樣人口調查的倡議。他們認為,對失業的大學畢業生加以訓練,是選樣調查全國人口的最合適的人選,可以達到一箭雙雕的結果:一方面解決大學畢業生失業問題,另一方面取得關于人口的可靠統計,“政府如果能動員幾百萬人去打仗,為什么不能動員幾萬人去作有意義的基本調查工作?”   從10位學者聯名的《我們對于政府舉辦全國戶口調查的意見》到8位學者聯名的《一個解決大學畢業生失業問題的具體建議》來看,盡管有一些學者(包括社會學者在內)支持內政部人口局擬定的《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計劃草案》,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同樣包括社會學者在內)不同意這個官方的計劃。后者的核心人物無疑是社會學者陳達,只有他既提出了比較系統的反對意見,又從正面提出了選樣人口調查的替代性方案。這種主張,甚至在官方人士中也有同情與支持者,比如主計處統計局局長朱君毅就與陳達的觀點一致。   最后我們還要指出,內政部《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計劃草案》在具體的做法上可能借鑒了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的某些工作經驗,但差異也是相當明顯的。并不是如有些學者在討論普查所時所說的,“其普查方法為國民政府制定1950年的全國人口普查提供了范本”,僅有普查日和整理統計兩個方面不一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計劃草案》如果真的基本按照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的技術標準和程序去做的話,那么,陳達等學者也就不必再否定“草案”的可行性了。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陳達等大多數社會學者留在大陸。幾代中國人期盼的全國性的人口調查終將來臨,在短期內究竟是采取全國人口普查計劃還是采取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在1949年一時還不能提上議事日程。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主要是一個技術性的工作,沒有什么政治上的敏感性,新舊政權都需要精確的總人口數據和人口性質的數據。陳達醞釀已久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計劃在此時還是有發表的可能的。   就這樣,陳達在1950年新年那天的《觀察》周刊上發表了他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的計劃》一文。這篇文章從選樣調查的性質、選樣的程序、選樣舉例和選樣的手續等四個方面,詳細闡述了他的整個計劃。全文寫得很細致,從調查所需的各級人才(高級指揮員、監察員、普查員、聯絡員和統計員)的數目,說到市縣少數民族區域各自需要經費的估算;從市縣少數民族區域各自選樣依據的基本原則,說到作者自己1947年在美國依據國會圖書館的中國人口資料所做的河北山西河南三省如何選出16縣的具體方案,最后說到分層隨機選樣的基本做法。全文所表達的,不是一種帶有某種傾向性的觀點,而是依據大量詳實資料經過多年細致研究做出的成熟方案。   為了這個成熟的人口選樣調查方案,陳達從1928年秋就開始探索,中間經過抗戰時期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各種調查研究工作的實踐經驗積累,以及1947年和美國人口普查局專家的長期討論,到1949年底已歷經了20多個春秋。完全可以說,這個方案是他一生中國人口調查計劃的最后結晶。   五、結論   《第一次全國戶口普查計劃草案》的出臺乃是對外和對內多種因素造成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據時任主計處統計局副局長趙章黼所論,在對外方面,它因應了抗戰勝利后中國一躍而為世界“五強”之一的形象塑造需求。全世界僅有少數國家未能舉行戶口普查,以中國人口總量之巨,幾占世界未普查人口的90%以上,“倘我國能舉行普查,則世界人口的確數,將不難獲得,且我國目前已為世界五大強國之一,如人口仍無確數,實無以自立于強國之林”。   正是由于國民政府對于全國人口普查對內對外兩方面的作用抱著如此巨大的期待,所以他們才顧不上人力物力的困窘,決心不惜代價地堅決推動這次全國人口普查付諸實施。人才不足以加緊訓練補足,經費不足以分年撥付解決,“匪亂”未平先是期待早日平定,繼而變通普查辦法也要執行到底。甚至在數據統計分析方法上,人口局力主采用效率高費用高的機器法而舍棄陳達等人青睞的發展中國家印度實行的費用較低的條紙法。無奈,國民黨政府挑起的內戰使得國家整個局面變得實在無法收拾,全國人口普查計劃也就只能付諸流水了。   與政府方面追求的高大形象相比,陳達的選樣調查方案更能契合中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經濟文化落后的現實狀況。但它們都具有相同的歷史命運,——兩種方案都未能付諸實施。   人口局的全國戶口普查方案未能實現,那是由于當時缺乏實施這一計劃的客觀條件;陳達的全國人口選樣調查方案未能被政府采納,那是由于他與當政者思路的錯位。回顧陳達與人口局關于全國人口調查的這段分歧和爭論的歷史,理解他的堅持和訴求背后凸顯的精神氣質——國情意識和科學意識,可以使我們對老一代社會科學家的精神追求增加新的理解。   人口論文投稿刊物:《人口與經濟》是在北京市創刊、出版的經濟期刊,核心期刊。該雜志1980年創刊,是國內最早創刊的人口學類期刊之一。雜志內容是刊登人口學以及交叉領域的研究成果,反映國內人口學以及社會經濟研究的前沿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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